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机关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1)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竞争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2)召开支部扩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
(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
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机关党委预审。
8、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机关党委预审合格后,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经机关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会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机关党委。
6、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
三、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2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4)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期一寸免冠相片 br>
3、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主要优缺点等。(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3)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介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5)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场。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支部党员人数,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弃权的人(票)数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第一部分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程序与吸收预备党员同)
(3)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的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时间。
(5)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3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4)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谝淮缑夤谙嗥?br>
3、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主要优缺点等。(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3)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介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5)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场。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支部党员人数,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弃权的人(票)数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第一部分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程序与吸收预备党员同)
(3)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4
多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中组部、省委及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要求,全省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民族结构等不断趋向改善,为全省党的建设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但是,按照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要求,我省的党员队伍与两个文明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与党的目标任务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应继续努力;全面加强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加强新时期的发展党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按《》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全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为保证领导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扩大发展对象,把全社会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做好新时期的发展党员工作,要继续把发展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要着力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青年的优秀分子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保持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在农村,要重点发展文化程度较高,带头致富并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入党;要注重发展优秀的村、组干部入党;要注重解决好有的村民小组和自然村无党员的问题。
在国有企业,要特别注意发展生产经营管理一线,特别是关键岗位的青年骨干入党,注意培养、发展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入党。
在高等院校、中专学校、科研院所等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要注意在青年业务骨干和学生中发展党员。
在少数民族地区,要注重做好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不断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社会影响力。
要重视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把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妇女源源不断地吸收进党内。
要正确处理好发展党员工作中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在重点做好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也要兼顾其他岗位和年龄段群体中的发展党员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涌现了大量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这些新的单位和新的社会阶层,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新领域。新的社会阶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要注意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新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以利于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实现党的任务。努力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健全的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正常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使党的工作有效地覆盖社会的广阔领域。
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员入党,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一项重要任务,但不是整个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决不能一哄而起,降格以求,更不能把发展数量作为“政绩”,以免发生误导。
对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另一部份人员(即掌握一定生产资料、雇工人数较多、企业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出资人,股份制企业中个人控股的大股东,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个人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可以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待中央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后,另行通知。对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其他人员,可按现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正常发展。
三、努力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好基础
为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提高新党员的素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上,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总的要求是,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党员数的比例,应努力保持在3:1左右,使发展新党员能做到好中选优,把各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
基层党组织要增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向他们宣传党的基本知识,动员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党员工作比较困难的地方,党组织应给每位负责人及党员明确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责任,让广大党员都来参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要坚持和完善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制度,发挥共青团的作用,培养和扩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努力改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减少的状况。同时通过“推优”,以“党建带团建”,带动共青团组织建设。要调动妇联组织参与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组织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
要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积极要求入党人员的教育培养,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引导,向他们宣传党的主张,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四、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做到“均衡发展,适度发展”,保持党员队伍的适度规模
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宇”方针和“均衡发展,适度发展”的原则,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避免发展工作中的空白点和发展数量上的大起大落,使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既要避免数量过大,难以教育管理,不能保持统一的品质,降低党员队伍的质量。同时,也要避免基层党员数量过少,削弱党员在群众中的作用和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根据我省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未来10年内,全省每年平均发展党员数,应控制在5--6万人之间,至2010年,全省党员总数控制在210万人以内,约占届时全省人口总数(4688万人)的4.5%。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发展党员规模,切忌互相攀比发展数量和比例。
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条件成熟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增强发展计划的可靠性、可行性,做到有计划地发展,在计划指导下发展,避免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临时动议。每年实际发展数与计划数相比较,上下浮动幅度应控制在10%以内。要通过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使党员队伍规模适应党的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需要。
为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合理确定每年发展党员的结构比例。总的要求是,在当年发展数中,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比例不低于70%;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不低于70%;妇女党员不低于25%,至2005年,各地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1--2个百分点;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推优”程序。
五、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建设,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首先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近年来作出的各项规定。同时,要增强制度创新意识,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实际工作的客观需要,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有制度可依。
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同时向群众宣传发展党员工作,从2002年起,逐步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示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实行公示制度总的要求是,要使发展党员的全过程,从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的转正,都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确保每个新发展的党员符合党员标准和条件。
要逐步推行发展党员预审制,根据不同的发展对象类别,在支部大会讨论前,由基层党委或上级组织部门预审,符合有关规定的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和试行一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例如党委委员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制,无记名投票表决制,组织员谈话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长期不发展党员预警制,发展党员违纪责任追究制等。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正常化。
六、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发展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是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1、每年都要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和发展党员工作现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尤其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农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新社会阶层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指导意见。
2、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观念和纪律观念,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5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狠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使全市党员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全面贯彻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注意把那些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二是坚持改善结构,注意均衡发展。在做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和生产、工作第一线,以及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特别是在农村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狠抓了软弱涣散的后进村发展党员工作,着重解决了后进村多年不发展党员,党组织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法,积极帮助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在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
三是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注意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注重在先进典型、技术能手、岗位标兵、退伍军人中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坚持“推优”制度,努力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周围,在全市建立起了一支数量足、质量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各级党委每年都要利用业余党校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结合“七·一”表彰等活动,运用身边的典型和模范人物激励、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靠拢,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坚持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思想汇报、谈话、发展党员公示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了党建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用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了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截止2004年底,全市党员总数已达到7500xxxx名,其中妇女党员1800xxxx名;少数民族党员1100xxxx名;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1650xxxx名。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党的建设工作,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立足实际、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密切联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建立和完善了党员教育、管理两个机制。
一是建立并完善了党员教育机制。各级党组织着眼于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学习日制度,开展经常性党员教育的同时,不断探索和改进党员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把坚持正面灌输与说服引导结合起来,把坚持严格党内生活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结合起来,把传统的教育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党员教育培训渠道,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据统计,近年来,全市党员教育培训率稳步上升,达到95以上,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二是建立并完善了党员管理机制。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提出了不同的管理要求,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员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管理办法(试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了对各类党员的管理。特别是重点加强了对退(离)休、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非公经济企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近两年来,共接收了xxxx多名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和退(离)休党员。为切实做好对这部分党员的教育管理,今年市委专门召开会议对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认真查摆,并就做好企业退(离)休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六条具体要求。同时,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职党员参与居住地社区建设与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强了对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党组织也从实际出发,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和手段,完善管理机制,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中。
二、目前全市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总的看,我市发展党员工作稳步前进,质量较好,结构趋于合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
发展党员方面。一是党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党员老化现象严重,特别是农民党员55岁以上的已占到30左右,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不强。二是发展党员覆盖面不够大,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党的力量薄弱,发展党员工作难度较大,如全市533xxxx非公有制企业中,没有党员的高达495xxxx,占总数的93。三是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指导不力;少数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能很好地坚持标准,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培养的现象。四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还不够壮大,特别是一些领域的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严重不足,生产、工作一线和农村入党积极分子数量逐年萎缩,总量呈下降趋势。
党员教育方面。一是部分党组织对党员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员教育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存在党员教育有布置、无落实,抓的不紧、效果差等问题。二是党员教育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形式缺乏多样性,对象缺乏区别性,教育工作吸引力还不强、质量还不高、效果还不够好。三是教育经费不足,尤其是社区、农村党员教育经费渠道单一,经费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培训工作。
党员管理方面。一是党员管理方式方法相对滞后。对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清,准备不足,创新意识不强。二是党员管理还停滞在浅层次上。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照搬上级文件、坐等上级指示,缺乏新思路、新举措。三是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党员底数不清,管理手段落后,普遍存在失管、漏管现象。四是治党不严,管理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对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三不”党员,在组织处理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不合格党员的“出口”不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以上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三、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任务,着眼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实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突出重点,改善结构,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2006—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与突破难点、改善结构与提高素质相结合,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第一,拓宽发展源头,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求新突破。一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首先要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同时注重加强思想引导,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历史和功绩,增进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广大群众对党的热爱与信任。要注意在年轻人较多、知识分子较为集中的单位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把广大优秀分子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要突出抓好对“两新”组织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私营业主的沟通,为积极分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二要拓宽视野,多渠道地发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重点研究解决农村、企业、社区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问题,同时,积极探索在新社会阶层和流动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的有效途径。农村党组织要从种养殖能手,复退军人,初、高中以上毕业生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在拔尖人才、管理人员和生产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推优工作。做到“三优先、三不推”,即优秀工会会员、团干、妇女、生产一线岗位能手和科技业务骨干优先推荐,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的优先推荐,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优先推荐;在农村无致富能力的不推,工作平平的不推,改革意识、竞争意识不强的不推。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三要强化培养,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联系培养、考察考核、实践锻炼等制度,有领导、有计划地加以培养。要从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群体的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设置具体的教育内容,实施分类施教和管理,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适当的社会工作和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四要加强管理,把入党积极分子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要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使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靠拢党组织。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考核,既要及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也要及时把不合格者调整出去,为提高新党员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突出工作重点,在改善新党员队伍结构上求新突破。一要大力做好发展青年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入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到优先教育、优先培养、优先发展。特别是农村党组织要注意克服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现象,及时把致富能手、复退军人,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中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社区党组织要注意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待分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流动人员中的青年发展党员工作。二要努力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把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妇女中的先进分子,特别是工作、生产一线的女工程师、女技术人员、女企业家、女致富能手、女教师等优秀人才,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三要认真做好在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宗教、宗族势力在一些地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干扰,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及时把少数民族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四要做好在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要加强教育和引导,把知识分子凝聚到党组织周围,加强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狠抓薄弱环节,在发展党员的难点上求新突破。一要针对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较多的实际,通过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档案、外出务工人员党支部、村党组织与外出务工人员定期联系等方法,切实做好对这些人员的教育引导和培养发展工作。二要积极探索城市流动人员的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劳动和人事服务中心党组织的作用,建立流动人员管理站、信息库,加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跟踪教育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要高度重视亏损、困难企业、改制企业的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的力量不因企业亏困受影响,不因企业改制受削弱。四要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发展壮大“两新”组织党的力量。对有个别党员的“两新”组织,要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建立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固定职工在3xxxx以上、无党员的新经济组织,由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单位与其结对挂钩,负责新经济组织员工的教育引导,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没有党员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没有明确行业隶属关系的,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五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和其他类型企业的主要出资人,即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把握政策,严格标准,防止一哄而起,确保党员质量。
第四,严格发展标准,在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上求新突破。坚持党员标准,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是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决定一个同志能否入党,不仅要看他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更要看他的政治态度和入党动机。在坚持党员标准上,既要防止求全责备,抬高门槛,又要防止降低标准,放宽程序。特别要防止和克服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要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做到培养时间不够不发展,培训或政审不合格不发展,使发展党员工作做到严谨、规范。要以规范的制度保证新党员质量。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审批、谈话等制度,落实好培养教育、跟踪考察、实践锻炼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评议程序,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关,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质量,树立新时期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以健全机制,创设载体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第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央决定从明年元月份开始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根据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所肩负的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使命,对党的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开展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要使全体共产党员全面掌握、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先进性,成为新时期的合格党员。为开展好这项活动,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组织分析等方法,在全市开展了党员基本状况调查摸底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为即将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自上而下地认真组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认真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教育和引导各条战线党员把握先进性内涵,增强先进性意识,实践先进性要求,树立先进性形象。要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努力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
第二,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在新阶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需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党员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让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教育管理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党员目标责任机制、权利保障机制、监督考评机制、奖惩机制。从实际出发,突出针对性,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党组织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注意灵活多样,讲求实效,使之为党员和广大职工所欢迎,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所理解和支持。要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健全社区党员活动的内涵和载体,逐步规范对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对社区在职党员由单位和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指导社区党组织积极探索创建“党员之家”的途径和办法。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评议制度,严格评议程序,确保评议质量。积极探索在非公企业,停产、破产企业和流动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中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效途径。
第三,加强退(离)休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退(离)休干部职工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给予高度重视,把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提上议事日程,作为大事来抓。要把退(离)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考虑,扎实推进,使他们有组织管理;要根据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年龄大、身体差、居住分散、行动不便的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方式组织他们学习,过党的组织生活,参加有关活动,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让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使他们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实;要在生活上关心他们,通过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组、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感到党组织的温暖。同时,还要积极宣传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先进典型,用先进带后进,促使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继续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认真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管理工作。加强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抓紧抓好。一是建立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登记制度。对他们的家庭地址、下岗时间、下岗后去向、专业特长、从业情况、联系电话等逐项登记造册,并按照“每一个党员隶属于一个党组织,党组织管到每一个党员”的要求,及时将他们编入党的组织,把每一位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置于党组织的有效教育管理之中。二是制定定期活动制度或下岗职工党员活动日制度。要从企业和下岗职工党员的实际出发,进行教育和管理。同时,针对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工作不固定、早来晚走的特点,不断改进教育管理方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上课与个别走访谈心相结合,定时定点活动与电话、书信联系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使教育管理目标更明确,内容更具体,更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从思想、生活上关心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帮助他们正确对待下岗、失业,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就业观念,不断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按照政策规定积极协调,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努力做到有困难必访,使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离岗不离党,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第五,下大力气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频繁,教育管理党员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党员流动的客观必然性和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党委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当前,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搞好梳理工作,摸清党员底数。这次会议之后,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梳理流动党员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主动报到、逐人梳理、跟踪寻访、落实到位”的要求,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面梳理。一方面,通过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消息,在乡镇(街道)、集贸市场等流动党员集中的区域张贴布告,公布有关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动员流动党员就近找党组织报到,进行登记。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进行梳理。对有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流动党员,按照隶属关系梳理;对无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流动党员,则按属地管理原则梳理。特别是对于流入党员、流出党员、关停并破企业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与党组织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待分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退伍军人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社会团体及社会中介组织党员,要一个一个联系落实,逐人登记造册。
二要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党员归属。要根据流动党员分布广泛、流动性大的特点,按照“有利于党员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组织,进一步理顺、明确和落实好党员的组织关系,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具体讲,一是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从业相对稳定的地方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本着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建立党组织。二是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等建立党组织,对流动党员进行统一管理,解决党组织覆盖面不广而带来的党员管理盲区。三是党员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指派专人负责,随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四是在市委组织部设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在区县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负责对临时外出党员xxxx月以内,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或短期来宁xxxx月以内的外来党员和长期驻宁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外来党员,以及待分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退伍军人中的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要加强教育管理,创新管理体制。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对流出党员要建立外出党员报告制度、流动党员登记卡制度和专人联系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对流入党员要建立接待登记制度、情况反馈制度、主题活动制度等。根据流动党员的不同特点进行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教育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教育网络化,使上级党委与基层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之间,能及时沟通流动党员的情况和信息,消除工作中的“空白点”。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关心流动党员的生活及工作,把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寓于服务之中。
(四)加强领导,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健康稳步进行
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特别是组织部门要加大力度,勇于创新,保证工作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科学制定规划,加强工作指导。各区县委,市属各党(工)委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分别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具体意见。需要强调的是,市委召开这次会议,不是让各地区、各部门迅速掀起一个发展党员的新高潮,不是要求搞集中发展、突击发展,而是通过这次会议,把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这项日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做的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因此,各级党组织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提出具体工作意见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符合本地、本部门的特点,既要有科学性和规范性,又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
三要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检查督促。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活力”。我们要深化认识,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意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不断探索创新,切实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要认真总结经验,注意培植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健全考评机制,把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要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6
今天,市委在这里召开全市发展党员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全市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下面,我就近几年全市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一简要回顾,并就今后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全市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简要回顾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狠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使全市党员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全面贯彻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注意把那些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二是坚持改善结构,注意均衡发展。在做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和生产、工作第一线,以及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特别是在农村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狠抓了软弱涣散的后进村发展党员工作,着重解决了后进村多年不发展党员,党组织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法,积极帮助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在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
三是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注意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注重在先进典型、技术能手、岗位标兵、退伍军人中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坚持“推优”制度,努力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周围,在全市建立起了一支数量足、质量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各级党委每年都要利用业余党校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结合“七·一”表彰等活动,运用身边的典型和模范人物激励、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靠拢,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坚持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思想汇报、谈话、发展党员公示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了党建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用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了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截止*年底,全市党员总数已达到75000多名,其中妇女党员18000多名;少数民族党员11000多名;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16500多名。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党的建设工作,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立足实际、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密切联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建立和完善了党员教育、管理两个机制。
一是建立并完善了党员教育机制。各级党组织着眼于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在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学习日制度,开展经常性党员教育的同时,不断探索和改进党员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把坚持正面灌输与说服引导结合起来,把坚持严格党内生活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结合起来,把传统的教育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党员教育培训渠道,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据统计,近年来,全市党员教育培训率稳步上升,达到95%以上,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二是建立并完善了党员管理机制。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提出了不同的管理要求,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员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管理办法(试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了对各类党员的管理。特别是重点加强了对退(离)休、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非公经济企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近两年来,共接收了1万多名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和退(离)休党员。为切实做好对这部分党员的教育管理,今年市委专门召开会议对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认真查摆,并就做好企业退(离)休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六条具体要求。同时,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职党员参与居住地社区建设与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强了对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党组织也从实际出发,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和手段,完善管理机制,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中。
二、目前全市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总的看,我市发展党员工作稳步前进,质量较好,结构趋于合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
发展党员方面。一是党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党员老化现象严重,特别是农民党员55岁以上的已占到30%左右,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不强。二是发展党员覆盖面不够大,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党的力量薄弱,发展党员工作难度较大,如全市5330家非公有制企业中,没有党员的高达4959家,占总数的93%。三是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指导不力;少数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能很好地坚持标准,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培养的现象。四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还不够壮大,特别是一些领域的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严重不足,生产、工作一线和农村入党积极分子数量逐年萎缩,总量呈下降趋势。
党员教育方面。一是部分党组织对党员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员教育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存在党员教育有布置、无落实,抓的不紧、效果差等问题。二是党员教育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形式缺乏多样性,对象缺乏区别性,教育工作吸引力还不强、质量还不高、效果还不够好。三是教育经费不足,尤其是社区、农村党员教育经费渠道单一,经费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培训工作。
党员管理方面。一是党员管理方式方法相对滞后。对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清,准备不足,创新意识不强。二是党员管理还停滞在浅层次上。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照搬上级文件、坐等上级指示,缺乏新思路、新举措。三是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党员底数不清,管理手段落后,普遍存在失管、漏管现象。四是治党不严,管理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对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三不”党员,在组织处理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不合格党员的“出口”不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以上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三、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任务,着眼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实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突出重点,改善结构,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与突破难点、改善结构与提高素质相结合,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第一,拓宽发展源头,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求新突破。一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首先要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同时注重加强思想引导,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历史和功绩,增进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广大群众对党的热爱与信任。要注意在年轻人较多、知识分子较为集中的单位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把广大优秀分子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要突出抓好对“两新”组织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私营业主的沟通,为积极分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二要拓宽视野,多渠道地发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重点研究解决农村、企业、社区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问题,同时,积极探索在新社会阶层和流动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的有效途径。农村党组织要从种养殖能手,复退军人,初、高中以上毕业生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在拔尖人才、管理人员和生产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推优工作。做到“三优先、三不推”,即优秀工会会员、团干、妇女、生产一线岗位能手和科技业务骨干优先推荐,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的优先推荐,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优先推荐;在农村无致富能力的不推,工作平平的不推,改革意识、竞争意识不强的不推。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三要强化培养,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联系培养、考察考核、实践锻炼等制度,有领导、有计划地加以培养。要从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群体的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设置具体的教育内容,实施分类施教和管理,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适当的社会工作和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四要加强管理,把入党积极分子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要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使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靠拢党组织。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考核,既要及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也要及时把不合格者调整出去,为提高新党员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突出工作重点,在改善新党员队伍结构上求新突破。一要大力做好发展青年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入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到优先教育、优先培养、优先发展。特别是农村党组织要注意克服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现象,及时把致富能手、复退军人,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中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社区党组织要注意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待分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流动人员中的青年发展党员工作。二要努力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把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妇女中的先进分子,特别是工作、生产一线的女工程师、女技术人员、女企业家、女致富能手、女教师等优秀人才,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三要认真做好在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宗教、宗族势力在一些地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干扰,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及时把少数民族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四要做好在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要加强教育和引导,把知识分子凝聚到党组织周围,加强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狠抓薄弱环节,在发展党员的难点上求新突破。一要针对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较多的实际,通过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档案、外出务工人员党支部、村党组织与外出务工人员定期联系等方法,切实做好对这些人员的教育引导和培养发展工作。二要积极探索城市流动人员的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劳动和人事服务中心党组织的作用,建立流动人员管理站、信息库,加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跟踪教育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要高度重视亏损、困难企业、改制企业的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的力量不因企业亏困受影响,不因企业改制受削弱。四要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发展壮大“两新”组织党的力量。对有个别党员的“两新”组织,要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建立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固定职工在30人以上、无党员的新经济组织,由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单位与其结对挂钩,负责新经济组织员工的教育引导,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没有党员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没有明确行业隶属关系的,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五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和其他类型企业的主要出资人,即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把握政策,严格标准,防止一哄而起,确保党员质量。
第四,严格发展标准,在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上求新突破。坚持党员标准,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是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决定一个同志能否入党,不仅要看他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更要看他的政治态度和入党动机。在坚持党员标准上,既要防止求全责备,抬高门槛,又要防止降低标准,放宽程序。特别要防止和克服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要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做到培养时间不够不发展,培训或政审不合格不发展,使发展党员工作做到严谨、规范。要以规范的制度保证新党员质量。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审批、谈话等制度,落实好培养教育、跟踪考察、实践锻炼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评议程序,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关,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质量,树立新时期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以健全机制,创设载体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第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央决定从明年元月份开始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根据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所肩负的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使命,对党的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开展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要使全体共产党员全面掌握、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先进性,成为新时期的合格党员。为开展好这项活动,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组织分析等方法,在全市开展了党员基本状况调查摸底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为即将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自上而下地认真组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认真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教育和引导各条战线党员把握先进性内涵,增强先进性意识,实践先进性要求,树立先进性形象。要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努力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
第二,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在新阶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需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党员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让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教育管理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党员目标责任机制、权利保障机制、监督考评机制、奖惩机制。从实际出发,突出针对性,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党组织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注意灵活多样,讲求实效,使之为党员和广大职工所欢迎,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所理解和支持。要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健全社区党员活动的内涵和载体,逐步规范对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对社区在职党员由单位和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指导社区党组织积极探索创建“党员之家”的途径和办法。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评议制度,严格评议程序,确保评议质量。积极探索在非公企业,停产、破产企业和流动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中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效途径。
第三,加强退(离)休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退(离)休干部职工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给予高度重视,把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提上议事日程,作为大事来抓。要把退(离)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考虑,扎实推进,使他们有组织管理;要根据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年龄大、身体差、居住分散、行动不便的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方式组织他们学习,过党的组织生活,参加有关活动,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让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使他们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实;要在生活上关心他们,通过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组、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感到党组织的温暖。同时,还要积极宣传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先进典型,用先进带后进,促使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继续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认真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管理工作。加强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抓紧抓好。一是建立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登记制度。对他们的家庭地址、下岗时间、下岗后去向、专业特长、从业情况、联系电话等逐项登记造册,并按照“每一个党员隶属于一个党组织,党组织管到每一个党员”的要求,及时将他们编入党的组织,把每一位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置于党组织的有效教育管理之中。二是制定定期活动制度或下岗职工党员活动日制度。要从企业和下岗职工党员的实际出发,进行教育和管理。同时,针对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工作不固定、早来晚走的特点,不断改进教育管理方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上课与个别走访谈心相结合,定时定点活动与电话、书信联系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使教育管理目标更明确,内容更具体,更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从思想、生活上关心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帮助他们正确对待下岗、失业,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就业观念,不断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按照政策规定积极协调,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努力做到有困难必访,使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离岗不离党,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第五,下大力气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频繁,教育管理党员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党员流动的客观必然性和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党委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当前,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搞好梳理工作,摸员底数。这次会议之后,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梳理流动党员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主动报到、逐人梳理、跟踪寻访、落实到位”的要求,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面梳理。一方面,通过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消息,在乡镇(街道)、集贸市场等流动党员集中的区域张贴布告,公布有关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动员流动党员就近找党组织报到,进行登记。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进行梳理。对有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流动党员,按照隶属关系梳理;对无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流动党员,则按属地管理原则梳理。特别是对于流入党员、流出党员、关停并破企业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与党组织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待分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退伍军人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社会团体及社会中介组织党员,要一个一个联系落实,逐人登记造册。
二要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党员归属。要根据流动党员分布广泛、流动性大的特点,按照“有利于党员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组织,进一步理顺、明确和落实好党员的组织关系,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具体讲,一是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从业相对稳定的地方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本着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建立党组织。二是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等建立党组织,对流动党员进行统一管理,解决党组织覆盖面不广而带来的党员管理盲区。三是党员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指派专人负责,随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四是在市委组织部设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在区县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负责对临时外出党员6个月以内,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或短期来宁6个月以内的外来党员和长期驻宁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外来党员,以及待分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退伍军人中的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要加强教育管理,创新管理体制。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对流出党员要建立外出党员报告制度、流动党员登记卡制度和专人联系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对流入党员要建立接待登记制度、情况反馈制度、主题活动制度等。根据流动党员的不同特点进行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教育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教育网络化,使上级党委与基层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之间,能及时沟通流动党员的情况和信息,消除工作中的“空白点”。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关心流动党员的生活及工作,把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寓于服务之中。
(四)加强领导,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健康稳步进行
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特别是组织部门要加大力度,勇于创新,保证工作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以*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科学制定规划,加强工作指导。各区县委,市属各党(工)委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分别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具体意见。需要强调的是,市委召开这次会议,不是让各地区、各部门迅速掀起一个发展党员的新高潮,不是要求搞集中发展、突击发展,而是通过这次会议,把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这项日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做的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因此,各级党组织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提出具体工作意见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符合本地、本部门的特点,既要有科学性和规范性,又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
三要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检查督促。党的*大提出:“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活力”。我们要深化认识,深入贯彻*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意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不断探索创新,切实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要认真总结经验,注意培植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健全考评机制,把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要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要求,按照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以“控量提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更加美好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14年度,全乡要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发展党员工作机制,狠抓薄弱环节入手,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使全乡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2014年度,根据县委组织部下达的年度计划,全乡计划发展党员9名。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党员发展年度计划。乡党委结合各支部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调查摸底、层层上报、逐级审核的基础上,制定2014年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加强综合平衡、分类指导,不搞简单分指标、卡比例,确保发展党员计划的科学性、严密性,不搞“突击发展”和踩“急刹车”。
(二)严格抓好党员发展计划执行。乡党委将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测,不折不扣把发展党员计划落到实处。并继续就省委组织部按照发展党员计划发放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进行编号管理,不再直接向基层单位提供入党志愿书的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说明。
(三)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乡党委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发展党员,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落实发展党员“两推两考两票”制度,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实行发展党员两次审核和编号登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时,各基层党支部要及时报乡党委审核,乡党委再填写审核登记表报县委组织部。
(四)把握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各支部坚持在计划范围内,突出做到“三个重视”,一是村(社区)党支部要以村组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为重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重视在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注意做好在学校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卫生系统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兢兢业业工作、具有崇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的知识分子。三是重视在机关党组织中培养优秀青年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把那些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业务精通,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青年干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8
关键词:高校;学生党员;制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是基础。为了保证高校学生党员发展的质量,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制度成为必然的关键选择:一是要规范和坚持党员发展中的公示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党员发展中的票决制度,三是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党员发展中的责任追究制度。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必须坚持执行现有的组织发展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现有的组织发展程序,确保党员发展工作在公开化、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上正常运行。
一、规范和坚持公示制是党员发展公开化的迫切需要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公示制是新时期党组织为确保党员质量、保证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扩大了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为遏制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解决发展党员失察、失误的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公示制对不断加大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帮助党组织严把“入口关”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规范和坚持发展中的公示制对党建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公示制作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引入的一种监督机制,为确保党员发展质量起到了“工作前移”的作用。通过对外公示,了解和掌握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认可程度,可以直接衡量基层党组织对公示对象进行培养、考察工作的质量,有效避免不按程序发展党员以及用“能人标准”取代党员发展标准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实行公示制还可以使每个要求进步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使他们充分意识到要想加入党组织,首先要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做到“不唯上、只唯绩”,不仅要让老师认可,更重要的是让广大学生满意,才称得上一名合格的党员。第二,公示制坚持了正确的导向,充分体现了党组织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政治素质是否有明显增强,只有通过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表现出来。因此,党组织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以公示的方式,交给广大师生评价,从而使党组织在群众中更具影响力、感召力和凝聚力,才能使新发展的党员在学生中起到“树立一面旗帜”的效果。第三,公示制拓宽了大学生民主监督的渠道,增强了大学生的民主意识。公示制充分体现了党一贯倡导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也为党组织全面地了解、考察发展对象提供了渠道,并能有效地调动广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主人翁意识以及主动参与意识。
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作为党组织诚恳接受党内外监督的一种制度,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以下问题。第一,要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发展党员工作的公示内容和范围。公示的目的是扩大民主监督,保证发展党员质量。高校具有民主基础,大学生的民主意识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应该实行过程公开。第二,要及时正确地处理公示情况。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对反映给党组织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一方面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要及时处理。如果对学生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就可能伤害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也影响党组织的形象。另一方面不能凡是有被反映问题的对象,不经核实、不经调查,一律不予发展,这是党组织对个人政治生活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第三,要正确对待公示的作用,不能以公示来推卸考察发展的责任。实行公示制,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是完善发展党员程序的一种探索,是对组织考察和党内监督的一种补充,只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环节,公示后反馈的意见只能作为组织考察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要坚持党的组织发展工作长期形成的良好制度、程序和方法,重视并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正确处理好群众监督与发展党员工作中其他程序的关系,要防止和杜绝以公示来推卸考察发展的责任。
二、实行票决制度是党员发展民主化的集中体现
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是保障党员权利、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的必然要求,是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机制,保障党员质量的有效措施。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可以有效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体现集体意志,同时使党员消除过去在举手表决中的思想顾虑,为党员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提供了有利条件,避免普通党员因种种顾虑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一人表态、众人附和”“违心举手”的问题。这种方式切实保障了普通党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务工作的积极性。票决制是对党员发展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化和具体细化,它对于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保证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党员发展中实行票决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等规定进行。第一,要明确党组织发展中票决制的适用范围。从目前的工作实际来看,一是入党申请人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并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三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正式党员。这三类情况在准备充分的基础上都可以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审定。第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票决制的相关规定,使其制度化。要在严格遵守和参照《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确定实施票决制的原则、具体要求和操作规程,做到“严肃、严密、原则性强,细化、细致、便于操作”。第三,要正确处理票决制与其他组织程序的关系。票决制只是党组织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处理决定重大事项的一种意见表决方式,它不能代替其他组织程序。票决前,支委会要详细介绍票决对象申请入党期间、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间或预备党员考察期间的基本情况和表现情况,并认真组织到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如果在讨论过程中,有党员对票决对象的某些问题存在疑问而出现意见不一致,支委会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或重要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票决,待查清问题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再进行票决。绝不能因为票决制简化或省略应有的程序,单纯以票决代替其他组织程序。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是党员发展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保障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而追究有关基层党组织和人员责任的制度。它通过监督党员发展的主体行为与党员发展结果,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把关”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并使党员发展工作的制度与规范得到强有力的监督和保障。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农民党员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双带”能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农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结合《2010年—2014年全县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523”规划》的实施,制定2010年度发展农民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发展农民党员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严格按照《》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农民党员队伍,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计划任务
2010年是全县发展农民党员“523”规划实施的第一年,要突出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农民产业带头人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向党组织靠拢,平均每个村党组织的农民产业带头人和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分子要达到7名以上的常数,同时要不断加大培养力度,保证规划顺利实施。2010年,全县计划发展农民党员930名左右。其结构比例如下:平均每个村党组织年内发展党员3名,其中发展农民产业带头人党员1名以上,发展35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党员 1名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坚持围绕中心,实施强力推进。各乡镇党委要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中心,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发展农民党员工作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目标、有职责分工、有考核奖惩。县委组织部将对各乡镇党委发展农民党员工作进行专项跟踪和督促检查。
2、突出发展重点,优化队伍结构。要着眼于改善农民党员队伍整体结构,按照全县发展农民党员“523”规划的要求,重点发展产业带头人党员和35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党员;注重在后进村发展党员;注重在党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产业带头人党员比例过低的村发展党员;注重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
3、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管理体系。要本着拓宽源头、培养教育、规范管理“三位一体”的原则,实施好党员“一帮一”、“一带一”的帮带责任制,发挥群团组织推优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培养人、党小组、村党组织、基层党委、县委组织部共同负责的五层培养教育管理体系XX县委组织部、基层党委、村党组织三级备案管理制度。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和机制,不断加强发展农民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10
【关键词】高职院校 学生党员 质量保障机制 构建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35-0013-02
将优秀大学生吸纳入党组织既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高职院校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大学生党员的质量。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党委不断加强在校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工作,在组织人员对学生党建工作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学校六个二级学院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梳理,提炼出目标机制、组织机制、管理机制、学习机制、实践机制以及监督机制,这些机制贯穿大学生党员发展的全过程,从培养、考察、发展到转正。为了检验这些机制的实际效应,从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学校党委组织部以该校运输管理学院为试点单位,将以上六种保障学生党员质量的机制在该学院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运行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高职院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机制的内容
目标机制及其具体措施:(1)学校党委明确各级党组织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界定责任追究范围,并与二级学院党组织目标考核和个人业绩考核挂钩;(2)二级学院党组织坚持党员条件原则,根据和相关发展要求,分别制定了优秀团员的标准、入党积极分子标准、党员(预备党员)标准。严格按照以上标准发展、教育培养和管理学生党员。
组织机制及其具体措施:(1)党支部书记由专员担任;(2)与教研室结对共建机制,党员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员的发展与教育管理;(3)紧密联系团组织,严格执行“团推优”制度;(4)成立党小组,由党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机制及其具体措施:(1)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制度,对在考察培养期间违反纪律和相关规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考虑进一步发展;(2)思想汇报签阅制,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与管理实行辅导员为主、学工支部为辅,辅导员和学工支部签阅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思想汇报制度;(3)党员宿舍挂牌制度,给每个党员宿舍挂牌,发挥“一个党员宿舍一座先锋堡垒”的作用;(4)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包保”制度,将学生党员所在班级的入党积极分子平均分配到学生党员名下,作为他们的培养对象和责任对象;(5)党员公开示范制度,要求每位学生党员在校内公共场合佩戴“中国共产党党员”徽章;将那些在各个方面起表率作用的党员事迹公布在网络上;(6)党员发展“问责”制度,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对培养联系人、审批者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学习机制及其具体措施:(1)实施“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在新生入学之际,对全体新生开展“做时代先锋,坚定跟党走”入党启蒙系列讲座;开展“党史上的今天”主题讲评活动;(2)创新党课教育形式,将上课的内容由较多的理论变成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纪录片、幻灯片和课件,穿插主持人解说和引导,将上课的主讲由党支部书记变成普通党员或学习小组负责人;(3)党的理论知识与形势政策考试制度,在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前,对其进行党的理论知识与形势政策考试;(4)阅读一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书籍、组织一次时政要闻宣讲活动,要求学生党员每个学期至少阅读一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书籍,或者在团支部内组织一次时政要闻宣讲活动。
实践机制及其具体措施:(1)“五个一”实践活动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做表率‘五个一’实践活动”,即:参观一次校史展和成就展、观看一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影视片、参加一次公益志愿服务、采访一名优秀党员、阅读一本党的基本知识读本;(2)预备党员参与集体建设工作,要求预备党员在考察期间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联系和指导一个新生班级或宿舍的实践活动;(3)在外(顶岗实习)党员负责制,在顶岗实习中,要求学生党员担任负责人和小组长,在此过程中,为更好地开展活动,还创建了学工党支部、党员之家QQ群,让在外顶岗实习的学生党员及时在网上过组织生活。
监督机制及其具体措施:(1)学校党委对二级学院的党员发展工作进行监督,对那些不按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予以批评和制止,并追究相应的责任;(2)群众民主评议,在团支部内召开民主评议活动,了解发展对象在集体中的各方面表现是否达到党员标准,是否在集体中起到表率作用,群众基础是否扎实;(3)重点考察期压担子,对那些考虑近期发展的重点对象,在入党前安排一些特殊任务或工作,以此检验该对象完成组织交予的工作或任务的情况;(4)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相关制度,在将发展对象纳入党组织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入党7天公示;(5)对学生预备党员开展一场普通同学对预备党员的评议活动和党员面对面互评活动,对正式党员,则进行党员面对面互评活动;(6)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和党员宿舍挂牌制度,要求学生党员在校内公共场所佩戴“中国共产党党员”徽章,在学生党员宿舍开展挂牌活动,以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带动和影响其他学生做好标准化学生宿舍建设;(7)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对那些违纪校规的学生,做出延长考察期、等处罚,及时清理不达标的党员。
二 构建高职院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高职院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机制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生本身,党建工作队伍,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等方面。
1.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在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和教育中,党建工作者特别容易进入“老大”的角色,往往采取的是“我讲你听”“我说你记”的模式,这种灌输式、课堂式的教育忽视了大学生党员的主体性作用,他们听得多,做得少,不仅缺少思考的机会,进行创新的积极性更无从发挥。为避免出现这种现象,运输管理学院重在引导学生“重品行、做表率、促发展”――注重品行修养,促进自我完善、提高。为此,他们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五个一”活动,即参观一次校史展和成就展、观看一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影视片、参加一次公益志愿服务、采访一名优秀党员、阅读一本党的基本知识读本。此外,他们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宿舍、团支部和党组织的各项建设。通过这些举措,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创设和提供相应的平台,既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积极性、主动性,又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工作队伍的扩大与建设
大学生党员的质量与大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有密切的关系。当前,许多高职院校的党建人员单纯地由年轻的辅导员和部分学生党员构成。运输管理学院率先将专业教师纳入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教师掌握着学生的学分评定,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和专业素养,对他们学习的各个方面也更加了解。将专业教师队伍纳入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既弥补了学生党建工作队伍的单一和单薄,又为全面掌握学生的情况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他们积极联系和指导团组织一起做好团组织“推优”工作及要求团支部协助管理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多了一层组织保障。
3.多阵地的开发与建设
在工作中,运输管理学院积极探索新时期的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领域。一方面,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科技手段来开拓学生党建阵地建设网络,如在学生定岗实习期间,为克服学生分散在各地、党员无法集中举行会议和开展政治学习的困难,建立了党员之家QQ群,通过网络开会、讨论、交流和学习等。另一方面,结合学校开展学生公寓标准化建设活动,开展学生党员宿舍挂牌活动,要求学生党员在文明建设公寓文化中起到带头作用,使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辐射的范围更广。此外,针对当前学生对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下一阶段还将开通学生党建工作微博,以此加强党的宣传阵地建设。
4.滚动考核机制的特殊效应
在工作中,运输管理学院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采取滚动考核的管理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他们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间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具体情况。这些滚动考核机制的运用,既敦促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在日常生活中时刻从严要求自己,也保障了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5.创新党课教育的手段
党课是提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党的理论修养的重要渠道,也是保证学生党员质量的关键措施。党课教育内容多为党的理论知识,学生听课的兴趣和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为了保证党课达到相应的目标,运输管理学院党总支探索入党积极分子教育新方式,创新学习教育活动形式,由单纯的理论授课转变为看录像、看自做的幻灯片、学习讨论、知识抢答,扩展为党的发展史、优秀党员先进事迹、颁奖晚会,体现了党课教育的参与性、针对性、启发性与实效性,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和肯定,大大提高了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理论修养。
6.分阶段,抓重点
运输管理学院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每个环节的侧重点做到有所不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注意理想信念的普及和教育,重点抓好提高教育,早发现、早培养、广培养;在发展为预备党员阶段,重点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尤其是入党动机是否正确、入党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具备先进性,是否具有奉献精神;在预备党员转正阶段,重点考察其能否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与信仰是否表里如一,重在党员意识的加强,促进党性修养的形成以及党员优势的发挥。
三 构建高职院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优秀的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近几年来,高校每年发展大学生党员的数量均超过当年全国发展党员总数的1/3。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国在校大学生党员总数为251.2万人。近十几年来,全国高职高专院校高速发展,在校生人数呈现井喷式增加,根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中国共有职业院校1.36万所,年招生1016.7万人,在校生2933.8万人。高职院校学生党建工作是中国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部分。但是由于高职院校起步晚,发展不均衡,很多制度还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因此,构建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保障机制,确保高职院校学生党员质量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