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十篇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五五"普法规划的通知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不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相关辅助教材。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实。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和其它学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对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建设。调整和充实讲师团队伍,加强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证。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篇2

  中共__市委统战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推进依法治理为主线,按照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统战部干部职工和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了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我部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了统一战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普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部普法工作在市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的监督下,以贯彻落实中央“五五”普法规划,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为重点,始终坚持以抓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为龙头,带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广泛开展;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为契机,推动依法治理的不断深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一)明确目标任务,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1、制定普法规划。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和市“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制订了-20__年普法工作规划,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了《“法律六进”活动方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普法领导小组职责、议事规则》、《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努力提升统一战线法治化水平。同时,每年都根据上级精神和我区实际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完善组织网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3、强化责任落实。实施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抓好责任延伸,制定机关学法制度以及学法检查、监督、考核等措施规定,使部机关普法工作从部署安排、开展落实、检查督促到总结考核逐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围绕重点对象,把握重点内容,加强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

  1、我部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全年集体学法两次以上,集体学习有记录。结合统战工作实际,部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执政的观念。

  2、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干部培训规划,与干部理论培训并轨运行,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依法执政的学习培训。为了搞好普法教育,市委统战部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为全体干部购买“五五”普法有关的法律、廉政学习资料,方便干部开展自学活动。利用干部政治学习进行辅导学法。积极参加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知识考试。机关干部全部参加了考试,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

  (三)创新普法形式,营造法治氛围。

  1、坚持开展“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为了配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增强宣传力度,在办公室门前悬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统战事业科学发展”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12月4日,要求大家在办公室观看关于“12·4”法制宣传日的报纸和电视宣传,使大家更深层地了解法律宣传的重要性,收到了很好效果。

  2、利用网络宣传学习法律法规。及时下载国家新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为机关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3、结合统战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明确了“法律六进”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活动内容和活动的具体安排,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和谐__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认真落实依法执政、依法治理工作。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学法是基础,治理是目的。依法执政是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干部学法的同时,更加注重抓好依法执政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行为。实事求是,依法执政,全面完成了统战各项工作任务。

  2、市委统战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建立了普法治理工作专卷。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长抓不懈。我部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五五”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来源:文秘站 )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一)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五年来,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普及率为100%,机关干部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统一战线各界人士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增强了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依法执政能力明显提高。通过加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机关全体干部的普遍重视,但仍需在抓落实方面下功夫。

  (二)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还要在形式和手段上注重实效,不断创新。

  四、今后要着力抓好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提高工作。要以这次“五五”普法总结为契机,认真回顾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加以改进提高,巩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成果。

  1、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此次总结为契机,广泛收集统一战线各界开展普法工作的情况,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本方案要求,建立档案,完善资料,做到听有声、看有文、查有物、评有据。

  2、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对“五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梳理,查找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的实现,为下一步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启动做好准备。

  (二)立足当前,着眼发展,谋划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

  1、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⑴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七大精神,突出统战工作特点,继续开展统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履行职能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执政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进统战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执政进程,为构建和谐__,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⑵工作目标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同时,面向统战各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统战干部的法律素质,树立依法执政,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统战各界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运用能力。

  2、宣传教育的对象和内容。

  ⑴宣传教育对象。

  一是市委统战部机关干部职工。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的能力;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能力。

  二是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重点是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创新意识和能力。

  三是统战各界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对派、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其运用能力。

  ⑵宣传教育内容。

  宪法及民事、刑事等基本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社会主义荣辱观。

  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等行政法律制度。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3、主要任务:

  ⑴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①继续设立普法领导小组。市委统战部成立以市委常委、统战 部长高琦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也要依此成立本单位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②健全普法工作机构。统战部普法工作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具体工作。

  ③制定工作规划与计划。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主要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分步实施。每年度要有普法工作计划和总结。

  ④保障经费。各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开展统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普法专项经费。要保证普法经费及时到位、充足供给,专款专用,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①按照宣传教育的内容,深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法学理论;学习统战系统法律法规;学习与统战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②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讲座、培训、观看录像等多种方式进行。

  ③建立党支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成员学法一般半年l次,全年不能少于2次;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能少于50小时。

  ④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核要作为年度考核、职务任用和晋升的重要标准。法律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任用与晋升。

  ⑶继续加强普法培训活动。

  ①法制培训内容应当以宪法、行政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重点。与统一战线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全员培训,不留死角。

  ②坚持法律培训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自愿培训与强制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③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培训覆盖面保持100%。

  ⑷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①宣传内容上,根据不同的群体和对象,选择其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重点。

  ②宣传方式上,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最便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与新闻媒体开展合作,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网络等多种载体,同时利用宣传漫画、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

  ③在宣传效果上,要以被宣传对象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作为评价的尺度。

  ⑸深入开展多种内容的主题活动。

  ①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把统战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②继续组织开展好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③深入开展“光彩事业”活动,依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资源优势,为贫困地区脱贫创造有利条件。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篇3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实践和难点分析。

  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县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把其放到事关全县经济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认识,逐步形成了以管干部促班子、抓班子带队伍的管理模式。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去年县委出台了《*县县管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对考核的原则、范围及程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的评定和应用,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四个方面作了规定,形成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从实践的情况来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以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强化了干部的责任意识、目标意识和赶超意识,为进一步完善实绩考核体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这一实绩考核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定量指标较少,而且缺乏主客观条件的分析与比较。还存在考评体系不全面、考核方式不完善、考核结果运用不合理等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难”:

  1、实绩考核的具体指标明确难。现行干部政绩评价方式,以定性为主,方式单一,指标笼统。经济等硬性指标相对容易量化考核,而精神文明等软指标不容易量化标准;同时由于考核人员不固定,使考核人员对实绩考核的标准上掌握不一致。因此在考核软指标上往往会以偏概全,考核硬指标有时简单化。同时在具体考核中还没有针对不同职务级别、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加以区分,没有对被考核对象个体进行细化。考核偏重共性指标,忽略个性指标;偏重显绩指标,忽略潜绩指标;偏重短期发展指标,忽略长远发展指标,这势必会难以分清一个单位的干部与另一个单位的干部、一个层面与另一个层面的干部谁优谁劣,一定程度上影响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2、班子成员之间的实绩区分难。现行考核工作中对“绩”的评价内容设置无明确指向,并且多采取谈话测评的方式评定,“一绩多用”、“多绩一用”等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无法准确区分班子成员对某项政绩的贡献大小。在干部实绩考核的评定上,经常出现正副职等班子成员之间,实绩分不清的情况,同一事项往往是正副职之间或副职与副职之间共同努力的结果,造成同一项实绩多人重复使用的情况发生。此外,由于分管的单位和部门基础不同、人员的素质有差异,有时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的工作实绩。

  3、重点工作与创新工作界定难。在年初填写《*县县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目标任务书》时,要求把两者分开填写,但往往两者相互交叉,难以理清,同时一些重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受上级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造成年底考核两项指标重复使用。

  4、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难。由于目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可比性、准确度等都还不尽如人意,必然影响到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基本依据的可靠性,有时一些地区或单位在研究讨论干部的奖惩时,不是以实绩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而是搞平衡、搞兼顾,使实绩考核结果运用大打折扣,挫伤了部分干部的积极性。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的建议对策。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是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1、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以引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为方向,突出实绩考评的导向性。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在导向,其中起核心作用的在于考核导向。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政绩,用什么样的标准衡量政绩,干部就会相应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政绩。政绩考核评价制度直接影响着干部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直接约束着干部的从政行为。要有效解决当前干部政绩评价中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在于创新政绩评价机制。

  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一些问题,如“数字政绩”、“面子政绩”等等,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考核内容不够全面以及考核方法不够完善等有很大关系。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的政绩,必须坚持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于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应遵循四条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始终把党管干部的要求贯穿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始终。二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核“德”,又要考核“才”,二者不能偏废。三是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实绩考核要看是否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否体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协调发展,看是否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四是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要把群众公认作为考核的根本标准。要把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作为考核干部德、能、勤、绩的重要标准,这样不仅能有效考核干部政绩,而且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

  2、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以公开、公正、公平为依据规范考核程序,突出实绩考评的准确性。

  实绩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具有具体性、多样性和层次性的特点。为此,要完善考评操作体系,规范考评办法,坚持用辩证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评价干部。

  一是坚持“三个统一”,将实绩考实考准。一要统一考核原则。实绩考核要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发展的原则,体现发展是第一要务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显绩考核与潜绩考核相结合,年度定期考核与日常动态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把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将可以量化的评价指标科学量化,在重点考核实绩指标的基础上,以客观评价为主,民主测评为辅,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科学的综合评价分析;坚持扩大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把社会评价、群众评价和领导评价与年度考核统一起来;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奖罚分明的原则,让“想干事的干部有机会,能干事的干部有舞台,干成事的干部有地位”,真正发挥实绩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切实为全县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二要统一考核方法。一方面要处理好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的关系,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使干部实绩考核更科学、更合理。另一方面要注意运用辩证的方法看待干部实绩。正确分析干部取得实绩的主客观因素,防止那些因客观条件好而主观不努力的干部“坐享其成”;正确分析干部个人在整个工作完成中的作用和因素,防止“大锅饭”。同时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过程中,对得票低的原因由考核组进行实事求是的考察分析,着重看是否因干事创新出现失误或得罪人造成的,还是不干事造成的,公正评价,防止单纯看票,为客观公正合理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供依据。三要统一考核标准。根据各镇、各部门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和《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在内容上,既体现共性目标,又体现各镇、各部门的个性特点。既有定量指标,又有定性指标,既分清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又注意两者的统筹兼顾,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二是做到“六个步骤”,确保考评不走样不变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主要分“六步走”即考核预告、实绩公示、实绩述职、实绩复核、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六个步骤。其中实绩复核指在年度目标终了时,各镇、县级机关部门和单位以正式文件向县委考核办上报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完成情况。县委组织部收集整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单项考核的结果后,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完成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同时,按照考核办法对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进行定性考核。综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的总和得分得出领导班子和个人的综合考评结果。在此基础上,县委组织部建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档案,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班子和个人单项考核的结果与每位县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实绩考评结果分别记录在案,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和调整处理的重要依据。

  3、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以科学合理、简便易行为原则完善考核方法,突出实绩考评的科学性。

  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体系要体现以下要求:一是前瞻性。在思路上体现前瞻性,要保持考核体系的相对稳定,每年度可作相应的微调,但不宜大幅调整。二是科学性。要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各项指标凡是能定量的一定要量化,不能定量的要在定性上有范围和说明。三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制定要具有操作性,简便易行。

  (1)以引导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为目标,准确客观设置考评指标。

  一是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设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体系由定性和定量指标构成。定量指标的主要特点是全面、量化、可比。全面,是指在考核经济运行、社会发展情况指标的基础上,增加考核可持续发展情况和行政执行成本指标。量化,是指全部指标都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可以用数字来反映,具有可测性。可比,是指全部指标都具有横向和纵向的可比性。

  在指标的设置上,由“D+D”和“G+G”,即“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和“共性指标+个性指标”构成,总分实行百分制,其中定量考核占总分的60%,定性考核占40%。定量考核指标,镇领导班子以县委、县政府关于各镇千分制考核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的考核指标为主,重点考核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农民增收、开放型经济四大指标。县级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考核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任务及签订的责任状,市对口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任务和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情况三个方面。定性考核指标,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团结状况、工作思路和创新力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二是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设置。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实绩考核,主要考核领导个人在领导班子中的贡献度,即重点考核领导干部个人的目标任务完成率。由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大部分组成,总分实行百分制,其中定量考核占总分的60%,定性考核占40%。其中,个人目标的完成率,根据党政领导班子的实绩完成情况,在党政正职工作实绩公示后,根据个人的工作实绩真实性评价和工作实绩综合评价测评情况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工作真实性评价的得票率=100%-(不完全真实的得票率×50%+不真实的得票率)

  工作实绩综合评价的得票率=100%-(一般的得票率×50%+较差的得票率)

  个人目标完成率=(工作真实性评价的得票率+工作实绩综合评价的得票率)/2

  (2)以引导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为目标,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方法。

  目前,干部考核使用最多的方法是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以及研究数据报表、查阅资料等。这种考核方法的好处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了解掌握干部的主要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但是干部思想深处和一些深层次的东西却难以了解和考核准确。

  今年,县委组织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和《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五种实绩考核办法,即实绩法、比较法、记录法、评议法和梳理法,以进一步提高实绩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实绩法:实绩法主要是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评分。乡镇领导班子实绩,主要对基本目标任务、重点目标任务加分项目和单项考核加分项目等三个方面按照一定的权重量分。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实绩,主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任务、签订的责任状,由县有关单位组织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市对口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市对口部门进行考核并在全市范围内排序,由考核组根据排序情况赋予相应的分值,对个别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县级机关评价,由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评价,满分100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由考核组综合考核测评情况进行评价,满分100分。三者总分之和的平均分即为领导班子定量考核得分。

  领导干部个人的实绩定量考核主要在班子实绩考核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把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得分乘以个人目标完成率(以测评方式得出),再按60%计算后即为个人的定量考核得分。

  二是比较法:可分为纵向比较法和横向比较法,纵向比较,即对各县级机关、镇、村在全市范围内的排名情况作综合比较。横向比较,即对县级机关、镇、村在县域范围内的考核排名。纵横比较后再对实绩考核的总分进行加减分,进位的适当加分,退位的相应减分。

  三是记录法:主要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实施过程记录,进行动态考核。主要记录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难题和完成情况;来信来访情况;社会对班子和个人的反映情况;在突发事件等工作中的表现情况等内容。记录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组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是评议法: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定性分析,其中领导班子重点评议团结状况、工作思路和创新力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领导干部个人重点评议工作实绩、工作创新、工作作风、政治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其中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一把手”责任制的考核。评议法中主要运用群众评价、县领导评价、考核组评价等几个方面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是梳理法:为加大对基本目标任务的考核力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总分初步形成后,再对必须完成的基本任务和单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每多完成一项的按照一定的标准加分;每少完成一项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适当减分,真正体现“吃苦的人吃香”,“实干者得到实惠”的要求。

  4、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突出实绩考评的实效性。

  要按照规则在先、奖罚分明、能上能下的原则,把政绩评价结果与领导班子的奖惩、调整和领导干部的升迁、降免紧密联系起来,做到褒有章、贬有据,以事实为依据,凭实绩用干部,充分发挥实绩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机制。

  (1)科学合理地设置考评评价主体。要坚持组织认可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多元设置考核评价主体,将上级、同级和下级,特别是群众纳入到考核评价的主体体系中来。一是上级考核评价。上级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对考核评价对象负有领导、管理、监督的重要职责,是必不可少的考核评价主体。二是同级考核评价。同级领导与考核评价对象工作职责比较接近、工作关系比较密切,对考核对象政绩取得有一定的鉴别权。三是下级考核评价。下级是考核对象实绩的主要施行者和落实者,具有发言权。四是群众考核评价。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实绩最为关心,感受也最深,实绩判断的标准是群众的口碑。上级、同级、下级、群众四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主体的建立,能克服考核主体单一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问题。

  (2)正确运用考核评价结果。一是考评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首先要完善干部考核结果反馈制度,采取发放“成绩单”等适当形式,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即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总分、定量考核得分、定性考核得分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总分、定量考核得分、定性考核得分分别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通报,增强干部考核工作透明度。其次要把实绩考评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直接把实绩考评结果转化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领导班子按照实绩考核的得分,分为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再次要把实绩考评结果与奖惩挂钩,形成激励机制。对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篇4

  一、增强素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

  领导干部的素质优劣、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必须把增强素质作为建设奋发有为领导层的首要任务。

  一是提高理论思维水平,增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正确认识和科学判断形势的思想武器,我们必须自觉掌握这一“伟大的认识工具”。当前,我国进入了加速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怀化要走在时代前列,抢占发展制高点,必须拓宽视野,了解全省、全国及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善于在普遍联系中把握发展的大局,从事物的不断变化中掌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从而科学地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要通过党校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理论思维的培养和锻炼,使全体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战略思维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

  二是把握经济发展规律,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怀化作为后发展的山区,要突破长期形成的封闭自守的思维定势,用大市场、大开放的观念,打开山门,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市场经济基本知识,把握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自觉把市场经济的共性与山区经济发展的个性结合起来,加快经济发展步伐。

  三是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客观要求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转变一些不适应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模式,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管理经济事务,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树立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监督与制约的观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违犯法律就应受到制裁的观念,自觉地做守法、执法、维护法律尊严的模范。

  四要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增强总揽全局的能力。总揽全局,是领导班子所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决定的。而要总揽全局,必须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全面认真地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清醒地认识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基础、优势条件、制约因素等,认真做好“结合”文章,科学地确定切合实际的发展思路和措施。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善于把山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置于国内外的宏观形势和全国工作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抢抓机遇、集中精力解决一些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

  二、优化结构,形成组合科学、富有活力的领导群体

  优化结构,既是提高班子整体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要求,也是完成新时期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我们必须坚持群体优化的原则,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好,形成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高效的领导体系。

  一要科学地搞好班子调配。领导者中的通才是很少的,他们的知识各有高低,专业各有长短,智能各有上下,素质各有优劣,年龄各有大小,气质各有不同。科学地搞好班子调配,就是要用系统的观点,不断创新有利于人岗相适的配置方式和手段,变过去的安置干部为配置人才资源,变配齐人头为配优配强班子,对整个群体结构作全面周密的考虑,系统分析班子对其成员的智能需求和政治要求,认真考察权衡各个成员所具有的各方面特点,精选好“帅才”,配备好“将才”,用其所长,发挥优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要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知识是能力的源泉,也是创新的基础。尤其在现代社会知识更新周期更短的情况下,领导者必须树立与时俱进的学习观,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在优化专业结构方面,要在领导者个体知识与专业优化的基础上,突出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人才的培育,尤其要尽快培养出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和国际市场的领导人才,以提高领导干部适应国际经济竞争、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的能力。年龄代表着历史、经验、能力,合理的年龄结构不仅是领导群体发挥最大效能的保证,也是领导群体效能不因时间变化而弱化的保证。要着力形成以中年领导者为主体老中青搭配协调的结构,形成合理的梯次配备,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三要大胆选拔能担当治党治国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这既是保证领导群体生机和活力的需要,也是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后继有人、与时俱进的需要。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选拔年轻干部的指示精神。领导班子年龄不合理的,要调整充实。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交流解决。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要敢于破格提拔,敢于将他们放在重要的岗位上。做好换届选举后后备干部的补充调整工作,保持后备干部队伍的数量、质量和活力,使各级各类领导班子有充足的后备人选。

  三、牢记宗旨,培养领导群体爱民、勤政、清廉的优良作风

  领导干部的行为有较大的影响面,有较强的示范性,有较大的推动力。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作风建设,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在领导干部中培育和形成符合“三个代表”要求、具有鲜明时代特色、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新作风。

  一要培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作风。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是我们党顺应时展潮流、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要求。邓小平同志早就告诫我们:“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们生机就停止了,就要”。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敢于冲破一些不合时宜观念的束缚,坚持科学态度,革故鼎新、大胆突破、不断超越,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保持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在自己的工作领域、工作岗位上勇于创新、勇于开拓,永不懈怠。

  二要培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作风。十六大要求把抓落实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把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变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实际行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已成为时代对领导干部的迫切要求。能不能狠抓落实,既是工作责任心问题,也是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问题。因此,要树立强烈的进取意识,忧患意识,有一种对党对人民事业极端负责的崇高使命感、责任感,要带着感情深入到群众中去,进行面对面领导,扎实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基层和群众多办实事。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分析影响落实的矛盾症结,努力掌握抓落实的科学方法,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三要培育孜孜以求,奋发学习的作风。当今社会将进入学习型社会,学习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然需求,不学习,就跟不上时展潮流,就担当不起领导重任,最终丧失执政能力和领导资格,被时代所淘汰。同志多次告诫全党,要“学习、学习、再学习”,每个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学习作为工作、生活的第一需要,作为终身的必修课,做到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和群众学习,坚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用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形成孜孜以求、奋发学习的良好作风。

  四要培育清正廉洁、严格自律的作风。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走上犯罪道路的事实警示我们,树立清正廉洁、严格自律的作风刻不容缓。领导干部必须紧紧抓住这个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首要问题,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注重事业、淡泊名利、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思想上高筑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长城,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坚持清醒、清正、清廉、清静。这样,我们的事业才能不断繁荣昌盛,个人的理想追求才能得到真正实现。

  四、健全机制,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成长环境

  开创人才辈出的局面,形成举贤任能的人才成长环境,必须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以促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一要建立和完善德才标准评介制度。所谓“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态度、政治品德和思想作风。所谓“才”,主要是指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德和才是干部整体素质的两个方面。德是为政之本,才是从政之能。在德才标准的衡量上,既要防止出现重才轻德的问题,又要克服重德轻才的倾向,要有选贤举能的胆识和魄力。看干部要看主流和本质,不要求全责备,过分看细微末节,以偏概全,堵塞才路,尤其要正确识别干部,科学评价干部,合理使用干部。要敢于大胆起用有创新思维、有专业特长且又敢想敢干的干部,形成靠实绩用干部、凭本事定上下的用人导向。

  二要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必须进一步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每年公开选拔产生的县处级及其以下委任制领导干部人数,逐步达到新提拔同级干部总数的1/3以上。监督和完善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规范和完善实施干部工作民主化的程序和方法,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全面推进干部任用试用期制、公示制,积极推介干部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抓好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点,制定领导干部辞职制的办法,疏通干部“下”的渠道。积极推行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干部任免票决制试点,在取得经验后向全市推广。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篇5

  为了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学习和落实《条例》的氛围,市委组织部决定召开这次全市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孙部长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积极落实《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刚才,各县(区)委组织部长和市直部门的负责同志结合实际谈了对《条例》的认识和学习体会,并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想法,这对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下面,我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深对《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的理解。中央新近颁布的《条例》,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任工作的根本指针,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灵魂和主线贯穿始终,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讲话精神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规范的程序性规定,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人选准用好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条例》在干部选拔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以及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体现了扩大民主和落实“四权”的要求,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条例》确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在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上迈出了新步伐;《条例》在干部的提拔使用、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监督等方面作出了严密的程序性规定,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我们一定要站在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围绕从制度上把好选人用人关、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科学规范干部选任工作、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方面,进一步加深对《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通知》和同志在全国学习贯彻《条例》颁布实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对《条例》的学习要在学深、学精、学透上下功夫。《条例》颁布后,市委组织部及时下发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行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学习贯彻《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坚持不懈的思想,深入学、反复学,力求学深、学精、学透。通过采取中心组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研讨与中心发言、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逐章、逐条、逐款、逐句地学习领会,咬文嚼字,学懂弄通。要克服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文牍主义现象,在学习中既不能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也不能死记硬背,断章取义。要一边学习,一边深入地思考,力求全面掌握,深刻理解,学懂弄通,准确运用。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条例》与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新时期选人用人的一系列论述结合起来,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总结用人上的经验教训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组织部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要把《条例》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结合工作实际,刻苦钻研,不但要熟悉其基本内容,还要力争将一些重要的规定和条件熟记于心,达到运用自如,融会贯通,真正成为精通《条例》、熟悉干部工作的行家里手。近期市委组织部将举办县(处)级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执行《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委、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采取专题培训、授课辅导、知识竞赛和座谈研讨等形式,搞好《条例》的学习教育工作。

  三、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框架、基本精神和重点内容。《条例》以程序为主线,坚持标准,贯穿原则,体现方法,从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选拔任用条件开始,通过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各章之间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链条。其基本精神,就是高举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把干部选准用好。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必须突出“三个代表”这条主线,牢牢把握这一基本精神,准确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其中的总则、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纪律和监督是《条例》的重点内容,必须准确领会、重点把握。要通过深入学习,达到九个学懂弄通。即:学懂弄通选拔任用干部的六条基本原则;学懂弄通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任职资格;学懂弄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程序;学懂弄通民主推荐的两种形式和两种类型;学懂弄通干部考察工作的六项具体程序;学懂弄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三种主要表决方式和三项具体程序;学懂弄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和五项具体程序;学懂弄通干部交流的范围、对象和重点;学懂弄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项纪律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和运用。

  四、要对照《条例》进一步搞好自查自纠活动。前段时间,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委、各部门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回顾了过去执行《条例》的情况,总结了经验教训,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收到了一些好的效果。但也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学习《条例》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按市委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希望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通知》精神,巩固前段自查自纠成果,继续通过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发现问题相结合等形式,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增强有效性和针对性。要通过自查自纠,认真总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选人用人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找准并解决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在掌握干部任用条件、使用干部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以及按法律程序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好选人视野不宽、用人观念陈旧、办法不多、求全责备、由少数人选人等问题;解决好个别领导干部不以组织考察结果为依据,凭个人印象和好恶选人,任人唯亲的问题;解决好个别组工干部在考察中感彩浓重,失职渎职,不负责任,使干部考察工作失去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问题;解决干部人事工作跑风漏气等问题。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逐项检查,对于违背《条例》规定、没按程序办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九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

  五、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党政领导干部任用的条件和程序是《条例》硬性规定的,可操作性强,绝不能变通。其中六项基本条件,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干部素质的要求,是对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这六项基本条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必须全面理解,正确把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些条件来全面衡量干部,准确选拔任用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以这六项基本条件为准绳,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全面、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特别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能,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求真务实、真干事、能成事的贤才、能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放在学习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本领。《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核考察、酝酿讨论、任免、监督等各个环节作出了更加规范的程序性规定,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严格按程序办事的意识,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真正把《条例》当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自觉地去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组织部门不但自己要严格执行《条例》,还要积极主动地为党委当好参谋,尽职尽责,把好选人用人关。

  六、要切实做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条例》,必须进一步加大干部制度改革的力度。我们在学习贯彻《条例》中,要继续认真落实中央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坚持民主推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干部考察工作中的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重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要大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对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要继续对符合规定范围的新上岗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间,要对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定期听取干部思想汇报,听取群众意见,随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使干部在试用期间始终处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中;要继续对经济部门的干部实行离任审计,把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挂起钩来;要试行对县(区)党政正职任职讨论票决制,由市委常委会提名,市委全委会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方法,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职务的特点,对考察内容分解细化,形成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要总结规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法,扩大干部竞争上岗的范围。年内要抓好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点,同时抓好改进干部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工作。要以解决干部能下为重点,研究探讨不称职、不胜任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加大调整力度,进而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篇6

  时代呼唤担当,时势成就事业。战争年代勇于牺牲精神、建设时期艰苦奋斗精神、改革开放时期敢闯敢试精神,都彰显和诠释了共产党人不同时期的责任担当。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如何突出“干”字当头、担当起全面振兴历史重任在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欢迎大家阅读。

  通过这次学习研讨,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鼓足了干劲,形成了重要共识。一是深刻认识到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的极端重要性。二是深刻认识到以新发展理念引领XX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的极端重要性。三是深刻认识到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四是深刻认识到调动积极性提升精气神的极端重要性。

  他指出,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要求,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的重要检验。要按照宪魁同志的讲话要求,把强化“四个意识”作为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的根本保证。就领导干部如何突出“干”字当头、担当起全面振兴历史重任,强调四点意见:

  第一,干好的前提在于掌握思想武器,在思想和行动上筑牢新的发展理念。的重要讲话蕴含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虽然这次学习研讨结束了,但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必须作为大家一项长期的任务,与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深入学、持续学、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同时,要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干部的学习,努力把讲话精神转化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推进全面振兴的强大思想武器。要学深悟透、把握精髓。

  对总书记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要论述,对推进XX全面振兴的重要要求,要潜心研学,带着信念、带着使命、带着责任,联系实际、坚持不懈地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新发展理念既是观念范畴,也是实践范畴,既要让新发展理念入心入脑,更要具体体现到政策制定、工作安排、任务落实等各个方面,坚决调整、纠正和摒弃不适应不符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行为和做法,在谋发展、干事情、上项目上自觉贯彻新理念、引领新实践。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是指导实践的一把钥匙。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重要讲话精神的目标定位在指导实践上,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找准短板、找出差距,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用新发展理念衡量工作、指挥行动、训练干部,努力在实施创新驱动、推动发展平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上取得突破,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寻找机遇、打造亮点、拓展优势,真正把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科学的方法,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全面振兴。

  第二,干好的关键在于始终聚精会神,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现在看,破解我省经济总量不大、质量效益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根本还是要靠加快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结合实际打好发展组合拳,在调整结构、转型发展上下功夫,在转换动能、培育新增长点上下功夫,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提高经济运行水平,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得以充分释放的全面振兴新路子。

  具体讲,必须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抓经济建设上来,从解决分心分神问题入手,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聚焦“五大规划”战略实施和“XX丝路带”、十大重点产业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心无旁骛促振兴,在思想上决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在工作上决不能有丝毫松劲和懈怠;必须充分调动全民创新创业积极性,按照培育发展新动能、激发全面振兴内生动力的要求,在体制创新上想实招、在机制建设上搞突破,进一步推进筒政放权,全力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引进用好人才,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坚持向大局聚焦、向中心聚力,一切工作都要服从于全面振兴、一切资源都要服务于经济建设。

  要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作为考核评价的指挥棒、红绿灯,进一步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形成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的考核导向,切实把各级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推进XX全面振兴上来。

  第三,干好的基础在于提高能力素质,增强抓重点攻难点的改革创新本领。目前看,我省存在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国企活力不足、非公经济发展缓慢、新的发展动能成长不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畅等方面问题,归根结底是体制机制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去破解,靠一支勇于改革、善于创新的干部队伍去推动。就领导干部来说,既要转变思想观念、提振精神状态,更要提高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攻坚克难的本领。目前,有些干部仍习惯于依赖政府、依赖资源、依赖传统发展模式,思想和行动上的等靠要还很突出,缺乏向改革要动力的意识、缺乏向创新要发展的能力。

  因此,必须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推进资源型城市调整结构、转型发展的改革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做大现代服务业的创新能力,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的经营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办事能力,等等。提高这些能力,重在涵养改革创新的思维。遇到矛盾和困难,要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善于运用新的理念,从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工作效率和发展质量效益的新视角,去寻求改革创新的途径办法,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使改革创新真正成为引领全面振兴的第一动力。

  重在增强改革创新的底气。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注重联系自身工作领域和工作实际,在加强政策、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运用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推动改革发展的专业化水平。深刻领会宪魁同志提出“好环境是最大的发展红利”的要求,强化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首先想到权由法定,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司法环境、社会环境,推动形成健康的经济生态。

  重在积累改革创新的经验,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在转方式、调结构、抓转型、促升级、推进XX全面振兴的实践中,谋改革之策、走创新之路,尤其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注重总结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内化为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本领。各级党委(党组)要注重发挥各级党干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以提高干部落实新发展理念特别是改革创新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教育培训,区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干部的实际需要,实行精准式、订制式、点穴式培训,补齐“能力”短板;着力加强实践锻炼,加大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力度,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促使干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确保政治素养跟得上、思想观跟得上、知识结构跟得上、行动能力跟得上。

  第四、干好的根本在于勇于担当作为,调动积极性提振精气神。按照XX同志关于加强教育引导、提升能力素质、正确对待干部的要求,把调动干部积极性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和重要措施来抓,激励广大干部更好地团结和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全面振兴是XX发展的宏伟事业,是总书记专门对我省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能不能担当起这个历史重任,是对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党性观念的重大考验,对精神状态、能力本领的全面检验。首先,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时代呼唤担当,时势成就事业。战争年代勇于牺牲精神、建设时期艰苦奋斗精神、改革开放时期敢闯敢试精神,都彰显和诠释了共产党人不同时期的责任担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当今时代赋予我们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推进XX全面振兴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历史选择了我们、人民选择了我们、事业选择了我们,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无愧于这个时代、无愧于总书记的嘱托、无愧于全省人民的期待,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更严更实的作风,直面矛盾、抢抓机遇,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在推进补齐“三大短板”、走出“六条新路子”、激发“四个动力”、打造“四种环境”等全面振兴任务中,彰显政治品质、体现人生价值、作出应有贡献。

  其次,要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风扎实、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党组)要贯彻落实好宪魁同志讲话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利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契机,坚持重德才、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从我省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构建“XX丝路带”和建设十大重点产业实践中,在艰苦边远地区、扶贫攻坚重点县、沿边开放最前沿、信访维稳第一线中,特别是在推动重点项目、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建设中,主动发现和大力培养勇于改革、善于创新、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干部,把他们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第三,既严格管理又热情关心。突出严早严小严预防,把严格管理贯穿到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约束干部言行,规范权力行使,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篇7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其中,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三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和推动高校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 民主推荐

  第四条 选拔任用高校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和要求,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五条 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范围为:

  (一)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三)学校中层干部;

  (四)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

  (五)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六)部分担任过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执行。

  第六条 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学校中层正职干部;

  (三)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

  (四)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担任过正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六)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个别谈话投票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执行。

  第七条 个别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岗位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制定职位说明书,拟提拔人选的提名应首先听取职位空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意见。民主推荐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会同高校党委组织。

  第八条 若民主推荐票数分散,根据实际情况和班子结构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与高校党委沟通,可以差额提出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投票推荐。二次会议投票推荐可适当缩小参加人员范围。

  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进行自述。

  第九条 拟选拔人选校内产生时,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有关意见,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沟通,由高校党委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按有关程序酝酿后,确定考察对象。拟选拔人选非校内产生时,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有关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对考察对象建议人选中非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应听取统战部门意见。

  考察对象应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位居前列、干部群众口碑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评价高,符合人岗相宜和改善领导班子结构要求。在考察中经查实有拉票行为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第十条 实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和考察公示,考察对象一般应当比拟任职务至少多一人。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等额考察的,应当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第十一条 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三至七个工作日。

  第三章 民主测评

  第十二条 民主测评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重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

  第十三条 高校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备案制度。任期目标报告书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备案,同时在本单位公开。

  第十四条 高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一般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见附表1)。其中,重点任务的具体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学校领导班子任期目标提出。

  第十五条 高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一般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求(见附表2、3)。

  对正职侧重评价领导科学发展、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政策水平、学习能力、民主作风、清正廉洁等情况。对副职侧重评价工作思路、学习能力、工作基础、工作作风、精力投入、执行能力、效能提升、分管工作制度完善、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票按照测评内容设置测评项目,并进行总体评价。

  领导班子测评项目、总体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领导干部测评项目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不了解,总体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民主测评项目评价意见,根据定性考核评价情况按百分制转化。

  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设置“是否同意其被提拔使用”等征求意见栏目。

  第十七条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一般与第五条的规定相同。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评价要点应当在测评前发放,保证参加测评人员能够充分准备意见。其中,执行任期制的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在任职届满前3个月要向市委教育工委提交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书。

  第十九条 领导干部在个人述职述廉的基础上,按照民主测评评价要点,填写自我评价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阅所在班子其他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结合其任期内的综合表现,分别对副职作出评价,填写主要负责人评价表。

  第四章 民意调查

  第二十条 民意调查主要通过工作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评价,了解领导班子的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校园网络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在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和谐校园建设、党风政风等方面群众直接感受到的工作状态和成效(见附表4)。

  民意调查内容可以根据高校具体情况和不同考核评价任务,以及不同时期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具体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与高校党委商定。

  第二十二条 民意调查项目评价意见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够满意、不满意、不了解。

  民意调查项目评价意见,根据定性考评情况按百分制转化。

  第二十三条 民意调查参加的人员范围,一般为不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师生代表,必要时也可以扩大到学校所在地相关部门、学生家长、毕业生用人单位等。

  第五章 个别谈话

  第二十四条 个别谈话包括结合民主推荐进行的个别谈话、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个别谈话,以及与考察对象本人谈话,主要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及现实表现。

  第二十五条 个别谈话评价内容、评价要点与民主测评相同(见附表1、2、3)。

  根据个别谈话的不同情况,参考评价要点,分别确定谈话重点,拟定谈话提纲。

  应当提前向谈话人员发出谈话预告。

  第二十六条 高校领导班子任期考察,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与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相同。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可以适当缩小。

  应当将与考察对象关联度大、知情度深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纳入考察谈话范围。

  第二十七条 同拟选拔人选考察对象谈话,一般采取考察组集团面谈的方式进行,借鉴结构化面试方法,提高面试内容针对性,进一步了解其思想政治水平、适应职位能力、发展潜力、自我认知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比较对照不同考察环节的评价意见,核实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了解。

  第二十八条 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实行拟选拔人选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

  对促进或者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事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调查了解,可以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

  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三年的拟选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

  第六章 实绩分析

  第二十九章 实绩分析是依据学校事业发展统计数据、任期目标报告书、任期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等内容,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工作成效,重点评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第三十条 实绩分析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一)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民意调查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任期目标报告书,分析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状况与成效(见附表5);

  (二)以分析领导班子整体的工作实绩为基础,结合工作分工和民意调查及有关审计情况,分析评价领导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

  (三)通过对学校事业发展情况的总体了解,在进行不同高校横向比较的同时,突出对任期内的纵向比较分析。

  第七章 综合评价

  第三十一章 综合评价主要是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通过考察组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出评价。

  注意把通过跟踪了解完成重点任务、列席高校重要会议、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和专题访谈、深入干部培训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组沟通了解等多种形式积累的平时考核情况,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的表现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综合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一)类型分析。按照材料来源、发生时间、表现内容和考察对象所起的作用等情况,将各类材料分门别类进行分析整理,使之条例化、系统化。

  (二)数据分析。通过分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环节形成的有关数据,评价考察对象的工作成效和群众公认度。

  (三)比较分析。将不同考察环节反映的同类与不同类情况、考察对象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比较,评价考察对象的领导干部的主要优缺点及特长。

  (四)环境分析。对考察对象工作表现的客观环境因素,重点是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其主观努力程度。

  (五)历史分析。将考察对象的历史情况与现实表现联系分析,评价其一贯表现和基本素质。

  第三十三条 根据任期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的不同要求,综合考核评价应当突出重点。任期考察重点评价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成效。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重点评价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应根据班子职责、结构和岗位对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要求,以及领导干部自身履职情况,对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分析。

  第三十四条 对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涉及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和廉洁、团结、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当认真核实和分析,凡是线索清楚、情节具体的,考察组应当了解清楚。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有关部门等进行专项调查,形成结论,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 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考察组集体研究,对领导班子提出评价意见,对领导干部提出使用意见,负责形成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

  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结果。考察材料应当全面评价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个性特点和不足之处,同时反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面的量化结果。根据需要,还可以把有关实地调查报告作为附件材料。

  第八章 结果运用

  第三十六条 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好,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要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好,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表扬奖励,注意提拔重用。

  对综合考核评价中发现的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差、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应当督促整改,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差,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第三十七条 高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有关情况,应当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同时向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通报。

  党政正职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由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向本人反馈;其他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一般由党政正职向本人反馈。其中干部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向本人反馈。

  提拔担任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结果、谈话同意提拔的得票情况和考察情况,应向干部所在高校党委反馈,同时向中层以上干部通报。

  第三十八条 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要合同高校党委,认真分析领导班子的运行状况,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三十九条 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提出申诉。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答复。

  第九章 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 实施本办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繁琐,力戒形式主义。加强组织协调,避免多头考核或者重复考核。坚持换届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档案,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基础工作。

  第十章 附则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篇8

  领导者的素质是德、智、体的统一。有一种说法无“德”的干部是“危险品”,无“智”的干部是“次品”,无“体”的干部则是“废品”。因此,从理论上讲,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包括六个方面: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在这六个方面中,前二者属于“德”者范畴,后四者可归于“才”者范畴。也就是说,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既是组织和事业的需要,也是每个领导干部努力的方向。具体到科级干部,我认为应重点具备四种精神(意识)、八种能力:

  一、四种精神(意识)

  (一)公仆精神。所有领导干部都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从政,淡泊名利,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

  (二)实干精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事业的成功离不开实干,领导干部更应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一心扑在工作上,以单位建设为己任,以事业发展为目标,任劳任怨、踏踏实实,敢于克服困难,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

  (三)自省精神。作为领导干部应具备严于律己的自省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遵守各项党纪政纪规定,防微杜渐。同时力争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不断进行自我反思,自我批评。对于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敢于承认,改正;对于别人的批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领导干部要勇于承担责任,切忌推过揽功,有了成绩是自己的,有了问题是别人的。

  (四)大局意识。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一盘棋”思想。任何一个局部都不能脱离大局而孤立存在,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我们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善于从大局着眼,把具体事务置于全局背景下运筹,这样才能保证具体工作和全局工作部门发展同社会进步方向一致、运行同步、协调发展。

  二、八种能力

  (一)科学决策能力。决策是领导者的主要职责。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和瞬息万变的形势,领导干部要善于及时作出正确抉择。抉择不及时就会贻误战机,影响事业发展。因此,领导干部要有决策的魄力,通过科学的比较,全面的分析,进行权衡利弊得失,作出正确的决策。尤其是我们质监系统基层局的领导干部,更要善于利用当前对我们相对有利的发展环境,抓住发展机遇,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发展方向,从而促进质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贯彻执行能力。科级领导要善于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局的决议和决定。要把上级的精神和意图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和计划贯彻下去,并做到全面准确,得当有力。

  (三)组织管理能力。每个单位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都要靠领导组织全员来实施。领导干部要善于把单位的目标同干部职工的实际状况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合理组织各方力量,恰当使用各类人才,实现最终目标,取得良好效果。

  (四)综合协调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良好的协调能力是不可或缺的。要善于团结各种人,与其合作共事。一方面要有很好的感情因素,善于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热情,为着共同的目标团结奋斗,塑造单位强大的战斗力。另一方面要善于社会交往,使各种社会因素都能为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服务,为本部门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五)选材用人能力。组织的发展和事业成败的最关键因素都在于人。合理用人,因人施用也是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方面。用人得当则事业兴,用人不当则事业衰。一方面要善于发现人才,不惟学历、资历,把真正有能力的人放在重要岗位上去,并使其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事业发展。另一方面,要善于因人施用。每位干部职工不可能都是人才,但每个人也都有各自的优势。而领导干部就要根据下属各自的特点,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这样才能最大发挥每个人的能力,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六)处事应变能力。社会在不断的前进,我们所面临的环境也在不断的变化,领导干部不能抱定“以不变应万变”的心态去开展工作。因为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也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办法,光凭老经验和老办法是无法应付的。必须认真了解新情况,加以分析研究,审时度势,适时调整,争取最佳效果。

  (七)开拓创新能力。在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一味墨守成规是无法取得良好业绩的。如果领导干部仅仅具备“萧规曹随”的作风,也不能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领导职责和任务。必须敢于突破,敢于创新。以大无畏的精神,在旧有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闯出新道路,开辟新领域,促进事业不断发展。

  (八)学习、实践能力。这也是领导干部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能力。领导干部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主要还在于自身的学习、实践能力。时代在前进,科学在发展,领导干部如果不通过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和能力素质,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也做不好既有的工作。学习的方法有多种,最行之有效的方法还是理论联系实际。即不仅要从书本中学,更要从实践中学。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入实际,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在实践的过程中用理论去研究、分析和总结,总结出适合自己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指导自己的行为,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篇9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市园林科研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制度,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用人机制,促进单位各部门工作卓有成效地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是指单位内部各行政及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含副职)。 班组长的聘任、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条件好,责任意识浓,事业意识强,开拓意识好; 2、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务实求新,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 4、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和纠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5、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单位利益为重,凡事从集体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6、能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思想先进,团结同志,热爱本职工作。 第三章 中层干部的产生 第四条:中层干部的产生,按照领导班子提名、职工评议的程序,实行聘任制办法。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用,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下,应从工作实际出发,打破学历、资历及干部、工人等身份界限,选拔有实际工作能力、能够真正带动部门工作发展的人选。 第六条:中层干部的任用范围一般为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岗位,应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可以聘用单位以外的人员。 第七条:对现有的中层领导实行直接聘任,对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应接受职工代表或所在部门职工的民主测评 第八条:新聘任中层领导的职工评议以无记名划票方式进行。候选人获票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0%以上的,为通过评议,单位下发文件予以聘任;得票低于60%的,为没有通过评议。 第九条:经领导班子提名,且通过职工评议的,予以聘任。 聘任期为一年。 第十条:经领导班子提名,但没有通过职工评议的,不担任中层干部;由此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应由领导班子另行提名,并重新进入评议程序,产生新的人选。 第十一条:中层领导的聘任期为一年,期满单位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职,不在享受单位所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四章 中层干部的职责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应切实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既坚持原则,又要方法灵活,当好领导帮手。 第十三条:负责起草、修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 第十四条:担负本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既定计划,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领导决策,圆满完成各项临时任务; 第十六条:以身作则,充分调动本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团结一致、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第十八条: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第五章 中层干部的述职及考核 第十九条:对中层干部实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考核方式分为自我总结、领导班子认定和职工评议相结合三种形式。 1、自我总结。每年年终,中层干部要对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并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整理,存入个人档案。 2、领导班子认定。领导班子根据中层干部年度工作业绩,结合干部自查情况,对其进行年度工作认定。认定称职的,递交职工大会进行评议。 3、职工评议。领导班子认定称职的中层干部,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述职。职工以无记名划票方式,对中层干部述职情况表决意见。获票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0%以上的,为考核称职;超过75%以上的,为良好;超过90%以上的,为优秀;60%以下的,为不称职。 第二十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及述职,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按照所长办公会安排执行。 第六章:对中层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 第二十一条:为激励中层干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以下情况下,应对其给予奖励: 1、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的; 2、在业务考评中成绩显著的; 3、在专项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 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中层干部应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具备一定的业务管理水平和良好的心理、政治素质,对工作要科学地进行统筹安排,不得因工作失误影响单位整体形象或造成经济损失。有如下情况的,由所长办公会研究予以停职检查或就地免职: 1、由于工作安排不周、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2、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受到政法部门处理的; 4、监守自盗,损害集体利益的; 5、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故意制造混乱,影响单位安定团结的; 6、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对单位政策强烈抵制,拒绝落实的; 7、弄虚作假,向领导隐瞒真实情况,导致领导决策失误的。 第二十五条:因职位空缺,需要立即补充中层干部的,领导班子可以临时任命。但试用期满后,仍需通过职工代表或本部门人员评议。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年*月*日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篇10

  各级领导班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挥部”,对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科学发展负有重大责任。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调研中,一些同志也反映,目前在选干部、配班子中还存在一些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选人用人上有时存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现象,简单地“以票取人”问题,以结构配班子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凭科学发展的能力和实绩用干部的标准有时执行的不够严格;各级班子尤其是县一级班子中懂现代经济、熟悉社会管理的高层次人才配备不足;个别班子的专业、能力和气质搭配不够文秘杂烩网合理,整体功能不强;经过换届和配备改革后,部分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仍存在分工重叠和多头管理问题,运转不够协调,个别班子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不高。

  提高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要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做好选干部、配班子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强化凭科学发展的实绩和能力用干部的导向。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着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取得突出实绩的优秀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既要重干部资历,更要重干部的德行、能力和实绩,切实克服论资排辈和平衡照顾的现象。尤其是在选拔配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时,要严把干部德才素质关,把党性强、驾驭全局能力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实绩突出、民主作风好作为重要标准。要切实纠正“简单地以票取人”问题,坚持对干部进行综合评价,既要看干部推荐票,更要看干部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既要看任前推荐考察情况,更要看干部的一贯表现,把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和完成重大任务情况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积极改进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坚持在班子研判、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发现的优秀干部中、在后备干部中提名拟提拔干部意向人选,从用人的“源头”上把好干部德才关。要树立正确的干部考察理念,变“把关式”考察为“淘金式”考察,不仅要考察考核干部有没有影响提拔使用的问题,更要考察考核干部有没有领导科学发展的水平,进一步牢固树立凭科学发展的实绩看德才、凭领导科学发展的德才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自身素质。

  第二,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要紧紧围绕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整体功能配班子,在优化班子的年龄、性别和党派等“硬”结构的同时,更加突出优化班子成员的专业、能力和气质等“软”结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为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县区和市直综合部门领导班子选拔配备一批懂现代经济、善于进行项目策划、熟悉社会管理的高层次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形成既从党政干部队伍中、又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中选人才,既从本地、又从外地选拔引进人才的机制,进一步加大从经济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和重大项目建设中选拔使用干部的力度。要加强对拟选配职位的调研分析,结合岗位需求和现班子实际,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以此“按图索骥”,把适合的人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优化班子结构。考察干部,要注重对干部学识能力、特长优势、发展潜力、心理素质和个性特点的分析评价;配备班子,要努力实现班子成员在能力、特长、气质方面合理搭配,使一个班子中既有多谋善断的决策型人才、又有善抓落实的实干型人才,既有善于驾驭全局的干部、又有某方面专长的干部,既有善于创新的干部、又有作风稳健的干部,既有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又有熟悉社会管理和党的建设的干部,既有熟悉基层工作的干部、又有熟悉机关工作的干部,防止一个班子中的干部在能力、特长、资历等方面“扎堆”,切实做到班子成员相互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整体功能。

  第三,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始终作为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领的重点,着力建设坚强有力、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县区要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精神,适应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新形势,积极建立和完善集体领导下的常委分工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尽力克服分工交叉和多头管理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县区委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方式,切实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支持人大、政府和政协班子有效行使职权,通过充分发挥几大机关党组、其他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的作用,来实现对全局工作的领导,做到统揽而不独揽、协调而不取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决策机制,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发扬民主,支持班子成员大胆开展工作,不搞“一言堂”,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角色意识,自觉维护领导班子集体权威,不各行其是。落实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咨询、意见征求和论证机制,促进班子科学决策。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切实纠正各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现象。推行领导干部包抓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制度,形成强有力的工作落实机制,不断取得科学发展的新成效。

  二、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总体上看,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是好的,近年来在推动汉中率先突破发展、和谐发展和科学发展中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根据平时了解和调研掌握的情况,领导干部中还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与发达地区相比,全市的人才总量少、基础较为薄弱,存在“先天不足”;一些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理解的不够深入,还没有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不够解放、思路不够开阔,缺乏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缺乏推动科学发展必备的知识,思考和谋划本地区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能力还不强;有的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思进取,有的缺乏求真务实的作风,工作漂浮、落实不力。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针对上述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努力造就一支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能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第一、坚持不懈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领导干部头脑。抓住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遇,努力把全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端正学习态度,着力克服厌学情绪,防止和纠正“走过场”,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真信、真学、真用。扎实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和其他领导同志关于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观点,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紧密结合起来,系统掌握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实践观念、普遍联系和发展的观念,坚持正确的发展立场,掌握谋划发展、推动落实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提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汉中经济社会欠发达的实际,进一步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增强发展紧迫感;强化以人为本理念,高度关注和解决好民生问题,为汉中人民谋福利;强化经济与资源协调发展理念,维护汉中山清水秀的良好生态环境,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考验的政绩。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理论武装。

  第二,切实提高经济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汉中人才基础较为薄弱的“先天不足”,牢固树立“先天不足后天补”的思想,通过加倍地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使本地各级领导干部不断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逐步成长为现代经济社会管理的行家里手。要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把现代经济社会管理知识和各行各业的业务知识作为培训重点,引导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现代经济知识,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认真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提高推进自主创新和转化科技成果的组织领导能力;认真学习社会管理知识,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认真学习分管行业的业务知识,提高精通业务的能力。要提高干部培训质量,围绕推动汉中经济主导产业发展,邀请中省经济职能部门领导和有关方面专家,举办各类高质量专题培训班和研讨班;分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解放的思想谋划本地区本单位科学发展。要加强实践锻炼,通过积极投身汉中率先突破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实践,在丰富生动的实践中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学会运用科学规律推动发展;要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在破解难题、勇创新路中增长才干;要善于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总结反思机制,及时把科学发展的成功做法转化为制度,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完善改进,在不断总结经验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

  第三,努力培养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优良作风。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培养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坚持发展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展成果由群众共享,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坚持不懈地组织实施“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和下功夫解决好民生问题,全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帮扶困难群众等项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工作机制。要着力培养求真务实的作风。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筹划决策科学发展的首要环节,深入基层,深入工作一线,在实践中寻找科学发展的办法,检验科学发展的思路,克服各种脱离实际的现象。坚持真抓实干,树立“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的思想,防止和克服浮漂、浮夸等不良风气,破除安逸享乐思想,从繁杂事务、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中摆脱出来,大力提倡建立“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落实机制,扑下身子埋头苦干、推动落实,不断取得科学发展新成效。

  三、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近年来,我们全面推行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并坚持不断总结完善,使考核工作成为引领发展、转变作风、推动落实的有力“指挥棒”。调研中,我们也发现目前的考核办法仍存在一些问题:考核指标设置上一定程度存在“一刀切”的问题,因地制宜、分类考核的原则体现得不够充分;开展综合评价不够,缺乏对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工作基础、客观条件、资源禀赋、主观努力与发展效果之间关系的综合分析,还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综合考核结果有时欠科学;对考核结果的转化运用的还不够充分。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是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投身科学发展实践,自觉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的“助推器”。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要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改进完善。

  第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要突出重点,围绕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核心和主要目标任务设置对县区、部门的考核指标,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考核指标引领发展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方向、部门所承担职能的研究分析,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听取被考核县区和单位的意见,“量身定做”、科学合理地设置不同县区和部门的考核指标,切实防止和纠正考核上的“一刀切”问题,避免“小脚穿大鞋”和“大脚穿小鞋”的现象。要设置县区、部门“工作基础”指标体系,为准确评价干部实绩提供依据。要合理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保证发展重点,又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对县区经济发展的考核,既要考虑发展速度,又要考虑发展总量,合理确定总量和速度的指标权重,使考核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对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核指标,要体现不同岗位的不同标准和要求,努力做到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