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上诉状范文(17篇)
经典的上诉状【】:
异议人: 宜宾市翠屏区东方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 四川省宜宾市商业街
法定代表人: 任建军,总经理
电话:0831-8243255
因原告瑞得(集团)公司提出互联网网页着作权侵权一案,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就本案管辖提出异议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2:管辖异议上诉状参考
管辖异议上诉状参考
上诉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149号华能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张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万辉,刘逸星,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上诉人: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新区长江路21号信息产业园J座4楼
法定代表人:郑茳,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万辉,刘逸星,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张胤微,男,55岁,汉族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5号楼1门5号
上诉人因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民六初字3:管辖异议上诉状的写法
管辖异议上诉状的写法
《民事诉讼法》4:管辖异议申请书
管辖异议申请书模板
申请人:张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 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5: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1982年10月20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信息学院路10号院3号楼36号
申请人对贵院受理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不服,现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于20xx年11月6日收到贵院关于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一案的执行通知书,执行申请人提起执行的依据是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本案中被执行人住所地和所涉及房屋所在地均在郑州市金水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6: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XX财经中心某号楼某单元某某室,电话:81971XXX,13661057XXX
申请人因孙某某诉其离婚纠纷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孙某在19xx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xx年12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结婚后一直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xx财经中心某号楼某单元某某室,且双方户口所在地均为北京市朝阳区,申请人并未在海淀区居住满一年,孙某起诉时的租赁合同显系伪造。
我国《民事诉讼法》7: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xx市定远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xx】8:管辖异议答辩状格式
答辩人: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七;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被答辩人:江苏某集团车辆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如皋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答辩人诉被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
现因被答辩人对本案提出管辖异议,答辩人特对其异议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依据20XX年2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主张贵院无管辖权,没有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20XX年2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明确约定有效期限为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19日。
由此可见,该合同在20XX年2月19日已期满终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期满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即终止,故在该合同期满终止后所发生的交易行为不能依据该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因此,被答辩人依据20XX年2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的约定,主张贵院无管辖权,没有法律依据。
二、本案合同的履行地为答辩人所在地,根据相关规定,贵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首先,根据合同法9: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___一案,向你院提出管辖异议。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0:管辖异议申请书
篇一: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b市××有限公司
地址:b市××区××大厦××号
l 法定代表人:f 职务:经理
申请人因××省a市××商店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
将该案移送至b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申表人认为,本案中××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令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而,本案应由申请人所在地b市××区人民法院管辖。请你院予以审查,依法处理。
此致
a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b市××有限公司
××年××月××日
1: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请求事项:将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你院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现提出异议。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写明事情经过、合同约定的管辖内容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 市人民法院审理。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 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管辖异议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中国______浙江省分公司,住所地杭州市____坊___栋___楼。
负责人:____峰,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黄山市___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
此致
黄山市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____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
3:管辖异议答辩状
原告陈X诉广东XXX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一)、广东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即(20XX)湛吴法民一初字第XXX号案),现依法对被告一提出的管辖异议进行答辩,理由如下:
一、本案中被告一与被告二于20XX年10月21日、12月23日分别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约定争议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形,属约定不明的情形,且也违反了合同纠纷“或仲裁或诉讼”的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该协议条款无效。
因此,原告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根据(20XX)佛顺法民一初字第6200号和(20XX)佛中法民一終字第1866号认定两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此合同的约定争议条款对原告无约束力。
二、针对被告一在《管辖异议申请书》中提出的第二、第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原告现在系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并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向两被告主张结算工程款的权利,原告有权列被告一为被告,《起诉状》中已明确说明,不赘述。
三、XX市法院作为被告二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33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本案由贵院审理于法有据,请求法院驳回被告一的管辖权异议。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4月22日
4:管辖异议答辩状
答辩人:黄总
住所:厦门市映碧里
被答辩人一:北京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
被答辩人二:亿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新界沙田安耀街2号新都广场
答辩请求:
驳回被答辩人对本案管辖提出的异议。
事实与理由: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二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六条明确规定,“因履行《协议》或者该补充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由乙方(即本案答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补充协议并已列明乙方住址为“厦门市映碧里”。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二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符合法律规定,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答辩人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答辩人二提起诉讼,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一为被答辩人二所负债务向答辩人提供了担保。
至于被答辩人一是否签署过《承诺保证书》,应通过法庭质证并由人民法院认证,被答辩人一以此作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答辩人将被答辩人一列为被告在贵院一并起诉于法有据。
基于以上事由,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继续审理本案,驳回被答辩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
此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总(签字)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20xx年4月22日
5: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河南奥威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清龚职务:董事长地址:新乡市小冀镇中央大道69号。
申请人:河南奥威斯科技有限公司驻新办事处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飞大道正阳花园F1楼1单元1号。
被申请人:田卫杰,男,汉族,1966年11月9日出生,现住长垣县孟岗乡田石头庄村。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田卫杰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20xx】红民初一字第627号),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本案,河南省奥威斯科技有限公司驻新办事处依据法律规定不具有独立的诉讼权利能力,更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应列为第二被告。申请人才是本案适格被告,其住所地在新乡市小冀镇中央大道69号。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依法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地新乡县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至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敬礼!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南奥威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清龚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6: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1982年10月20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信息学院路10号院3号楼36号
申请人对贵院受理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不服,现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于11月6日收到贵院关于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一案的执行通知书,执行申请人提起执行的依据是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本案中被执行人住所地和所涉及房屋所在地均在郑州市金水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本案应当由金水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此,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望予以批准。
此致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
20XX年X月X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
7:管辖异议上诉书
管辖异议上诉书
管辖异议上诉书【1】
异议人: 宜宾市翠屏区东方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 四川省宜宾市商业街
法定代表人: 任建军,总经理
电话:0831-8243255
因原告瑞得(集团)公司提出互联网网页着作权侵权一案,现根据我
国有关法律规定,就本案管辖提出异议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
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本案中,异议人(被告)的住
所地在四川省宜宾市,而非北京市海淀区,而原告也未能向异议人提供可
证明其诉称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内的证据。
同时异议人注意到本案是因互联网网页着作
权侵权而提起的诉讼,而互联网不同于传统的传播媒体并具有其本身的特
点,我国以往有关侵权诉讼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是否适用于此类案件,目
前尚于明确的法律规定。
据此,异议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特提出异议,请求裁定将本
案移送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宜宾市翠屏区东方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XXXX年三月三十日
民事管辖权异议上诉状【2】
上诉人:(原审被告)甘肃万里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洪亮 电话 13609317877
委托代理人 :苏清盛律师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 电话13893418110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武支行
法定代表人:毕业庆 系该支行行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杜世贵,男,1969年8月9日生,住甘肃省定西市城关镇解放路36号
上诉人因借款纠纷提出的管辖异议,不服城关区人民法院(2023)城民三初字第492号民事裁定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1要求撤消一审法院的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
2,要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上诉费
上诉理由:
1一审法院裁定确认,原、被告签定的合同约定,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原审法院确认严重错误。
本案件中的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 、保证合同,都是银行提供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当中关于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写的'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但在公证过程中是修改此条款由七里河法院管辖,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由于是格式合同不好修改,并且修改的地方也比较多,为了方便起见双方及公证处协商同意刻了个章直接盖在修改的地方,内容是双方自愿接受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盖章的目的就是改变此条款。
否定原来的条款,并非是选择管辖,如果是选择管辖应该盖在另处而不是原有内容上面。
如果盖章不改变此条款,那么盖章就毫无法律意义,难道公证机关也不懂法律吗?民诉法第二百零七条及民诉意见256条规定公证文书由被执行人地法院执行即七里河人民法院执行。
从这一切事实和法律完全可以推断盖章的目的改变原告所在地法院的管辖。
如果在公证处公证过的条款没用,当事人花钱公证有何用,失去了公正的目的。
2 双方签定的合同是进过兰州市七里河公正处公证过的,并且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程序合法具有法律效力,通过此公证书已在七里河法院进入了执行阶段。
对抵押财产进行了查封,裁定书为(2023)七行执字第7号。
现在不知何意银行又到城关法院诉讼,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违背了司法为民的原则。
为此,特向你院上诉,一审法院对合同内容认定错误,请求依法撤消原裁定,以实现上诉请求。
此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甘肃万里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4日
管辖异议上诉状【3】
上诉人:魏某某,男,1944年出生,汉族,无业,住山东省曹县青固集曹县第四中学。
上诉人:张某某,女,1946年10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址同上。
被上诉人:张云龙,男,49岁,汉族,无业,住河南省兰考县城关镇老韩陵村。
原审被告:兰考保光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兰考县城。
法定代表人:经会民,原公司经理。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房产纠纷一案,不服兰考县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一、依法撤销原裁定书,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房产纠纷案件移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理。
二、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被上诉人起诉上诉人返还房屋的不动产纠纷,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属于专属管辖,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涉及的不动产在青岛,具体房产在青岛市辽源路三号楼四单元403室,按照房屋登记管理区域划分,该房子属于青岛市市北区范围,该房产纠纷应当属于青岛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本案,兰考县人民法院无管辖权。
被上诉人将二上诉人与兰考保光木业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是否取得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房产纠纷的管辖权呢?上诉人认为不能。
被上诉人与兰考保光木业有限公司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双方之间买卖合同之诉。
被上诉人起诉上诉人的是房屋返还之诉,被上诉人起诉的是物权请求权,两个诉讼之间没有法律关系,是两个独立的诉讼,不是必要的共同的诉讼,并且后一个诉讼不属于兰考法院管辖,两个案件不能合并审理。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将不动产纠纷规定为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是因为不动产情况比较复杂,不动产的初始取得,不动产的登记情况,不动产的转让情况等信息均在不动产所在地房屋登记机关记载,房屋纠纷的证据绝大部分形成于房屋所在地,因此,考虑到这些情况,国家规定了不动产纠纷的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兰考县法院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是变相的违法争管辖。
二、兰考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的诉讼。
兰考县法院立案审查违法,将不应当立案的案件径直立案,给上诉人带来诉累。
一审法院在审查被上诉人的起诉状,应当注意到,被上诉人起诉第一被告兰考保光木业有限公司的是合同之诉,要求后者交付房屋。
证明被上诉人在起诉时,房屋尚未交付,房屋根本就没有交付,房屋未占有,上诉人在起诉时更没有提供对所诉争的房屋具有权利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在这种情况下,被上诉人对所诉的房屋没有任何权利,其无权向上诉人主张所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被上诉人未向一审理法院提供任何关于其与上诉人有法律关系的证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一审法院受理该案件即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三、被上诉人与原审被告兰考保光木业有限公司的之间的诉讼虽然是履行合同之诉,合同标的是房屋,诉讼请求是交付房产,也可以理解为不动产纠纷,按照诉讼法的规定也应当属于不动产所在法院管辖。
故,兰考县法院对两个案件均无管辖权。
对于兰考保光木业有限公司,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还有待于被上诉人举证。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无权管辖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诉讼,一审裁定驳回了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将该案移送管辖。
此致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某某
张某某
二XXX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