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元。

(2)余款__元(中期款)于某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月止,每 月 __日前支付 __元,乙方应于某时,将相当于某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某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某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