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整理6篇)
2: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承诺书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共同营造老实取信、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我特向xx县工商局分局(所)和广大消费者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xx》、《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置于首位,争当依法经营、老实取信经营的楷模,带动和促进我县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
二、增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食品批发商、供货配送商和食品零售户100%使用“三合一”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目、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认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三、经销食品不得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不得销售有毒、有害、失效变质食品;不得销售“三无”食品和国家规定需进行QS认证而未认证的食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四、经销食品若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主动下架或退市,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五、服从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主动配合有关部分依法开展对经营场所内的检查。
以上承诺,真诚地恳请工商部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视,如有违反,愿接受法律、法规惩处,同时,我们倡议全体行业同仁踊跃加进我们行列,为我县食品安全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篇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支持西安市食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制定了《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沣东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食品稽查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食品相关处室: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意见书》(市法制规登[]4号)意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西安市法制办公室审核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月24日
篇5:《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6: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日前发布《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内的16个商务部规章被宣布废止,该法令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被废止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我国惟一一部针对酒类行业流通与生产领域制定的专门法规。
北京商报记者翻阅《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得知,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需要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记录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酒类经营者在采购酒类商品时,需要向首次供货方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并且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或经商务部认可的酒类经营者自行制定单据;对进口酒类商品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白酒行业分析专家蔡学飞表示,国家每年都会清理一部分真正落实很难、实际效果不大的法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废止是正常现象。被废止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中国酒类属于多途管理,废除该法律后主要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法。
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市场上酒商卖酒必须需要三证:生产证、流通证、安全许可证。办理三证的成本高、费时长、还需要厂家配合保证不是假酒,所以难度也高。对于中小酒商来说,办齐三证是非常头疼的事情,能真正三证都全的酒商并不多。
“所以该管理办法被废止,某一程度上,会使白酒流通市场更加透明和公正。同时对中小酒商减负,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效率,对酒类市场经济增长有一定的辅助作用。”蔡学飞说道。
温河王酒业总经理肖竹青对此表示认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下的历史产物,但目前酒类行业已经趋于成熟。
该法令的废止,是国家对消费品市场或者说酒类市场简政放权的一种表现,一定程度上可以激活商业流通的积极性。同时也是行业自律、市场充分竞争的代表性体现,属于行业的进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废止后,国家执法部门对酒类食品安全监管程度和酒类行业协会对行业规则的测评并不会减弱。国家多部法律法规仍然对酒类食品存在管控。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秦书尧也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基于酒类食品的特殊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虽然被取消,但国家对酒类食品的管理不会削弱反而会加强。酒类流通协会目前将会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市场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上做工作。未来希望会有针对性更强的法律帮助酒业健康发展。
附: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
本办法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酒类流通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
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