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精选19篇)

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职责,立足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950件,办结207487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35%和0.7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715件,办结35438件,同比分别增长1.46%和0.31%。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176件,审结19860件,同比分别下降9.89%和11.56%。其中,市中院受理2459件,审结2284件,同比分别下降12.34%和12.32%。

       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判处各类罪犯242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653人、免予刑事处罚86人。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盗窃、强奸、贩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以及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市中院审结黄建堂等4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传柱等6人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环境资源、恶意欠薪、网络诈骗、醉酒驾车等危害民生犯罪,判处罪犯2175人。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突出打击职务犯罪。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判处罪犯3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有17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55人,重刑率为41.44%,同比提高6.72个百分点。市中院依法审结了李治臻、黄志光等一批贪腐大案。严惩涉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渎职犯罪,判处罪犯45人。

       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全省率先实施庭前会议、证人出庭作证和强制医疗等制度。推行量刑规范化,确保量刑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对不构成犯罪的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市中院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和裁前公示制度,依法裁定减刑假释6843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4.25%。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和促进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的开展。我市少年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院领导批示肯定。

       二、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38316件,审结116388件,同比分别增长6.64%和4.86%。其中,市中院受理24247件,审结20656件,同比分别增长18.39%和17.87%。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标的185.44亿元,同比增长28.39%。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8305件。黄埔区法院家事合议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保护,妥善调处12393件劳动争议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农民工1.11亿元欠薪通过诉讼得以追讨。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此类赔偿纠纷案件9648件。依法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66件。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审结各类商事纠纷案件15543件。市中院调处“广之旅”股权纠纷系列案,引入案外人参与调解,促成各股东达成和解协议,使近十年的公司控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市中院增设金融审判庭,各基层法院分别设立金融审判庭或金融合议庭,加强金融审判,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8204件,保障金融市场安全运行,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527件。依法稳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审判,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9件,清理企业债务8.41亿元。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励自主创新,规范市场竞争,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498件,同比增长14.39%。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市中院审结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天河区法院获评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

       依法审理涉城乡发展案件。审结涉“三旧”改造、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拆迁等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17897件,妥善审理涉潭村城中村改造搬迁、广州国际金融城拆迁等案件,促进群众居住权益和城市建设共赢。依法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审结涉环境污染案件13件。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审结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相邻纠纷等案件414件。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588件,审结3156件,同比分别下降11.36%和16.29%。其中,市中院受理1384件,审结1323件,同比分别下降22.60%和23.30%。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理涉土地征收、“两违”整治、公积金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21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94件,占13.86%。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3177件案件裁定予以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9件,决定予以赔偿金额110万元。

       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畅通“民告官”救济渠道,市中院通过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区域适当分离。推行协调和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368件行政案件当事人因和解而撤诉。市中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高司法建议针对性,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3040件,执结54947件,执结标的96.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1%、下降0.31%、增长17.26%。其中,市中院受理3830件,执结3490件,执结标的16.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48%、8.86%和37.62%。

       强化执行工作措施。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运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468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2842份,向社会曝光637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着力清理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共执结403件,结案率为98.77%。

       发挥执行联动功能。与公安、国土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网络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机制,提高执行实施联动水平。天河区法院协调国土房管、规划、教育、街道等各方力量,执结涉案标的1.2亿元的“金钥匙”学校教育储备金系列案,执行到位金额达1.1亿元。

       五、完善便民措施,落实司法为民

       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市中院制定《关于开展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将确保公正司法、完善便民机制作为重要内容。提升立案窗口服务水平,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965件,探索要素式裁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市中院实现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上查阅,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档案;开通“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采用“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当事人反映的12741条信息得到及时处理,满意率为99%。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和社区法官工作室作用,促进矛盾就地化解。依法化解信访问题,处理群众来信3037件、接待群众来访4224人次。认真落实《律师法》和相关规定,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发出司法建议536份,促进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调解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和“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通过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49854件,解决争议标的45.33亿元。市中院加强诉前联调指导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处纠纷31722件,调解成功27643件,调处标的11.37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8.98%,最高法院发文予以肯定。

       落实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209件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181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于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共向375名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533万元,避免他们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困境。

       六、推进审判管理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推进审判管理。市中院制定《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三年规划纲要(-)》,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提升办案质效。开展案件质量讲评活动,推行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加强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越秀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积案防控长效机制,全市法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99.84%。市中院强化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原审确有错误的裁判,审结二审案件20987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687件;审结再审案件27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2件。

       推进司法公开。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全市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5761份,公布数量全国领先。市中院审判法庭全部实现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做到庭审网络“天天有直播”,推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实行庭审网络直播。市中院开通官方微博,关注人数超过9万。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85次,举办“法庭开放日”59次,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

       接受各界监督。市中院向市人大会和有关委员会报告诉前联调、代表建议办理、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以及仲裁法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市中院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与案件“判前评议”、调解和执行等活动215人次。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8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2件。接受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5407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9.81%。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市中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提出并落实26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28项规章制度,构建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加强调研工作,市中院完成32项重点调研课题,形成相应工作制度。探索法官职业化新路子,越秀区法院被指定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管理改革试点法院,花都区法院开展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加强办案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4期12573人次。推进文化建设,萝岗区法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廉政建设,开展“筑牢防线”系列教育活动,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筑牢反腐保廉防线。市中院获评全市廉洁文化进机关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84个集体、394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记集体一等功,市中院陈海仪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认真履行对基层法院干部协管职责,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做好对基层法院的工作帮扶,选派法官相互挂职锻炼,组织资深法官巡回授课,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协助基层法院改善执法物质条件,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反映,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制,根据需要恢复、新建人民法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正是有了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市法院才得以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任务重、办案压力大的问题仍然较突出,法官经常加班加点办案;审判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有待提升;执结案件标的实际到位率为68.63%,尚有部分案件未能得到完全执行;审判作风、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司法为民便民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审判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为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的落实。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加强诉讼指引与帮助,加强调解工作,加强司法救助,推进“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和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两级法院全覆盖,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司法为民的温暖。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和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建设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平台。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加强司法宣传,完善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公众联系互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司法案件经得起事实、法律的检验。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基层法院深入开展2: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幸福广州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940647件,办结915440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4.35%和13.08%;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58997件,办结15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19.47%和19.80%。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理解与支持。,省法院委托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开展“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市中院的群众满意率达96.8%,是全省所有调查项目均达到优秀水平的三个中级法院之一。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犯罪,促进“平安广州”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审结刑事案件80071件,同比增长18.83%,判处罪犯84778人,实现被告人零超期羁押。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严惩黑恶势力,审结伍志坚、李忠等一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6件,判处罪犯586人。重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提高群众安全感,审结一审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毒品犯罪案件41731件。审结号称“世界毒枭”的刘招华等制造、贩卖、运输12.37吨冰毒案,依法判处刘招华死刑。大力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群众身心健康,审结涉瘦肉精、毒腊肉等一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53件。注重打击各类诈骗犯罪,维护公民财产安全,审结涉案金额10亿元的谌治武金融诈骗案等一审诈骗犯罪案件2607件。严厉惩治走私犯罪,审结陈乃智特大走私汽车案等一审走私犯罪案件290件。着力打击职务犯罪,审结一审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20件、渎职犯罪案件98件,惩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128人。准确打击新类型犯罪,审结一审醉酒驾驶案件205件;审结“国内券商内幕交易论文获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法院奖励。市中院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71个集体、188人次荣获市级以上荣誉,其中民一庭荣立集体一等功,陈海仪法官获评“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张汉华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制定实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基层法院硬件建设,积极帮助解决人员编制、物质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投入资金1.15亿元,完成了全市21个人民法庭的新建或改造,明显改善了基层办案条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市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三级计算机综合网络应用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建立数字法庭51个。大力推进基层法院审判专业化改革,全部基层法院获得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管辖权,6个基层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番禺法院设立劳动争议和道路交通事故两个专业审判庭。严格履行市中院党组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强化市中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制度。突出抓好基层法院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司法巡查、案件审查、召开联席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培训、年度综合考评等机制不断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增进两级法院人员交流,五年来市中院安排71名干警到基层法院锻炼或任职,遴选77名基层干警到市中院跟班培训和工作。基层法院工作全面发展,170个集体、931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其中从化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花都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海珠法院苏国霞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天河法院丁卫红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发展,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委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整体谋划,自觉服务广州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需求;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加强法院工作的新举措,努力满足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必须坚持强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我市法院过去五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理解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及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主动服务大局,参与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的手段和方式还需要探索和完善。二是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通过审判管理确保公正、高效、廉洁的工作效果还不够明显,需要进一步努力。三是少数干警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重大、疑难、敏感、新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思想素质、专业素养、做群众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改革创新力度仍需加大,尤其是以改革创新切实解决司法难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时期,是我市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的攻坚时期,是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关键时期,全市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3: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我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创下历史新高,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监督、上级法院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提高,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2183件,办结206024件,同比分别上升13.46%和14.64%。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142件,办结35323件,同比分别上升10.43%和11.33%。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2455件,判处刑事被告人28852人,同比分别增长38.81%和41.77%。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5280人,判处走私、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罪犯1008人,审结李三成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顺亨公司走私案等一批大要案,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深入抓好“三打”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判处一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和商业贿赂犯罪分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罪犯581人,其中罪犯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67人。依法惩治醉酒驾车犯罪行为,判处罪犯1286人。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7321名罪犯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1690人、免予刑事处罚的62人。依法保障人权,刑事案件全部做到审限内结案,实现“零超期羁押”。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举措,促成677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10997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44.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0%和45.18%。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7362件,调解撤诉率为42.67%。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168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0844件、劳动争议案件16670件、房地产纠纷案件21106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19456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812件,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928件,促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744件,同比增长13.49%。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一审审结的2221件行政案件中,依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以及促使行政机关与原告达成和解而撤诉的共736件,占33.14%。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870件,裁定不予执行的994件,占20.41%。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6件,决定赔偿金额566万元,维护赔偿申请人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市法院执结案件55120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81.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1%和24.20%。完善主动执行机制,强化主动调查和查控财产工作。强化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效能。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税务、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强化释法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为16.90%。加强执行和解,促成3266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开展夜间执行、节假日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惩治规避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271人,向19129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二、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

       维护审判程序公正。增强程序公正意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规范案件庭审程序,深入开展庭审活动评查,提高庭审水平。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做好判后答疑。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每个案件在立案、开庭、评议、宣判、执行等各阶段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各个审判环节高效运行。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压力,调配办案力量,组织加班办案,完善绩效考核,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41.11件,同比增长13.70%。

       维护裁判处理公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强化二审、再审监督作用,市中院审结二审、再审案件19287件,有1820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开展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全市共评查案件14124件、裁判文书2109份,通过评查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4066件,促进量刑公正。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案例指导工作先进单位。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找准法院工作在新型城市化发展中的定位和切入点,市中院出台了《为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从加强专项审判、依法促进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把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手段,审结破产案件33件,化解企业债务4.05亿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340件,同比增长73.53%。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突出打击恶意性、源头性侵权行为,制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天河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服务城乡建设。依法审理环保案件,制裁污染环境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信访问题源头化解,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来访7139件次,来信来访总量同比下降14.87%,一批信访案件得到了化解。结合办案提出司法建议982份,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

       三、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司法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市中院向市人大会专项报告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抓好落实。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工作百场评查”、“司法创新百场座谈”活动,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观摩合议庭评议,参与法官选任工作。市中院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48件,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市选任人民陪审员572名,参审案件34624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1.55%。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代表担任司法监督员,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向社会公开院长电子邮箱、廉政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8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件,维持或以调解等方式结案57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司法公开与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市中院大力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做到法院“天天有直播”,法官“人人有直播”,直播“茶水费”、“克隆银行卡盗刷”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网络点击量200多万次,人民日报等媒体给予高度评价。

       大力推进执行公开。推行执行日志网上公开,当事人上网可了解案件执行进展。开通执行电子邮箱,完善执行短信互动平台,及时接收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和意见建议等信息,告知当事人执行措施和执行进展。实行执行公开听证制度,应当听证的执行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听证。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市中院制定全市法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三年规划,做好整体布局。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增设了金融审判庭和涉台民商事案件、城中村案件等专业合议庭。优化少年审判机制,开展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及前科封存制度试点,市中院设立全国法院系统首家“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市中院和越秀、天河、黄埔法院被评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进司法委托拍卖改革,自去年6月20日起,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统一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成交率为83.80%、增值率为15.72%,均位于全国法院前列。

       五、践行司法为民,落实便民措施

       抓好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引导、诉讼风险告知、释法答疑、案件查询、材料收转一站式服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番禺法院小额案件速裁模式,对争议标的为5万元以下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采用速裁程序办理,平均结案时间为15日。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促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

       抓好诉讼调解。将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先手段,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市中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天河法院审结的一起行政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深入推进诉前联调工作,确定黄埔、花都、南沙、增城为诉前联调工作示范区,促进全市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全市共办理诉前联调案件24531件,调解结案21602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86.88%。

       抓好司法救助。做好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全市法院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490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72万元,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推动司法救助“及时雨”项目,向由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245名刑事被害人和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救助金。为1590名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抓好法制宣传服务。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和法庭开放日活动。与媒体合办维权大讲堂、法观天下、法案真相等专栏,开展聚焦司法公正、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宣传活动。建立法院官方微博,拓展司法与民众的沟通渠道。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司法理论宣传先进单位。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司法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按照建设廉洁广州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全市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抓好廉政纪律教育和廉政制度专项检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市中院推行廉政监察员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制度,部分基层法院试行合议庭评议案件录音存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带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加强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为法律的实施做好相应准备。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进行“传帮带”。加强调查研究,市中院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完成13项重点调研,形成相应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开展。完成全省及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数、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数,均居全省各市首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71个集体、336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从化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法院荣立一等功,增城法院梁仕保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建立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基层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抓好业务培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市中院提出的加强法庭工作的意见,市委政法委予以转发。建立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法庭工作规范化。推进信息化建设,试行网上立案;部分刑事案件通过在看守所设立视频提讯室,实现不用被告人到法院即可开庭审理。积极推进市中院新审判综合楼建设,努力改善执法物质条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通过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惩处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司法便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服务未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便民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自身建设需要加强。有些审判人员未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审判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审判辅助人员明显不足。由于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事务性工作耗费法官大量精力,影响办案质效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以提高司法公信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围绕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广州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进诉前联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审理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加强金融审判,服务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法审理涉及城乡环境建设案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环保案件审判,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和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实效。

       二是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依法办理涉及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推进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司法救助水平。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继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提升庭审网络直播水平,加强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的要求,完善审判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加强审判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抓好业务学习培训,抓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审判执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措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篇4:广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338件,办结1156751件,法官人均结案850.16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2.86%、26.36%和30.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6749件,办结09件,法官人均结案660.9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3%、28.67%和36.86%,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09%,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78‰,信访投诉率0.02%,同比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0.52个千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 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5:广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强奸、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篇6: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感言

       “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信息量很大,全面展现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贯穿始终的就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这条工作主线。20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正司法是灵魂。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报告强调的“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等,都体现了公正司法。由此可见,人民法院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等,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人民法官必须要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和伟岸的品格,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作风,在司法实践中紧绷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这根弦,一定要在审理每一起案件中,无论案件大小,无论当事人的社会地位高低,也无论案件有无干扰和阻力,都要严格依照法律公正审理、公正裁判。

       深化改革是保障。报告强调,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提出了“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各项改革措施。由此可见,司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比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其目的就是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当前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扎实稳步向前推进。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一定会进一步增强。

       司法为民是落点。指出,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报告强调的“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2.8万件,同比上升5.7%。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61.9万件,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149.4万件,民间借贷案件102.4万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1.9万件。”体现了保障民生司法为的原则。同时,在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等权利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在网络时代瞬间聚集民意的推动下,传统的程序正义已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正因为如此,报告强调的“建立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必将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

       法治的目的,是增加公众的安全感,让他们对未来有更稳定的预期。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人民法院接触社会最广泛、触及问题最深入,只有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开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篇7: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感言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其中,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 480件768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

       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

       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

       将17313名“老赖”纳入最高法“失信黑名单”

       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 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

       重点组织实施刑案速裁等5项改革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长沙中院14244份。

       切实加强法院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 人次。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全面开通举报网站。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展望

       罗衡宁在报告中说,20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

       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篇8: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感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团结带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向着更好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执行得了”而奋发努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年通过狠抓“七个强化和一个自觉”,使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呈现良性循环,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政治定力,理念创新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系列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争强“四个意识”,用“五大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以理念创新为引领,明确全年七项重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强化审判职能,服务“两个建成”。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将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砥砺前行,努力建设法院新发展。

篇9: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感想

       ____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____大和____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工作主线,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10月,全院新收各类案件2829件,办结2325件,同比分别上升4.3%和6.7%,存案601件,结案率为79.7%。

       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年初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设“平安____”,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1、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今年刑事案件收案数量比去年有所增长,1-10月,全院共新收刑事案件298件488人,同比分别上升27.4%和42.3%;审结289件471人(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7.3%和38.5%。结案率为94.4%。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刑事案件上诉56件,上诉率为19.4%,其中全部或部分改判8件。大力推广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提高审判效率,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10件,占总结案数的38.1%,普通程序简易审99件,占总结案数的34.3%。刑事案件平均审限23.8天,当庭宣判176件,当庭宣判率达60.9%。认真落实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继续保持超期羁押案件零的记录。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75件272人。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审结挪用资金、偷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9件11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积极开展集中打击赌博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赌博案件9件26人, 审结涉毒案件6件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6人,其中对16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判处了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2、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经济安全、社会和谐。

       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582件,审结1288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下降1.5%和3.7%,结案率为79.7%。

       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质量意识教育,抓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全院民商事案件整体质量有了新的提高,1-10月民商事案件上诉70件,上诉率为5.4%,同比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上诉改判15件,无发回重审案件。

       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落实简繁分流审判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受理范围,提高诉讼进度;加强审限管理,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五个月内未办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跟踪监督,严防超审限。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做到“案结事了”。1-10月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408件、经调解撤诉267件,调解、撤诉率达52.4%。其中 、 、等基层法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0%以上。坚持从维护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精心审理,妥善审结了一批集团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社会效果良好。

       3、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

       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5件,同比分别上升58.3%和36.4%。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3件,同比上升25.4%。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8件,执结90件(含旧存)。

       在审判中,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非诉行政执行尤其是房屋拆迁等矛盾较为尖锐的案件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仔细研究最佳执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实际利益。

       新收执行案件920件,执结729件(含旧存),结案率达75.4%,执行标的1563.5万余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68.1%。全院继续保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3月,我院被评为全省9个“先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之一。

       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增强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继续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继续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

       二、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双抓并举,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

       ——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建立了一套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科学管理运行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促司法规范化。

       ——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印发《法官行为提示》150条,对法院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细节问题,提示法官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应当避免的情形,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维护法官的形象公正。实行院风院貌督查制度,采取实地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院各部门的院风院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改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督查,全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增强,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以及庭风庭貌、办公环境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实施庭审考核,规范庭审行为。成立庭审考评委员会,以观摩庭为主线,通过旁听审判人员庭审,从法官着装、言谈举止、指挥当事人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查明案件事实、调控庭审节奏、掌握庭审气氛的能力进行点评,按庭审规范记分,从而有效促进审判人员克服庭审随意性,严格按规范办案。组织司法警察进行业务素质集中培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使值庭、羁押进一步规范化。

       ——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想、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执行九项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权分权行使、扣押查封物品拍卖以及分配公示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拍卖委托抽签制度和执行听证制度,确保执行各环节公开、公正、规范;高度重视规范、文明执行,坚持以思想工作为主、强制执行为后盾的工作方法,注意文明用语,重视做好被执行人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的裁判,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提起再审,共办理审监案件6件,审结再审案件5件;严格落实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不同诉讼环节间的相互制约;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督察室共检查案件2593件,编发《督察简讯》5期,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案件裁判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

       ——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全院5个基层法庭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和监督,并根据“严格、规范、科学”的要求,查漏补缺,努力提高人民法庭管理水平,使法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促进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

       ——规范人民陪审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确定了2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由省高院组织的封闭式法律知识培训,并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使人民陪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三、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扎实改进司法作风,保障群众司法利益。

       年初以来,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保障群众的司法利益。

       ——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司法为民18条措施》和《关于为普陀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渔农村群众提供更多司法服务,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基层法庭充分发挥扎根渔农村、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政府采取非诉调解等方式,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突发性事件和纠纷。为方便群众诉讼, 法庭在辖区内四个交通不便的社区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安排干警定期赴各审判点值班,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

       ——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对39件民商事案件缓交诉讼费12万余元,减、免交诉讼费9471元(其中2件全免、3件减免),及时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优势,重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水平。共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7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社区巡回法官定期走访社区,接受法律咨询,指导社区调处纠纷,促进了基层有关组织及时消除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实行信访工作统一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37人次,并诉前调解8件涉及劳动工资、损害赔偿等案件,促使当事人及时兑现应付款项15.8万余元,及时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渔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刑庭、 法庭专门与学校建立法制教育网络,定期为学生上法律知识课; 法庭派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 法庭坚持每月向乡镇村及调解组织送发“以案讲法”的法制宣传资料,在当地受到了广泛欢迎和好评。5月份,我院还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了70多名法官利用双休日休息时间送法到5个未设法庭的海岛,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四、以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全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党员干部先进性建设,确保队伍整体素质稳中有升。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开展专题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法院系统内的一些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组织部门中层干部到外地先进法院考察,向兄弟法院学习高效的办案经验,组织开展“如何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体现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立业在法院,奉献于司法”的主题大讨论等,使干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法院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狠抓落实整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环节工作,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继续抓好法官业务素质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一素养三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先后邀请了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汤黎明副院长和华东政法学院邹荣教授为干警讲课。鼓励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研究疑难问题,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自我学习提高,1—10月,全院干警共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50余篇,编发内部调研刊物《审判思考》5期,举办审判业务沙龙2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例会3次。组织开展审判能力集中考评和优秀审判长选任活动,对在审判岗位上的审判人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进行一次量化考核,通过考核,在全院形成一股比能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加快提高全院法官的学历层次。通过论文研讨、邀请专家开讲座、审判业务沙龙、专题例会、专题学习会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法官业务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

       ——加强法官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并结合先进性教育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活动的开展,加强法官廉政意识教育,提高法官自我约束的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与社会廉政监督员、法院工作联络员的联系,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外廉政情况的监督。一年来,未发现干警违法乱纪情况。

       —— 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和沟通,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代表监督之下。狠抓人大司法评议整改方案的落实,及时向人大汇报司法评议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在去年司法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而推进审判工作的开展。向人大报告上半年法院工作,向区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近几年执行拘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由专门机构依照相关程序办理,并狠抓落实,及时反馈,以此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寄送《审判动态》和《法院工作简报》,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共组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1次,累计旁听160余人次,为代表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创造条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审判人员大局意识还不强,还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在有些案件的处理中,未能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司法为民理念还未深入到部分审判人员的头脑中,司法为民举措兑现上还存在缺陷,部分审判人员不重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解释工作;三是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执行案件执结率虽然较高,但标的实际到位率较低,对一些故意逃避、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制裁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不能较好地适应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五是少数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执法形象不佳等现象,有的审判人员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

       六、____年工作思路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队伍,抓素质”的工作重点,确立“人的因素,其中被国家级刊物采用4篇,被区级报刊、杂志、电台采用70篇,被市级报刊、杂志、电台采用58篇;撰写论文18篇,其中一篇论文被市政法委评为年度优秀调研文章二等奖,一篇获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的“统一执法理念,规范执行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题理论研讨优秀论文奖;共编发《法院工作简报》7期,《法院信息》12期。200h年8月,我院被评为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六、抓好基础建设,改善执法环境。

       完善了法院局域网建设,办公自动化上迈上了新台阶,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保证刑事审判的安全性,设置了安检门;开通了立案大厅与审判大楼局域网,为立案庭进行审限跟踪,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创建立案文明窗口创造了条件。添置业务用车2台,庭院建设不断加强。200h年3月我院被____市评为“五好文明楼院”。

       七、存在问题及20工作打算

       1、抓好各项审判工作,确保辖区和谐稳定,推动新区平安建设。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经济发展,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之责。

       2、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积极稳妥地做好执行工作,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拓展执行方法,完善执行措施,强化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既保证执行力度,努力实现生效裁判,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经济秩序,又做到文明执行、规范执行,避免因执行乱或执行不当带来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3、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改革完善诉讼程序,审委会、审判监督、执行制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强化诉讼调解,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进一步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司法民主,增加司法透明度。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4、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的观念,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维护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肩负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历史使命,今年我们将在区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构建平安雁山、和谐____及新区建设这一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____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感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受晁院长委托,我代表____区人民法院作工作总结。

       ,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有2名法官撰写调研论文2篇。法警队共完成押解和值庭17件68人次,协助执行11件,完成送达234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干警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1、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最高法院和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学习教育活动规划,同时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班,我院五名院长、副院长参加了学习班。教育活动做到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到实处。通过教育活动达到“五个大提高”,即:司法水平大提高,办案质量大提高,调解比例大提高,执行效果大提高,群众满意度大提高;实现了“四个明显减少”,即:上访申诉明显减少,违法违纪明显减少,影响形象的事件明显减少,改判发回明显减少。

       2、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根据自治区高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法官教育规划》。利用局域网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研讨。为促进我院信息化建设,我们利用双休日等时间组织干警学习计算机知识,先后组织干警业务学习班12次。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并为学习考试人员提供方便。

       3、努力推进作风建设。今年我院借助“八荣八耻”教育活动,根据干警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教育引导干警规范职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培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摆正主仆位置,自觉地在工作中实现司法亲民、护民、爱民、便民和利民,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6: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评议

       上半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会议)确定的政法队伍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

       今年上半年,我院全面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99件,其中受理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1084件,审结840件,审结率为77.5%;受理执行案件(含旧存)1215件,执结728件,执结率为60%。

       (一)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74件116人,审结73件11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34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80人。在刑事审判中,继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惩抢劫、故意伤害、绑架、q####j、流氓团伙犯罪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维护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共审结上述案件49件86人,占刑事案件审结数的67.1%。上半年,我院还依法及时地审判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案,被告人翁志诚在间,从广州运回并到莆田市区多处居民住宅区散发传播“”图书小册子700多册、光盘200多张,并张贴“”标语,我院以翁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维护了国家安全和辖区社会稳定。同时,为了维护辖区的执法环境,上半年我院依法对3件3人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审判,有力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执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我院注重加强对赃款赃物追缴和对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绝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上半年我院对所有侵犯财产、犯罪后未退清赃款赃物的犯罪分子判决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对41件73名被告人判决并处罚金。今年上半年,我院刑事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

       (二)及时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1008件,已审结761件,审结率为75.8%。从案件性质分析,主要以金融借贷纠纷、离婚和解除非法同居、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相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主,其中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共有274件,占民商事案件数的27.3%,居首位,其次分别为离婚和解除非法同居案件有249件,占了民商事案件数的24.8%;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169件,占16.8%。针对民商事案件的特点,审判人员能够认真审理,注重审判的实际效果。我院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能够妥善处理,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同时对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及群体性纠纷案件,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共审结上述案件314件,调解结案156件,调解率达49.7%,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上半年我院能够及时审理好各类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案件,共审结上述纠纷案件247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对买卖合同纠纷、工程承包纠纷等案件的审理中,我院注重引导市场经济参与者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提倡诚实信用的良好商业道德,从而保障正常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上半年共审结上述案件77件。

       (三)积极稳妥地审理好行政案件。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 6件,均已审结。我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能够认真分析案件的具体成因、社会影响,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从上半年开始我院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合法化。共审查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31件,其中裁定不予执行3件,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6件,已执结12件,执行标的额23万余元。对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及时作出司法建议,上半年我院共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件,均为相关行政机关采纳。

       (四)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半年共新收执行案件647件,旧存568件,执结728件,其中实执结341件,发放债权凭证338件,非诉审查等计49件,另中止57件。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调整充实了执行庭干警,对6名执行人员进行调整,并对执行庭干警进行分组,共分成3个执行小组,调整后的执行力量明显增强。同时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执行纪律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三个办法”和省法院制定的《关于执行中委托拍卖工作的若干意见》及补充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及时制定了《秀屿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暂行规定》,严格规范执行人员与拍卖、评估等机构的关系;为了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我院制定公布了《秀屿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承诺书》,对执行工作作出六项承诺。通过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执”、“暗箱操作”和“背后交易”等现象,有效地保护了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年初,我院根据辖区执行案件的特点,从元旦开始至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执行大会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3月份,区人大召开了全区宣传贯彻全国人大会《关于刑法目外,还组织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讲话以及相关纪律处分规定等方面学习内容。其间我院邀请了区纪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文祥同志到我院上有关纪律处分辅导课,使全体干警受到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还安排全体干警观

7: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县法院坚持县委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县政府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履行审判职能,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办案效果和服务水平,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57件,审结3382件,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4.4%和7.5%,法官人均结案81件,同比增长1.3%,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均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受案数量创近5年历史新高。

       一、加强执法办案,彰显司法担当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2xx件,结案200件。开展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和危险驾驶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审理相关案件28件32人,有力震慑此类违法犯罪发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xx8名初犯、过失犯适用了拘役、缓刑,对xx名未成年被告人给予了从轻或减轻处罚。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2560件,结案2264件。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安置等案件694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涉农案件审理,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纠纷等案件xx7件,服务新农村发展,为“两大平原”改革试验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案件10件,结案10件。针对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多发的特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裁量权。切实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增强办案效果。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934件,执结775件。适时采取“执行到期债权”、“以物抵债”、“公告敦促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多种执行方式,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针对拒不执行判决且严重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5件执行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坚持协调平衡原则,找准利益共同点,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全年通过和解、自动履行执结案件382件,占总执结数的49.3%。

       二、规范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强化责任意识。按月召开审判核心指标通报分析会,对各业务部门、审判人员实行审判质效评估,及时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通报中的统计图表设计,全面、直观反映部门及个人指标完成状况,并形成公示板公开展示,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法律文书签发规定》、《卷宗移送交接规定》等制度,提高审判流程监管规范性。实行司法统计数据月检查制度,建立全院年度未结、新收案件登记表,与当月报结裁判文书逐一比对销号,提升司法统计数据管理的规范性。

       ——强化陪审工作。顺利完成“倍增计划”要求,在全县各行业增选68名人民陪审员,并均已通过人大任命。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一般案件随机抽取、特殊案件分类抽取”的管理模式,依法保障其参审和监督权利,提高审判效率,我院全年一审案件陪审率为83%。

       ——强化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事项,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定期举办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评议,全年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庭审观摩活动4次。定期发放便民联系卡和征求意见函,设立宣传栏和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当事人沟通和反映情况,广泛接受监督。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推进司法公开。严格落实市中院“七项承诺”要求,充分利用嫩江法院网、、电子公告屏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各类审判流程信息。全面推进审务公开,全年公开上传庭审录播案件43件,上传各类裁判文书623件,生效裁判文书实际上网率70.27%。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惩戒,共计对170人或单位予以信用曝光。

       ——规范信访接待流程。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在立案大厅放置信访接待告知牌,载明本周工作日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姓名、职务及分管工作,方便当事人合理选择时间,增强接待工作针对性和便捷度。全年通过“院长接待日”平台共接待来访群众369件578人次,回复答复率100%。

       ——完善便民服务渠道。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完善嫩江法院网,建立嫩江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强化诉讼便民指导,与嫩江镇辖区xx个居民服务社区建立“一对一”互援互助机制,方便,获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微信作品奖。正义网新媒体记者团、博客网友到我院开展“走基层,话检察”新媒体基层行活动。推进智慧检察院建设,办公楼智能化管理初见雏形,电子卷宗系统投入使用,移动办公系统投入试运行。在各级机关的支持和帮助下,我院办案用房、技术用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加强自身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25条,重要案件信息159条,发布终结性法律文书541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分别邀请区人大代表、工商界人士、新媒体记者到我院视察参观。积极向区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阳光检务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公诉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复区政协提案1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听证会,促进对检察权的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改革创新措施还不够多,与自贸区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二是少数检察人员对南沙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三是诉讼监督职能没有充分发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刑事执行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互联网 ”、大数据应用与检察工作的融合不够。五是司法责任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并加紧解决。

       2023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南沙加快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以更强的担当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以批复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为契机,推动自贸区检察院全面履行职能。突出对涉自贸区法律监督的专业化建设,对自贸区特殊司法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积极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加强对科技创新、产权制度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商事主体。探索聘请港澳籍特约检察员,推动与港澳的司法交流。

       二是要以更有力的措施保障社会大局稳定。要把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配合开展“飓风2023”专项行动,强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犯罪、“两抢一盗”和黑恶势力四类犯罪,突出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遏制社会突出犯罪的发展势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进基层、进企业活动。发挥派驻镇街检察室作用,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三是要以更大的力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执法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智慧侦查机制,规范电子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提高信息化侦查水平。探索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风险大数据预防,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持续对基层干部、聘用制公务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四是要以更严的要求强化诉讼监督。完善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的制度。常态化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行动。强化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机制,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要以更坚实的步伐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快组建检察官办案组织,落实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对各类检察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扁平化、专业化的要求,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诉讼工作机制创新,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六是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过硬队伍和基础建设。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纪党规为基本遵循,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制度建设、执行力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熟悉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投资贸易、法律英语等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智慧检务,推动大数据在司法办案和检察管理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南沙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力开创南沙检察事业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