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学院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简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2023年学院协助地方公安机关办案1128起,出具鉴定书1088份。
学院办有《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刊物。其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是全国公安系统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已成为宣传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的社科类核心刊物,是广大公安民警喜闻乐见的期刊。
为适应公安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学院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广泛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荷兰、丹麦、日本、韩国等国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主办和参与国际学术研讨活动,每年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来校任教或讲学,派出人员到国外留学深造和访问交流,在国际警察教育和训练上的影响不断扩大。
学院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坚持政治建校和从严治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形成人才培养的特色与品牌,把学院建成全国公安教育和科研的主要基地,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领域的最高学府,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警察大学。
历史沿革
1948年5月1日,东北公安训练队在哈尔滨创办。
1949年1月,伴随着东北全境的解放,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通令,在原有东北公安训练队的基础上,在沈阳成立东北公安干部学校。
1954年8月,中央决定将东北公安干校移交国家公安部,并将其扩建为成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
1956年4月24日,更名为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改综合性的短期训练为专业训练。
1957年5月,校址由原和平区南十一马路置换搬迁到皇姑区塔湾街83号。
1956—1960年,旅大全国消防干部训练班、铁道公安干校的一部分、公安部重庆化验训练班和公安部三局上海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等7家单位相继并入。
于1969年11月被迫停办。
1972年10月4日,国务院下达通知,恢复沈阳民警干校,公安部决定将校名改为“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
1973年7月,举办第一期培训班,并逐步拨乱反正,建立正常的办学秩序。
1981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在民警干校的基础上扩建成立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1982年,学院首次统招经全国高考录取的新生,当年面向全国招收了本科学生251人,首开中国刑侦、刑技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先河。
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从2023年开始,学校师生先后参加北京奥运会、首都60周年国庆、上海世博会、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等多项重要活动的安保任务。
学术资源
截至2023年11月,学校图书馆有馆藏纸质图书89.9万余册、电子期刊38万余册,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涵盖学校所有学科专业,兼顾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相关学科的多类型、多语种、多载体的文献信息保障服务体系。
学术期刊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1983年创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管,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主办,以反映和介绍公安学、公安技术和刑事法律研究成果为主要理论特色,设有“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犯罪学与犯罪侦查”“公安学与公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与法医”“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等固定栏目。该刊入选清华大学《法学一级学科最重要学术期刊、重要学术期刊和集刊名录》,并被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列为“C类重要期刊”,被一些公安本科院校列为“重要期刊”。
合作交流
据2022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与公安部刑侦、经侦、技侦、禁毒等业务局开展全面合作,与湖北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厅、辽宁省公安厅开展全面合作,与沈阳市公安局、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海关缉私局开展“同城一体化”合作,实现了教学、科研、办案与公安实战的无缝对接。此外,学院与公安部第一、第二、第三研究所,以及阿里巴巴、海康威视、浙江大华等高科技企业合作,并邀请专家、学者走进校园,举办“公安厅局长走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百城刑警走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真人图书馆”等活动。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24个国家及地区的40个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是公安部和商务部确定的“外国警察培训承办单位”“中国—欧盟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先后为六大洲100多个国家培养了2700余名刑侦技术人才。
学校每年以不同主题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与英国奥斯特大学、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联合开展了双学士学位校际交流项目,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2023年,学院外国留学生教育资质正式获批,成为首个开展警务硕士留学生教育的部属公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