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官要官心得体会(共9篇)
跑官要官
跑官要官
解读“跑官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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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在“党的干部”一章(:严惩跑官要官
严惩跑官要官 确保官场风清气正
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些干部为了达到升迁的目的,千方百计地拉关系、动用人情,甚至不惜金钱诱惑,以谋求合适的官位。跑官要官这一官场不正之风的蔓延,不仅腐蚀了大批领导干部,还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还会激发社会矛盾,引发信任危机,理应得到遏制。跑官要官的主要危害
跑官要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一是败坏了党风政纪。“跑官要官”造就了一批心术不正、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的贪官,他们的所作所为,导致了群众对于“干部是干事创业的骨干、人民的公仆”认同感的不断下降,使党的形象遭到歪曲,使党的执政能力受到质疑,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地位有所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腐蚀了干部队伍。但凡跑官要官者,多属那些工于心计、勤于钻研、不学无术者,让这些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无疑对干部队伍的建设是极为不利的。同时,跑官要官者走上了领导岗位后,也有人会以他们为“巴结”对象进行跑官要官,这样,就会形成一条利益相关的“跑官要官者”链条,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升。
三是催化了贪污受贿。跑官要官者“巴结”的对象多是比自己职位高的领导,在面对跑官要官者的巴结、奉承以及金钱、利益诱惑时,意志不够坚定的领导极易丧失品德,轻易许诺,从而一发不可收拾,开起了钱权交易的大门。跑官要官的主要根源
产生跑官要官现象的原因很多,既有干部的主观因素,又有客观环境因素;既有干部选用制度存在缺陷,又有机制体制本身的原因。
:防治“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当前,在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方针指引下,广大干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他们勤政为民,踏实工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扬。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干部中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在专就干部队伍中“跑官要官”问题进行一些探讨。“跑官要官”专指那些为了个人升官得益而四处攀附权贵、行贿受贿的行为。这里有两层涵义,主要是指为获取官职头衔而行贿的“买官”者,也指为获取个人私利而慷慨赠官的“卖官”者。
一、“跑官要官”的表现与危害
说到跑官要官,可能有人会振振有辞地说,毛遂不是曾主动向平原君自荐,结果如愿以偿,功成名就吗?这些“跑官要官”者拿毛遂自荐来自比,其用心是为自己“跑官要官”寻找根据,其实二者有着天壤之别。毛遂自荐,是要去担负最危险的任务,要官者哪个又不是拈轻怕重?毛遂只求负重任,并不要官职,要官者哪个不计职务高低?毛遂执行任务,不为名利,而要官者哪个不是倚权得利,大捞“油水”?
概括而言,“跑官要官”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有的四处活动,以亲戚、朋友、老乡关系大套近乎,拉拢上层领导,表面上没有经济往来,无形中在进行感情投资;有的慷慨解囊,借领导至亲红白喜事、本人生日、搬迁、逢年过节之机,大兴行贿之实;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为领导及亲属大开方便之门;有的乐当轿夫、吹鼓手,为领导“政绩”营造“和谐”氛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跑官要官”的危害之大,更是不言自明:“跑官要官”者多属那些工于心计、勤于钻营、不学无术者,让这些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不仅败坏党风政风,带坏干部队伍;而且严重影响干群关系,阻碍地方发展;甚至贪赃枉法,为害一方,极大地贻害党和人民的事业。近年来,“跑官要官”的歪风屡禁不绝,导致有的人刚刚提拔,便因案发翻身落马。那么,“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二、“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
其一,发现选择机制不健全。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一言堂盛行,领导说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有的组织考察干部,也是找单位少数几个头一问就完,倾听不到群众的呼声。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或者表面凑个热闹,搞个民主推荐、拟任公示之类,实则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考察干部,似乎“德能勤绩”全面衡量,实际上重“能”轻德现象十分严重。于是,那些溜须拍马者、作风飘浮者往往被提拔任用,甚至被有的领导看作“能人”了。
其二,择优劣汰机制不健全。考察作风官僚,考察手段陈旧,考察政绩不全面、不客观、不准确。没有把是否实践了“三个代表”、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标准,而是片面地把某些形象工程作为政绩衡量,客观上导致了那些投机分子削尖脑袋,一味表现。由此也让不少人误以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不是“干”出来的,而是“跑”出来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其三,讨论决策机制不健全。单位或部门的一把手往往在用人上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一把手说了算。这种一把手的绝对权力也让那些“跑官要官”者找到了目标,自然也就与其“过从甚密”了。不但工作中如影相随,生活中也就格外关照了。
其四,约束机制不健全。不管上级、班子内部还是普通群众对用人都缺乏监督,抱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或者有意见不发表,甘当好好先生;或者人家官大三级,我无权监督,少说为妙。于是对组织上用人,用准了巴不得,用错了也没关系,大家求得个相安无事。
其五,用人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纠错机制不健全。由于用人上的片面和失察,不可避免地存在“带病上岗”、“带病任职”现象,按理说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一方面对错用者该下的下,该撤的撤,另一方面对用人失察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顺藤摸瓜,追究相关责任。但因这方面制度不健全,责任无从追究,惩戒难以到位。加之现今能上能下体制尚未完全确立,一旦提拔,除了极个别错用者因东窗事发被绳之以法外,违法情节稍轻的照样稳坐官位,逍遥自在。
由于以上五大机制的不够健全,给少数干部通过非正常渠道晋升提供了方便和可能,“跑官要官”也便有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如何实现由“以人选人”到“以制度选人”的转变,任重而道远。
三、防治“跑官要官”的对策
结合《干部任用条例》和当前的工作实际,以笔者之愚见,提出防治“跑官要官”对策如下。
㈠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要坚持任人唯贤。历朝历代开明的官吏都十分重视选拔有德才的人为官。诸葛亮在《出师表》中,向后主力谏“亲贤臣,远小人”;绵延1000多年的封建科举制度,虽有不少弊端,但它注重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是可取的。诚然,这种制度也并非尽善尽美,但历史证明,通过这种制度选拔出来的大批状元、榜眼、探花和进士、举人,绝大部分成为了国家的栋梁;如今的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历经笔试、面试和考察,则更为科学和合理。今后要进一步加大考试选拔人才的力度。传统的举荐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继续运用,但要加强民主举荐的力度,切忌少数领导干部凭好恶推荐人才
防治“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当前,在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方针指引下,广大干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他们勤政为民,踏实工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扬。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干部中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在专就干部队伍中“跑官要官”
问题进行一些探讨。“跑官要官”专指那些为了个人升官得益而四处攀附权贵、行贿受贿的行为。这里有两层涵义,主要是指为获取官职头衔而行贿的“买官”者,也指为获取个人私利而慷慨赠官的“卖官”者。
一、“跑官要官”的表现与危害说到跑官要官,可能有人会振振有辞地说,毛遂不是曾主动向平原君自荐,结果如愿以偿,功成名就吗?这些“跑官要官”者拿毛遂自荐来自比,其用心是为自己“跑官要官”寻找根据,其实二者有着天壤之别。毛遂自荐,是要去担负最危险的任务,要官者哪个又不是拈轻怕重?毛遂只求负重任,并不要官职,要官者哪个不计职务高低?毛遂执行任务,不为名利,而要官者哪个不是倚权得利,大捞“油水”?概括而言,“跑官要官”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有的四处活动,以亲戚、朋友、老乡关系大套近乎,拉拢上层领导,表面上没有经济往来,无形中在进行感情投资;有的慷慨解囊,借领导至亲红白喜事、本人生日、搬迁、逢年过节之机,大兴行贿之实;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为领导及亲属大开方便之门;有的乐当轿夫、吹鼓手,为领导“政绩”营造“和谐”氛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跑官要官”的危害之大,更是不言自明:“跑官要官”者多属那些工于心计、勤于钻营、不学无术者,让这些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不仅败坏党风政风,带坏干部队伍;而且严重影响干群关系,阻碍地方发展;甚至贪赃枉法,为害一方,极大地贻害党和人民的事业。近年来,“跑官要官”的歪风屡禁不绝,导致有的人刚刚提拔,便因案发翻身落马。那么,“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二、“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其一,发现选择机制不健全。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一言堂盛行,领导说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有的组织考察干部,也是找单位少数几个头一问就完,倾听不到群众的呼声。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或者表面凑个热闹,搞个民主推荐、拟任公示之类,实则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考察干部,似乎“德能勤绩”全面衡量,实际上重“能”轻德现象十分严重。于是,那些溜须拍马者、作风飘浮者往往被提拔任用,甚至被有的领导看作“能人”了。其二,择优劣汰机制不健全。考察作风官僚,考察手段陈旧,考察政绩不全面、不客观、不准确。没有把是否实践了“三个代表”、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标准,而是片面地把某些形象工程作为政绩衡量,客观上导致了那些投机分子削尖脑袋,一味表现。由此也让不少人误以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不是“干”出来的,而是“跑”出来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其三,讨论决策机制不健全。单位或部门的一把手往往在用人上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一把手说了算。这种一把手的绝对权力也让那些“跑官要官”者找到了目标,自然也就与其“过从甚密”了。不但工作中如影相随,生活中也就格外关照了。其四,约束机制不健全。不管上级、班子内部还是普通群众对用人都缺乏监督,抱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或者有意见不发表,甘当好好先生;或者人家官大三级,我无权监督,少说为妙。于是对组织上用人,用准了巴不得,用错了也没关系,大家求得个相安无事。其五,用人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纠错机制不健全。由于用人上的片面和失察,不可避免地存在“带病上岗”、“带病任职”现象,按理说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一方面对错用者该下的下,该撤的撤,另一方面对用人失察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顺藤摸瓜,追究相关责任。但因这方面制度不健全,责任无从追究,惩戒难以到位。加之现今能上能下体制尚未完全确立,一旦提拔,除了极个别错用者因东窗事发被绳之以法外,违法情节稍轻的照样稳坐官位,逍遥自在。由于以上五大机制的不够健全,给少数干部通过非正常渠道晋升提供了方便和可能,“跑官要官”也便有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如何实现由“以人选人”到“以制度选人”的转变,任重而道远。
三、防治“跑官要官”的对策结合《干部任用条例》和当前的工作实际,以笔者之愚见,提出防治“跑官要官”对策如下。㈠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要坚持任人唯贤。历朝历代开明的官吏都十分重视选拔有德才的人为官。诸葛亮在《出师表》中,向后主力谏“亲贤臣,远小人”;绵延1000多年的封建科举制度,虽有不少弊端,但它注重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是可取的。诚然,这种制度也并非尽善尽美,但历史证明,通过这种制度选拔出来的大批状元、榜眼、探花和进士、举人,绝大部分成为了国家的栋梁;如今的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历经笔试、面试和考察,则更为科学和合理。今后要进一步加大考试选拔人才的力度。传统的举荐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继续运用,但要加强民主举荐的力度,切忌少数领导干部凭好恶推荐人才。望城县委从去年9月开始试行票决制任免干部,一年任免科局级干部13
8名。“不善走上层路线”的李茜,通过票决制顺利当选团县委书记,一年来一直干得不错。事实证明,票决制的推广,有效地遏制了“跑官要官”行为,堵塞了“跑官要官”的成本通道,值得大力推广。选拔干部的过程中,领导干部还要坚持原则,注意方法科学和合理,严格区分“贤”与“庸”,切实把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任用到重要岗位上来,力戒“任人唯亲”。毛岸英的一个亲戚写信希望在长沙谋个“厅长的位置”,毛泽东闻讯后非常恼火,觉得这个亲戚远不能胜任厅长,给湖南省委去信说:“任何无理要求不应允许。”为我们在干部选拔中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作出了很好的表率。二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一个干部干没干事,干没干好事,关键在考核。真正做到凭实绩认定和使用干部,把确有实绩、为群众所拥护的干部选拔上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考核干部落脚点要放在群众的评价和工作成效的好坏,而不只是听本人的汇报。宁乡县基层司法干部袁雪松,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民请愿,因此得罪的人不少,在当地群众中口碑却极佳。作为上级组织和领导者,要有一双孙悟空般的火眼金睛,主动辨别忠奸良莠,多把目光投向那些默默无闻、踏实干事者。三要加强责任追究。用人失察与贪污受贿,同属腐败;组织腐败较经济腐败,危害更甚。目前个别地方,用人准确,皆大欢喜,提拔失误,拍屁股走人,责任无从追究。而将那些道德品质低下的“能人”提拔上来后,“能力”越强,则危害国家和社会更烈。这几年曝光的某些动辄贪污几百万几千万的巨贪,有不少当年即是走的“跑官要官”路线,这些“带病上岗”的贪官,到头来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是巨额损失。所以,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到底,让那些“得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腐败者没有市场,“跑官要官”者自然也就没有了对象。㈡建设一支公正严明的干部队伍加强学习是关键。现在的少数干部,满足于一知半解,“一本本子一支笔,一张寡嘴混饭吃”,甚至热衷于“上午围着轮子转,中午围着盘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整天不学无术,庸庸碌碌,追求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这是很危险的,很容易使人失去理想信念,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挫伤开拓进取的锐气。我们的所有干部,特别是组织人事等重要岗位上的干部,一定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契机,不断锤炼自我,提高修养,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把自己锻造成为一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正严明”的优秀国家干部。强化监督是保障。缺乏监督是干部滋生腐败的温床。要建设一支公正严明的干部队伍,就要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要以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契机,结合《干部任用条例》的实施,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落实监督措施,使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成为必然,也成为可能。奖优罚劣是手段。没有激励也就无所谓动力。勤与懒是相对的,廉与贪也是相对的,而且两两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只有建立一定的奖惩激励机制,优者才会更优,劣者也会变优。奖励宜重,处罚宜准,让真正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让那些“平者让,庸者下”。㈢建立健全干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深刻领会精神,切实将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二是建立完善配套的干部管理制度。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干部过错责任追究、干部廉政制度等。三是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严肃处理“带病上岗”、“带病提职”和“跑官要官”行为,一旦查出问题,不管官职多大,后台多硬,该处分的要处分,该判刑的要判刑。“跑官要官”虽是一种痼疾,但也并非不可救药。只要我们全社会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找出良方,斩断买官卖官的腐败链,要彻底治愈这一痼疾,不但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缪咏春)
防治“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当前,在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方针指引下,广大干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他们勤政为民,踏实工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扬。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干部中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在专就干部队伍中“跑官要官”问题进行一些探讨。“跑官要官”专指那些为了个人升官得益而四处攀附权贵、行贿受贿的行为。这里有两层涵义,主要是指为获取官职头衔而行贿的“买官”者,也指为获取个人私利而慷慨赠官的“卖官”者。
一、“跑官要官”的表现与危害说到跑官要官,可能有人会振振有辞地说,毛遂不是曾主动向平原君自荐,结果如愿以偿,功成名就吗?这些“跑官要官”者拿毛遂自荐来自比,其用心是为自己“跑官要官”寻找根据,其实二者有着天壤之别。毛遂自荐,是要去担负最危险的任务,要官者哪个又不是拈轻怕重?毛遂只求负重任,并不要官职,要官者哪个不计职务高低?毛遂执行任务,不为名利,而要官者哪个不是倚权得利,大捞“油水”?概括而言,“跑官要官”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有的四处活动,以亲戚、朋友、老乡关系大套近乎,拉拢上层领导,表面上没有经济往来,无形中在进行感情投资;有的慷慨解囊,借领导至亲红白喜事、本人生日、搬迁、逢年过节之机,大兴行贿之实;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为领导及亲属大开方便之门;有的乐当轿夫、吹鼓手,为领导“政绩”营造“和谐”氛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跑官要官”的危害之大,更是不言自明:“跑官要官”者多属那些工于心计、勤于钻营、不学无术者,让这些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不仅败坏党风政风,带坏干部队伍;而且严重影响干群关系,阻碍地方发展;甚至贪赃枉法,为害一方,极大地贻害党和人民的事业。近年来,“跑官要官”的歪风屡禁不绝,导致有的人刚刚提拔,便因案发翻身落马。那么,“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二、“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其一,发现选择机制不健全。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一言堂盛行,领导说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有的组织考察干部,也是找单位少数几个头一问就完,倾听不到群众的呼声。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或者表面凑个热闹,搞个民主推荐、拟任公示之类,实则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考察干部,似乎“德能勤绩”全面衡量,实际上重“能”轻德现象十分严重。于是,那些溜须拍马者、作风飘浮者往往被提拔任用,甚至被有的领导看作“能人”了。其二,择优劣汰机制不健全。考察作风官僚,考察手段陈旧,考察政绩不全面、不客观、不准确。没有把是否实践了“三个代表”、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标准,而是片面地把某些形象工程作为政绩衡量,客观上导致了那些投机分子削尖脑袋,一味表现。由此也让不少人误以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不是“干”出来的,而是“跑”出来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其三,讨论决策机制不健全。单位或部门的一把手往往在用人上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一把手说了算。这种一把手的绝对权力也让那些“跑官要官”者找到了目标,自然也就与其“过从甚密”了。不但工作中如影相随,生活中也就格外关照了。其四,约束机制不健全。不管上级、班子内部还是普通群众对用人都缺乏监督,抱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或者有意见不发表,甘当好好先生;或者人家官大三级,我无权监督,少说为妙。于是对组织上用人,用准了巴不得,用错了也没关系,大家求得个相安无事。其五,用人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纠错机制不健全。由于用人上的片面和失察,不可避免地存在“带病上岗”、“带病任职”现象,按理说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一方面对错用者该下的下,该撤的撤,另一方面对用人失察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顺藤摸瓜,追究相关责任。但因这方面制度不健全,责任无从追究,惩戒难以到位。加之现今能上能下体制尚未完全确立,一旦提拔,除了极个别错用者因东窗事发被绳之以法外,违法情节稍轻的照样稳坐官位,逍遥自在。
“跑官”≠“捐官”
中国政界的“跑官”现象,自改革开放以来,一步步地走到今天,勘称“发展迅猛”、“如火如荼”、“愈演愈烈”、“越跑越快”且“越跑越高”,甚嚣尘上,鼎盛如此,以至于中共中央不得不“三令五申”予以警告,并称“情节严重的”,要以党纪国法而裁之。这真使国民人心大快又大快人心!
“捐官”,是指古时诸国为国计民生之需,向士民“广开门路”而推出的一种不得以而为之的国策之一,即士民向国家捐资纳粟,而国家则以其资粟之多寡优劣而酌情册封官职,以便其“参政”、“议政”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史书记载:“秦得天下,始令民纳粟,赐以爵”之。
此后,到西汉时,“捐官”则形成了制度。继之,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到清朝此风最盛.
古代的捐官权力,一般都控制在朝廷和省一级部门。
仅仅从表面上看,“捐官”和“跑官”都差不多:“先拿钱来,再说下文!”
但其本质,却有着天壤之别:捐官,是政府开口要钱,以填国库之虚,不仅毫无忌讳,而且正大光明,外加广而告之。因此“捐官”者,实属响应朝廷号召,以国是为重。毕竟,政府是需要很多各级官员们来支撑的。
但,“跑官”就不一样了。而且很不一样了。
“捐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且被认为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既没有人因不满而在官府门外的广场上静坐示威;也没有人因反对其行,而吆三喝五地纠集起来,高举各色口号牌子,满京城游行示威;更没有人会集体禁水绝食,以死相抗——一句话,从来就没有人反对过“捐官”之举,或从中作梗:“有闲钱的话,你去“捐”得了!这跟我倒有甚么相干来着?!”
而“跑官”,则采取的是“偷偷地‘进庄’”之策略;而且坚持“打枪的不要”之战术;还注重“地下工作”之机要:“单线联系”。
“跑官”者,做事周密严谨,一招一式都“运筹于帷幄之内”,而“决胜于千里之外”。大功告成者,就不仅自己能乐呵呵地当官,而且手里又有了若干的下一级或下下一级的官位可卖——这可他娘的真是一桩妙哉妙哉妙妙哉的美事啊!
但当今的“跑官”者们,却无一例外地都是唯恐其“跑”被他人察觉的。有的跑官者,甚至连自己的家属亲眷都讳莫如深。因为,事情明摆着:倘若他人得之,继而上报或上而告之之类,那可如何了得?!所以,“跑官”者的“做贼心虚”,那是众人都心知肚明的。
汉武帝时,边关多战事,国库开销甚大,用爵位换取粮食的做法已不足以解决问题,于是便出卖官位,以增加收入,用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
至此,“卖官鬻爵”才合二为一。东汉末年,刘宏在鸿都门悬内外大小官爵价格表,禄位二千石的卖二千万钱;四百石的卖四百万,“三公”卖一千万。曹嵩花一万万买了个太尉,崔烈贿通灵帝保姆,半价买得司徒一个。
这买卖无疑是正大光明的公平交易。
清代乾隆晚年,由于官吏贪污和乾隆的铺张浪费,国库空虚,一遇灾荒,就大开“捐纳(卖官)”。捐纳有常捐、大捐,常捐只捐出身虚衔,大捐则卖知府以下的官。清朝卖官之风最盛,官员中就有不少是捐纳得的官。
捐纳制度在清朝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对买官的人无任何限制,地主、商贾且不必说,连流氓、盗贼等也无一例外。按照捐纳制度,士民不仅可以捐官,而且可以捐封典、捐虚衔及穿官服的待遇。这些都属于“政府行为”,且收入都归国库,谁会反对呢?
在众多“捐官”者中,朝廷通过精心选拔,择优录取,不在话下。
其中不乏众多出类拔萃者,因为社会制度等问题而报国无门,只得出此捐官(买官)之下策。如清代制墨名家、胡开文墨业创始人胡天柱(1742—1808)。绩溪县人。商家出身,曾为学徒,后自立墨店。列清代四大墨家之首。以墨业致富后,曾捐官而获从九品头衔,被赐予奉天大夫,成为正宗绅士。晚年热心公益事业。1915年,其后人所制“地球墨”曾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
在边疆学和外交学两方面,都有学术建树和重要实践的姚文栋(1852─1929),15岁中秀才,以后应乡试未成,乃纳资捐官,两次以随员身份出使外国,积资至二品衔直隶候补道,在晚清也是声名卓著者之一。
——之所以要例举一些古来的一些优秀的“捐官者”来,乃在说明一个问题:正大光明的捐官,果然能够大浪淘沙而选出“真金”来!而偷偷摸摸的跑官,能有这等效果?
好官,绝不是“跑”出来的。而“跑”出来的官,恐怕大多没什么才华能力情操修养可言。不过,回头一想:这又是何苦来哉?我等既没有跑官的资格,也没有跑官的银子,何不仿与捐官时代之小民所见平齐:“有‘闲’钱的话,你去“跑”得了!这跟我倒有甚么相干来着?!”
自然,这“跑”出来的官们当中,也不一定都不是好官——但,毕竟好“跑”官太少太少。这是不争的事实。
治理跑官要官问题研究提纲
治理跑官要官问题研究提纲
一、跑官要官的主要表现形式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当前,在一些地方跑官要官之风盛行,跑官要官者往往绞尽脑汁、费尽心机,使用的招数可谓五花八门。一是打“感情牌”。二是搞“直接交易”。三是走“迂回路线”。四是搞“长期投资”。
二、产生“跑官要官”现象的原因 一是“官本位”思想仍很突出。二是“权力利益化”诱惑力较大。三是“怕吃亏”思想造成心理失衡。四是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存在缺陷。五是干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治理跑官要官现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干部教育引导机制。
(二)改革干部选任机制。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四)构建干部退出机制。
治理跑官要官研讨会发言1
治理跑官要官专题研讨会发言提纲
一、“跑官要官”的主要表现
所谓“跑官要官”,就是违背组织原则和干部选拔程序,采取物质贿赂、感情投资、弄虚作假等种种不正当手段,为自己或请托人谋取官职和权力的一种突出表现,是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是物质贿赂谋取官位。通过权钱交易,把物质利益作为换取官位的工具。有的跑官要官者直接送钱送物给能够“左右”自己政治命运的人,或者邀请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入干股分红,金钱开路,财物搭桥,赤裸裸地伸手要官要权;也有的送钱送物给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友,或者为领导干部及其子女、家属的学习、考察、参观、旅游等活动提供种种好处,或者给领导机关及其部门提供各种各样的方便,玩曲径通“优”谋己之私,借以获取领导干部好感,作为自己仕途升迁的交换手段。
二是感情投资谋取官位。通过感情开路,把本属正常的个人感情作为谋取官位的筹码。有的在同事、同乡、同学、战友、朋友的交往中,平时吃吃喝喝,或小恩小惠许以好处,注意培养感情,一有谋取官职的需要,就利用这些社会关系和人力资源向有关领导推荐自己,为自己说情、打招呼、找门子,谋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拔重用自己;有的热衷于
1 搞你你我我、拉拉扯扯,表面上团结一片,颇有人缘,实质上别有用心,往往在领导岗位发生人事变动的时候,就有人拉帮结伙说前任者的坏话,说现任者的好话,乞望领导先在心理感情上认同自己,在选人用人时考虑自己,其借口是反映情况,实质是跑官要官。
三是弄虚作假谋取官位。通过欺上瞒下,把弄虚作假作为谋取官位的手段。有的在年龄、学历、经历、特长,甚至政治面貌、家庭背景、奖惩情况等方面弄虚作假,企图得到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格外注意和关心,一旦目的达到,就会提出官职方面的要求;有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注重表面功夫,追求表面形象,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过程中,为了把竞争对手拉下马来,拉拢群众进行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为自己“升官”造势,并散布和编造对自己构成威胁的竞争对手的谣言与不利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形象;有的在政治上、仕途上工于心计之徒,别有用心地对权力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持久战”,为领导政绩营造虚假“和谐”氛围,一旦时机成熟,就会提出官位职权的要求。
由于跑官要官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在当前治理工作还存在“三难”突出问题。一是难界定。有的领导以推荐或提名干部为由,在调整任用干部中,向组织递条子、打招呼、施压力,为身边的人或亲朋好友谋取官位;有的跑官要官者以实际困难、专业对口为名,直接或间接地
2 向组织提要求、谋升迁,如何界定这些“正当理由”背后的跑官要官行为还难以把握。二是难监管。“跑官要官”无孔不入、无时不在,往往混杂于一些日常的工作联系、人际关系、亲情交往之中,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导致发现难、查证难、监管难。三是难查处。治理“跑官要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的责任,但由于权责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惩处手段不过硬,存在着上级管得着却看不见,同级、下级看得见却不愿管、不敢管,群众既看不见也管不着的问题,助长了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
二、“跑官要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是“官本位”思想至上。在少数干部中,名利、地位思想仍占主导地位,对权力的向往、崇拜和追求,深藏于潜意识中,当官不是为了做事,而是为了光宗耀祖,取得名利和地位。当今时代,“当官”仍被认为是最有脸面的职业,“级别”仍是区分人的经济待遇、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准,不少干部认为,提拔重用是体现自己才干和人生价值的最好标志,既可得到相应的经济待遇,又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他们的人生目标就是要“当官”,必然不择手段地“跑官要官”。
二是物质利益驱动。从公务员队伍内部看,不同级别在住房、医疗、福利上的差别过大,同一级别的待遇在不同的地区、部门、行业、系统差别过大,升迁和调整是最直接的3 激励方式,从而加剧了部分干部价值观的扭曲和对“官位”的追求。以致于一些人为了谋得更高的官职,不惜采取一切手段,甚至用巨额财物去贿赂那些掌握干部提拔任用实权的人物;一些掌握用人权力的人则把手中的权力看作是私有权力,通过权力变现谋取不正当利益,于是“跑官要官”就有了市场。
三是权力集中难以制约。在现行体制下,干部的选任权力握在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手中,且这种“少数人选人”和“个别人说了算”的权力难以实施制约,无疑为“跑官要官”提供了生存空间。少数原则性不强且握有这种权力的人完全可以凭自己的意志和喜好来选人用人,沾亲带故的、给了好处的、关系密切的,就成为他们的首选;而不跑不送的,实权者既不熟悉,更没私交感情,自然要被撩在一边。虽然《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各级党委制定了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但现有的制度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应有的刚性和可操作性,系统化程度也不够,一些惩处性的规定分散于其他法规制度之中,难以发挥整体功能。
四是考评体系不够完善。由于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有的领导在评价干部政绩与能力时,往往凭主观印象,看表面功夫、看关系亲疏,而不是看实绩,有的甚至把那些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水分经济的干部看成是“有魄力、4 有开拓精神”的能人;把“能跑会送”看成是干部“思想活、外交和协调能力强”的表现,以致于一些善搞“花架子”、搞假政绩和能跑会送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三、治理跑官要官的建议对策
:加大治理跑官要官的对策和建议
加大治理跑官要官的对策和建议
跑官要官现象让人深恶痛绝,这里,谈谈对治理跑官要官现象的一些简单看法。
一、应该完善的干部任用的机制和体制。考察评价干部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初始环节。许多跑官要官者,基本上都是绕过这环节,走上层路线才得逞的。因此,我们在治理跑官要官的现象时,应从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步抓起。(1)有必要建立起一套综合、全面、客观评价干部的机制。所谓“综合”,就是评价干部不应该只看其某一方面、某一段时间的表现,而是对其平常时间点滴言行的综合评价;所谓“全面”,就是评价干部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或“以分用人”,而是要根据其工作性质及表现,结合民主投票全面评价;所谓“客观”,就是评价干部要结合其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和现在任职需要具体分析。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机制,也起着导向作用,让广大干部有明确的努力方向,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完善自我、扎实工作上来。(2)有必要建立动态考察评价干部的机制。跑官要官的行为不好,我们要对跑官要官的情况具体分析。“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绝大多数跑官要官者,最初都是想把自己积极要求进步的意愿向组织表达,只不过表达意愿时,没有选择找“组织”,而是找领导。对这些跑官要官者,应批评其行为,但更应该注意保护其要
1 求进步的积极性。因此,组织部门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介入干部的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位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随时掌握了解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思想情况,把对干部的考察评价放在平时,同时,这种动态考察评价干部的机制,也能让所有干部积极要求进步的愿望能得到及时表达。
二、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1)有必要畅通干部选拔任用信访渠道。通过调查了解,我们可以发现,许多跑官要官者提拔使用时,群众并不是没有意见,而是群众不知道如何有效地表达意见。考察任用干部时,群众如果能通过一个他们信任的渠道,把意见及时表达出来,跑官要官者可以“跑、要”说话,群众不跑就可以说话,那么跑官要官的意图也未必能实现。(2)有必要建立考核责任制。在考察任用过程中,各个环节都应该明确具体内容、具体责任、具体人员。这样,一旦干部任用失误,谁推荐、谁考察、谁决定的,谁该负责就一目了然。
三、应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规定现在还是比较完善的,但关键是执行。立法容易执法难,跑官要官者会向谁去“跑、要”?现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规定那么多,可这些制度规定为什么在个别单位总是执行不好?主要是个别单位对一把手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只要一把手提名的人肯定会提拔,从而使跑
2 官要官者的意图能实现。长时间如此,就导致跑官要官的风气盛行,使我们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制度规定形同虚设。因此,在治理跑官要官现象时,应该制定一些具体、有效的对各单位一把手监督的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