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保险法论文(精选7篇)

商业合同

  商业保险法论文

  当前,保险法学研究的滞后、保险立法的不完善及保险司法解释的空白,给审判实践带来诸多困惑,如对“明确说明”一词内涵的界定;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对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而未经被保险人签字同意的保险合同的效力的认定;医疗保险是否应当适用损失补偿原则;责任保险中的受害人是否可直接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等。这些问题在现实中都是确实存在的,突出表现是一些案情基本一致的案件,处理结果却相去甚远。这种现象应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我国民商法学领域,对保险法学的研究恐怕是最为薄弱的。保险法学研究的滞后、保险立法的不完善以及保险司法解释的空白,给审判实践带来诸多困惑。突出表现是一些案情基本一致的案件,处理结果却相去甚远。而且,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案件审理中法律适用难的问题日益突出。本文立足于调查研究得来的2

  摘要:商业保险属于一种风险管控体系,在社会管理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保险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完善的理论体系,并且在应用的过程中也发挥出自身行业及产业潜能的优势。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推动力,商业保险在调解经济纠纷、处理社会关系及管理社会资源等方面都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目前,社会矛盾现象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要想对这些矛盾现象进行有效的化解,就需要将商业保险所具备的经济补偿能力充分发挥出来。

  关键词:商业保险;创新;社会管理

  因为商业保险自身具备这些性能,所以在社会管理工作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目前创新工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对社会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如今在管理模式上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改善。要想在社会管理工作中体现出商业保险所具备的价值,就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对保险机制进行不断改进,同时还应该储备更多的专业技能型人才,从而才能为商业保险的有效应用提供一定的基础保障。

  一、促进经济建设,稳固经济

  (一)商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可以了解到,我国保险的总资产在最近几年一直是呈现上升的趋势,商业保险作用的发挥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增长状况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我国的保险企业在价值上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还能有效保证国家资金的增长,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要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将商业保险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就必须对保险企业中的人才培养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保险领域中不仅保单开发、风险评估、核保、核赔及分保时需要专业能力非常强的人员,而且相关的业务员及销售员都应该全面掌握其中的相关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对合同条款做出明确的解释,从而为客户提供最合适的方案,这也是签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二)保险公司的基本市场和资源配置

  保险可以有效降低游资对于金融系统的危机;对于债券业来说,可以不断促进我国大型项目的建设;股票业可以将资金不断引入到经营比较好的优秀单位;外汇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持我国汇率的稳定性。随着投资内容的不断改革,新的政策逐渐扩大了保险投资的领域,企业在对公司的平台进行管理的时候就可以通过保险资产来完成,然后逐渐进入全新的资产管理时代。企业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目前高素质的人才是保险企业最稀缺的,综合素质非常强的专业人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商业保险的风险防范与经济补偿

  在经营与管理工作中商业保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相关企业一定要将商业保险的风险防范工作进行有效落实,从而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防止社会出现不稳定的现象,从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并且商业保险在赔付的过程中可以及时给予遭遇困难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使受难人员在经济上得到一定的支持,同时也能使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救助,使人员伤亡的家庭可以解决暂时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的经济负担,为人们的正常生活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商业保险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专业优势

  (一)积极参加社会保障办理

  商业保险借助目前社会上的各种服务优势,如今已经成为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点内容。如果结合商业保险的利益方面进行全面的考虑,可以对商业保险中的网络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从而可以为企业节省一部分资金投入。比如,由保险企业构建出的新农保管理费用大概是在90万左右,但是在周边的一些地方区域在管理费用上马上将要达到900万元。另外一方面,通过保险的直接效益可以不断提高相应的建设力度,结合具体的调查结果可以了解到,政府展开新农保的建设,在服务的力度上要比传统的方式提高很多,并且也能为服务的质量提供良好的保障。3

  1经济效果分析

  社保和商保合作发展,从经济角度出发,广大参保群众得到了实惠,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支出,促进医疗机构的整体发展。首先,参保群众医疗负担减轻。以2023为例,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实际平均报销比例由2023年新农合的38.1%提高到64.6%,人均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由1405.8元提高到2560元,提高82.1%;住院人次由21.6万增加到62.8万,增长190%。其次,推动全市医疗机构的整体发展。一是到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明显增多,特别是农村贫困患者增加,2023年度的就诊率较2023年增加120%;二是群众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大幅减轻,居民的诊疗需求得到释放,定点医院的营业收入对比保险公司参与大病医保前增长30%左右;三是由于报销比例制度的引导,既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又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四是病人欠费的情况明显好转,直接保障医疗机构营业收入的稳定性;五是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医疗公共服务,放大了医疗保障效应。湛江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可充分用于居民补充保险项目中,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之间通过协商,规定年度盈亏率在3%以内时保险公司自负盈亏;盈利超过3%的部分50%纳入医保基金,亏损超过3%的部分医保基金负担50%,且无需向商业保险公司支付管理费用,从而节约了政府行政支出,降低了居民医保补充项目的成本。

  2服务效果分析

  市社保局与保险公司紧密合作,在市区及下辖的5个县设立服务点合署办公,在社保办公大厅设立基金征缴、凭证审核、费用报销等服务窗口。保险公司派驻费用审核和医疗核查等专业人员140余人参与医保服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作;通过一体化咨询服务平台医保,向居民提供包括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健康管理、商业健康保险等在内的咨询服务;简化报销手续和审批流程,城乡参保群众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时,只需支付应由自己承担的部分费用即可出院,其余费用由社保部门和保险公司分别与医院直接结算,方便了病人,提高了效率;保险公司和定点医院还建立了一体化资金预付和结算平台,根据精算评估结果,采取“总量控制、按月预付、年终结算”的先预付后审核结算方式,充分发挥了新的管理服务模式的优势,受到参保人员的好评。在六年的服务实践中,商保公司建立起一支具有医疗专业背景的服务队伍,搭建了辐射县(市)区的联合办公管理机构,开发了一批专业的医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政策平台,率先在定点医疗机构派驻驻点专员,使参保群众在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便捷服务,提高了医保服务的运行效率。

  3经办效果分析

  湛江的探索和创新,对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并有效化解重特大疾病风险起到积极作用。目前,我国欠发达地区医保工作普遍面临着人员编制短缺,工作经费紧张、资金投入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城乡医保二元分割等问题,而湛江的探索在实现城乡一体化、解决行政资源短缺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4合作发展前景

  湛江的探索和创新,在转变政府职能、借助4

  一、当代社会下客户对于商业保险的需求

  (一)更加诚信、全面的服务

  正如上文所述,“产品竞争多、服务竞争少”是客户普遍反映的问题,也是客户对保险公司不信任、拒绝保险业务员推销保险的原因之一。目前,各大保险公司为了占据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不断顺应市场、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均推出各种类型的商业保险。但是,根据对不少客户的电话访问以及上门走访,多数客户反映:由于保险业属于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没有专业人员的讲解或者相关业务领域的律师等人员的解读,对于一些免责条款、承保范围等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困难。一些保险业务人员为了顺利签单,常常只是就某项产品的好处进行阐明。在投保后,很少有业务员主动向其解释有关保险的日常注意事项等内容。这些源自客户的口述向我们传递除了他们内心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对他们更加有益的保险产品,还需要有全面的、专业化的服务,需要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能够提供更加诚信的服务。

  (二)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保险合同

  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使得保险产品越来越细化,推出的时间也缩短了很多。但是,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在与客户的交谈中值得思考的。为了保证工作的效率,保险合同中绝大部分为格式条款,只有极少数的地方可以由投保人与承保公司进行协商,而且通常可协商部分对于投保人并没有太大的实质性意义。由于投保人的情况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对于同一保险产品可能有着不同的需求,因此在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上需要做出的调整也不一样。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通过网络平台推出了各种便捷的投保手续办理,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格式合同是一种通用的做法,但是并不具有针对性,很容易丧失一批以年轻人、企业为中心的客户群。也就是说,当下客户需要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以及保险合同。

  (三)对保险产品更加详细的了解

  随着物质文化条件的不断增长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以及企业购买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中国的居民大多属于“储蓄型”,从理论上来讲保险行业应当具有很大的潜力。但是,中小型城市的投保率依旧较低,尤其是以居民为投保人的投保率。不少居民对于保险持怀疑和排斥态度,他们认为保险的欺骗性较高,身边有关“发生事故不赔付”的现象较为普遍。分析这些潜在客户流失的原因在于,他们对于保险产品的不了解,没有意识到购买保险对于其自身和家人的生活、工作等带来的益处。同时,由于当下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较多,对于一些知识水平较低的居民来说,他们不能够理解这些险种的涵义以及其承包的准确范围等内容。因此,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客户需要对保险产品有更加详细的了解。只有让潜在客户对于保险产品有着透彻的了解,才能够挖掘更加广阔的市场,形成客户群。

  二、如何满足当代社会背景下客户对于商业保险的需求

  (一)提供全程化服务,树立保险公司“诚信”形象

  1、按照保险合同签订前、保险合同签订时以及保险合同签订后提供全程化的服务

  全程化的服务对于中小型城市的客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经济发展以及思想开放程度的限制,一些客户对保险行业持怀疑态度,一旦保险业务人员的服务有所缺陷就会引起客户的怀疑,尤其是在签订保险合同后。目前,像大都会保险集团、纽约人寿保险集团这些国外大型保险公司为了拓展市场,开发更为广阔的客户群,除了提供全面的保险产品,还建立了规范的、人性化的解说服务以及咨询服务平台。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打消客户的疑虑,我国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签订前、保险合同签订时以及保险合同签订后,分阶段、分层次的提供全程化的服务,将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方式予以规范化。在保险合同签订前,要根据投保人的需要向其详细介绍相关保险产品,通过典型理赔案例展示、保险产品收益计算与对比、类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推荐等方式抓住客户的心理和真正需求,为客户提供细致、全面的投保前服务。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保险合同内容、承保范围、承保条件以及理赔标准,将专业化的保险合同生活化。在保险合同签订后,可以按照不同险种、不同类型客户等分类标准建立群、微信群等进行后期的咨询与讲解;也可以通过实地走访,为客户解答疑惑、并推荐新的保险产品,在满足客户对于服务需求的同时,拓展更为广阔的客户群。

  2、通过各种方式树立保险公司“诚信”形象

  为了满足客户对于服务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树立“诚信”形象。首先,规范保险业务人员的行为与用语。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等公司对于保险业务人员的规范用语开展了专门化的培训。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语言不规范引起理解上的歧义,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另一方面是通过这样专门化的培训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素质,为公司树立严谨、亲和的形象,为客户提供诚信服务。其次,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媒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某市一级保险公司为了树立公司“诚信”形象,通过开展“信守承诺、我们在行动”的大型公益活动,公布公司理赔状况、邀请一些长期合作客户和大多数潜在客户参加公益活动,通过客户之间的交流来间接地宣传公司的形象,挖掘潜在客户群体。最后,加强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除了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人员的共同努力外,还需要有外在的强制性规范予以监督。

  (二)完善保险合同的签订,加强其针对性

  1、不断完善保险合同的签订,使保险合同更加具有针对性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一直被誉为是“霸王条款”,也因此很多客户提出了不满,认为有些条款不能满足其投保需要,这也是目前普遍的状况,尤其是在人身保险当中。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不断完善保险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保险合同的内容,使保险合同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在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针对可以协商的部分,保险公司应当为客户做充分的解释,给客户充分考虑的空间;针对免责条款,需要按照合同法、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做详尽的解释。对于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客户的需要,除了不能够变更的格式条款以外,认真拟定协商部分内容,并就特殊问题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会。

  2、加强保险行业电子商务合同签订服务系统建设

  网站是保险公司开展电子商务的门面,观察各大保险公司的网站,我们可以看到为推销保险产品提供服务的一般为在线客服。但是,缺乏现场版的解答、真实生动的演说使得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带有很多疑虑。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保险产品、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建立多平台的服务体系,比如事先录制好的产品风险讲解、产品合同签订流程讲解、理赔程序讲解等各种平台,配合客户的语音服务、视频服务,不仅可以为客户签订合同提供完善的前期帮助,还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合同签订服务。

  (三)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

  1、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实务中,一些客户反映:之所以不能够详细的了解产品,是因为保险业务人员功利性太强,一味的想要签单,在没有对保险产品进行详细讲解的情况下,我们不愿意续保或者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为了满足客户对于产品知悉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市一级某保险公司为例,该保险公司一方面通过提供保险法、保险销售技巧、心理学、营销学等课程来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求保险业务人员除了学习业务范围内的保险产品,还要对整个公司的保险产品有一个详细的学习与了解。同时,该保险公司还通过情景模拟(即对新推出的保险产品在内部销售人员之间进行模拟讲解和推销)、群体性演讲(即每次保险公司开会由特定的保险业务人员轮流主持和讲话)等措施来监督、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其对客户详细介绍产品的能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2、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

  正如上文所述,“机构开设多,市场培育少”是当代社会保险行业存在的现象。从客户需求角度来看,保险行业作为服务行业,不仅要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还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增加客户了解保险产品的途径。一方面,通过微博、朋友圈、公司网站向客户及时、高效的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为客户节约时间。可以采用文字形式,也可以采用视频形式或者各种flash动画形式,满足客户对于保险产品的了解,尤其是理赔的各种程序。另一方面,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也可以通过媒体引导客户,加强保险意识,向其宣传各种保险产品的情况。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监管机构作为权力机关,具有更强的信服力度,可以为保险行业拓展市场、开发客户提供更多的信用保障。

  三、结论

  在当代社会大背景下,保险公司作为特殊的服务型企业,要想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就需要有更多的客户群,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要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将服务、产品、专业化的业务人员融为一体,另辟蹊径,避免走“大众化”路线。

  商业保险法论文 篇5

  1湖湘地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并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机构进行资金筹集、管理和发放,从而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基本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而商业保险是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①保障功能的互补性

  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由于受到投保金额、投保对象的限制,这种保险的保障水平非常低。而商业保险的保险范围则包括公民所面对的所有可保风险,并可根据个人情况,满足社会上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因此,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并行不悖的,两者相互配合,取长补短。

  ②保障范围的互补性

  社会保险主要是在社会成员遇到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社会风险时,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商业保险涉及的险种之多,范围之广,则可以满足人们生活消费各个层次的需要。通过与社会保险的配合既满足了人们基本的、普遍的保障需求,也满足了人们多层次的、特殊的保障要求,从而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险保障水平。

  ③保险技术与保险方法的互补性

  社会保险需要借鉴商业保险的精算专业技术,商业保险也需要制定一些满足社会需要而绝非利益优先的保险品种,以树立其良好的社会形象。此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是保障劳动者的生活稳定,并利用专业技术和保险方法使资金保值增值,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商业保险可以融入到社会保险中,承办部分社会保险,让湖湘群众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保障。

  2国外社会保险的发展模式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

  就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来说,构建医疗保障体系,避免因重大疾病医疗支出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公共卫生政策的基本共识。大体上来看,国外的医疗保障模式主要有如下3种:

  ①商业保险为主,社会保险为辅

  这种医疗保障模式主要根据商业保险的运作模式,由雇主和雇员自主筹资资源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以防范重大疾病风险。商业保险公司根据不同保费水平和保障标准,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险保障需求。同时,当医疗费用自付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个人将不再自付医疗费用,超过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从而有效降低了重大疾病医疗支出的财务风险。采用这种模式主要有美国和南非等国家。

  ②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

  这种模式的医疗保障模式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由个人、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个人和单位按比例分摊,政府则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由三者共同筹集资金。这种医疗保障模式带有强制性,并根据参保人的年龄、收入水平划分不同的组别,设置不同的医疗起付线和自付最高限额。参保人的门诊次数和住院次数越多,其医疗起伏线和自负最高限就越低。这种模式的代表国家主要有德国、法国、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和韩国。

  ③国家医疗保险的主导模式

  这种模式带有明显的福利色彩,并且主要由国家以征收社会福利税的方式筹集资金,因此,也称之为全民免费医疗保险模式。这些国家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主要由政府负责筹建,其经济收入也来源于政府预算拨款。这种免费的医疗保险保障制度的国家主要有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等。从发达国家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时间来看,依靠单一的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很难达到公平与效率兼具的效果。

  3湖湘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的对策创新

  ①商业保险应提高专业经营能力

  商业保险公司需要树立专业的经营理念,以提高其专业经营能力。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一些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险种,填补社会保险在这些方面的空白,以丰富社会保障的层次和内容,从而让广大湖湘群众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要引进和培养具备精算技术以及产品开发的专业化人才,提高专业经营能力和服务能力。

  ②加强合作,降低风险管理成本

  通过商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融合,以降低风险管理成本,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由于商业保险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决定了其对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较强。因此,通过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合作,可以有效利用商业保险先进的信息系统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提高社会保险的风险保障水平。

  ③商业保险应加大保险产品的研发

  商业保险公司应该致力于为不同消费者提供不同层次的多元化险种,以弥补社会保险的空缺。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比例较低,商业保险公司可以为这类群体量身定做保险产品,如按大病补助等。因此,通过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有效融合,改善当前的保险现状,对湖湘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4湖湘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的具体运行模式

  截止2023年末,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72元。城镇恩格尔系数35.1%,农村38.4%。全湖南保险公司2023年原保险保费收入为508.6亿元,比上年增长9.3%。而赔款和给付支出为192.8亿元,增长35.1%。根据湖南省的省情和实际情况,立足现有的保险资源,并参考“湛江模式”,提出湖湘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应建立互动关系。从而提供优势互补的服务,发挥经济补偿功能,弥补社会保险的缺失,满足湖湘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需求。

  ①构建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生存保险的互动机制

  一是,个人养老金账户赤字导致了资金占用和资金运营问题,商业保险可以利用其自身优势管理法定养老基金,与基金公司一同管理养老保险金。二是,人口老龄化趋势导致支出增加,随着退休队伍的日益壮大和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商业养老保险为退休金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三是,企业年金制度尚不完善,目前,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尚未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因此,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成为其重要补充。

  ②构建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互动机制

  公共医疗费用高涨导致看病难,看病贵。药价上涨加上湖湘地区小型卫生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城镇居民的就医需求,导致大医院的就诊人数增多,从而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因此,需要商业保险开发并推广短期健康险种等,以补偿居民的医疗费用支出。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和健康意识的增强,湖湘地区的消费者更加注重日常的健康护理,通过健体强身来预防疾病的发生。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险种成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农民工异地医疗报销难,商业保险公司也可以据此推广出适合这一群体的保险品种。

  ③构建五险互动机制

  构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失能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的这几类保险互动机制。因为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湖湘地区劳动者的安全需求增加。由于工伤而导致经济收入中断,而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赔偿金额有限,难以满足家庭的生活消费开支,而商业保险可以提供更多的资金补偿。企业投保商业险不仅可以减轻面临保险赔偿时的负担,还可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当企业职工因工受伤时,企业可以给予受伤职工由商业保险公司负担的较高比例的工伤保险理赔,减轻了企业负担,并向外界传达了企业优厚的职工待遇,从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持有量逐渐增多,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由于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安全保障措施缺乏导致的意外伤害也时有发生。因此,商业保险中的意外伤害险可以有效缓解受保人员的困境。

  商业保险法论文 篇6

  1商业保险与新农合相辅相成作为患者的依托,提高了患者的报销比例,让农民患者得到真正的实惠

  1.1新农合制度提出的以大病统筹为主

  重点解决农村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理论,在这里体现的非常好,目前我市新农合起付线为1000元,二次以上每次入院递减20%,报销比例55%,全年报销10万元。开展的14种大病住院费统筹的起付线一年只收一次,二次以上住院不再收起付线,报销比例85%,年内报销15万,这样住院费花费金额小的也可以纳入报销范围,不会因为起付线而被挡在报销服务的门外,患者总体报销比例真正得到了提高,此政策让农民患者确实见到了实惠。

  1.2意外伤害在我市职工医保中明确规定不予报销

  但是新农合规定无责任意外伤害在报销范围内。商业保险介入前采用的办法是:以患者住院期间做的病历首程记录来判断患者是否属于无责任意外伤害,医院新农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再进行外伤过程询问,共同确定是否属于无责任意外伤害,确认后在出院时提供病历首程复印件进行报销工作。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仍有漏洞,

  (1)患者了解政策

  如果有意隐瞒出事经过,将有责描述成无责,医院的工作人员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这势必会成为农合基金的不安全隐患;

  (2)上级核管办在审查资料时

  会出现看过病历首程后,不经过与患者或到当地进行实际调查,就进行不理性判断,认为这份病历不属于无责任意外伤害,他会即刻扣掉医院垫付的补偿金额,让医院独自承担风险;

  (3)在没有7

  1、两种保险的共性和区别

  商业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共性是:它们都是为了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而存在的一种方式,都是社会保障的一种形式。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团结,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在于,商业保险完全是建立在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并且保险资金完全是由投保人个人支付。然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一种,是国家作为责任人强制性要求企业员工订立的相关保险合同,并且保险资金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2、商业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2.1化解社会养老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企业退休人数迅速扩大,国家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上的支出迅速上升,同时,社会相关医疗服务设施跟进需求也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我国的财政负担。如何有效地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职工养老资金不断“造血”,已经成为了国家、企业和个人面临的重要问题。商业保险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在双方资源平等的前提下,商业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钱生钱”,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养老资金的“造血”问题,有助于化解我国社会养老问题,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调查,截至2023年底,我国保险业总投资达6.01万亿,全行业投资收益率达3.6%,仅比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高出0.1个百分点。到2023-02,保险行业的投资达到了7.5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56%.商业保险充分发挥了“钱生钱”的优势,科学地利用了人员、营业网点和精算效率等。保险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2.2推动保险公司发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商业保险也在迅速发展。调查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商业保险深度为3.7%,保险密度为165美元,与世界很多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时间比较晚,并且发展规模和效率都处于初期阶段。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保险市场也在逐步完善,而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人作为社会中最基本的元素和最活跃的因素,养老已经成为了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个性化的养老产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可以为不同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从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直是企业吸引优秀员工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国家对于个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手段。将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合起来,可以为商业保险公司筹措资金,使其不断发展壮大,进而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2.3有助于保障晚年生活,提高幸福指数

  以前是养儿防老,现在是投资防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观念都在改变。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更加关注整个周期内的生命财富分配,尤其是晚年没有了劳动能力之后的生活保障。因此,养老保险成为了每个企业员工所看重的福利之一。商业保险可以为投保人提供更加个性化、优质化的服务,所以,在当今社会,商业保险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将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合起来,有助于实现商业保险与养老保险的良性互动,有助于保证个人的晚年生活,不断提高我国企业职工晚年生活的质量。

  3、结束语

  在国外,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结合已经实行了很多年,它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现阶段,虽然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时间还比较短,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职工观念也在不断转变,保险市场也在不断完善。这说明,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有一定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