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精选14篇)

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

       有效的税务筹划,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增加经济效益,实现价值最大化。税务筹划涉及到房地产企业经营、投资、理财、决策等活动的各个方面。

       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

       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浅论房产税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不是偷税漏税,而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

       本文结合房产税的特点,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计征方式、税收优惠等方面对房产税的税收筹划进行探讨。

       [关键词]房产税 自用房产 出租房产 税收筹划

       一、前言

       税收筹划就是在现行税制条件下,通过合理利用各种对自己有利的税收政策和合理安排税务行为,以获得最大的税后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

       房产税是以城镇中的房产为课税对象,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或租金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虽然从规模上看,房产税始终是一个小税,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国家对房产税的征管和稽查力度的加大,房产税已成为企业税收的一项重要支出。

       因此,如何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的税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根据房产税的有关规定,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拟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计征方式、税收优惠等方面对房产税的税收筹划进行探讨,以尽可能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二、房产税的特点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设立于1986年,是从原房地产税中分离出来的。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暂行条例,制定了施行细则。

       随着外向经济的迅速发展,从1月1 日起,房产税统一了内外税制的区别,取消了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一直沿用的《城市房地产暂行条例》,将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也纳入到房产税的纳税人之中。

       房产税的主要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是房屋。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对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税,对建在农村的房屋不管是否用于经营,都不征税。

       3.房产税根据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征税方法。

       对于自用的房产,按房产的计税余值,税率1.2%,对于出租的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税率12%。

       房产税的这些特点,为房产税提供了一定的纳税筹划空间。

       三、房产税税收筹划的要点

       (一)从征税范围进行筹划

       按照税法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这意味着,在这范围之外的房产不用征收房产税。

       因此一些对地段依赖性不是很强的纳税人可依此进行纳税筹划。

       如对于一些农副产品企业,生产经营往往需要一定数量的仓储库,如将这些仓储库落户在县城内,无论是否使用,每年都需按规定计算缴纳一大笔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将仓储库建在城郊附近的农村,虽地处偏僻,但交通便利,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不大,这样每年就可节省这笔费用。

       (二)从计税依据进行筹划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因此根据房产的用途可以分别进行筹划。

       1.自用房产的税收筹划

       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因此税收筹划的空间在于明确房产的概念、范围,合理减少房产原值。

       (1)合理划分房产原值

       税法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房产税,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或者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需要并入原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

       这就要求我们在会计核算时,需要将房屋与非房屋建筑物以及各种附属设施、配套设施进行适当划分,单独列示,分别核算。

       (2)正确核算地价

       税法规定,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而《企业会计准则2:企业有效税务筹划税收论文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企业有效税务筹划。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可扣除;亏损单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用人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篇3:房地产筹划年终工作总结

       一、工作上的进步

       (一)与人交往,有礼得体。原先我并不重视礼仪问题,对此不以为意。但在进入办公室工作后,在学姐学长们的教导下,意识到与他人沟通中礼貌的重要性,意识到个人的行为表现对部门整体形象的影响,我开始注重礼节问题。在打电话时会礼貌问好,自报家门,简洁明了的向对方讲明事由,并等对方先挂电话;在编写短信时会注意称呼,礼貌用语,落款等细节;在遇到学姐学长时主动打招呼;在进入办公室前先敲门。短短一学期,我在礼仪方面得到了加强。

       (二)按时准时,严谨认真。对学长学姐所安排的任务,我抱着努力做好的心态去完成,按时上交,绝不拖泥带水,影响进度,同时我会将自己所做的工作文档进行保存以便不时之需,并且记录自己所做过的工作以便日后总结反省。积极参加部门例会、学生会各项活动和会议,按时到场,并认真参与,记录会议笔记。像干事培训会议,扩大会议等,我都进行了摘记,对日常工作,自我认识有一定帮助。倘若自己有事,我会及时向上级请假。我的时间观念有较大提高,对待工作的态度更加严谨,开始注重细节。

       二、工作上的不足

       (一)缺乏热情,被动参与。回顾过去一学期的工作,我发现我只是被动地完成交给我的任务,而从来都未自己主动要求承担任务,抱着有则做,无则闲的工作心态。每次参加活动会议我都会准时到场,可是当我到达时,总会发现有许多办公室的小伙伴早已到达并积极地投入到活动准备中,与他们相比,我做得还远远不够。

       (二)不善沟通,欠缺交流。尽管已经过去一学期,但我依旧对大部分学长学姐很陌生,对其他部门干事少有接触,这导致了一些尴尬场面的发生,例如日常问候,会议签到。与此同时,我并没有与上级进行足够的沟通,让副部、部长了解自己的情况,导致当我处于较空闲状态时,并没有太多工作;而我处于忙碌状态时,却刚好有了任务,手忙脚乱。

       (三)文书薄弱,有待提高。在一次次的文稿书写锻炼中,从标题设想到短篇书写,再到工作总结,我的感受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认真投入,再到茫然无措。格式,标题工整,文本整体基调等等问题向我迎面而来,让我无从下手,有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我深刻意识到自身在文书写作方面的缺陷。三、工作上的展望

       (一)提高热情,找准定位。在今后工作中,我希望可以以热情饱满的姿态投身到各项任务中,尤其是办公室所举办的活动。同时根据自身能力主动承担任务,在积极参与中认识自己,总结自己,找到自己的定位,在办公室中将自己的作用发挥化。

       (二)增进沟通,加强交流。在空闲时,努力与副部、部长沟通,提高工作的完成效率;在值班时,与一同值班的成员增进交流,相互熟悉,同时主动帮老师分担事务;在参加活动时,多与其他兄弟部门成员接触,交流,争取认识每一位副部、部长。同时,希望可以和办公室的成员多多加强日常交流,了解和理解小伙伴的个性、能力,更加和谐地相处。

       办公室,就像是另一个家。温馨,融洽,欢笑,泪水,都是家里的感觉。我们一起为了风采展排练,为离去的小伙伴伤心,为家红姐的生日准备惊喜,为自炊展示才

       艺......这个快乐的拥有多个成员的家庭里,充满着理解,充满着默契,充满着乐观。回顾过去,感慨万千。我相信进步总是在自省反思改进中萌芽成长的。谨借此篇小小的工作总结,能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方法,希望在未来为办公室的精彩献出自己的一份精彩。

篇4:税务筹划求职简历

       目前所在: 广州 年 龄: 27

       户口所在: 茂名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培训认证: 未参加  身 高: 164 cm

       诚信徽章: 未申请  体 重: 45 kg

       人才测评: 未测评

       我的特长: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税务专员/助理:税务,银行柜员:,汽车销售/经纪人:

       工作年限: 0 职 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实习可到职日期: 一个星期

       月薪要求: 1000--1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深圳,珠海

       工作经历

       南华工商学院 起止年月:-10 ~ -06

       公司性质: 其它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院校

       担任职位: 档案管理助理

       工作描述: 管理档案,输入文件,整理资料等

       离职原因: 大三毕业班不予参加

       志愿者经历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南华工商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2023-06

       专 业 一: 税务筹划 专 业 二: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23-01 2023-03 南华工商学院 内审员 - -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一般 粤语水平: 精通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受到大学良好的专业训练和能力的培养,在税法、纳税筹划、税务管理、审计、会计业方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通过ISO9000内审员的考试。

       计算机水平:熟悉DOS、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photoshop、Internet互联网的基本操作。

       语言水平:具备流利的.国语、粤语表达能力。

       详细个人自传

       本人自上大学以来,力求向“一专多能”方向发展,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并加强社会实践能力。

       生活上,我严于律己,培养了很强的生活自我能力,性格开朗,诚实守信,谦虚好学,和有集体精神。对待事物客观公正,明白事理。对工作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勤奋苦干、责任心强、敬业、乐业。

篇5:浅谈消费税的税务筹划

       简介:黄洁,女,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方向会计学。

       摘要:税收是人们十分熟悉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发展源远流长,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或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都存在税收,且每一时期的税收都反映了所处社会的社会形态。在经济不断发展和税收制度不断完善、也不可避免地趋于复杂的过程中,税务筹划的也显得异常重要。在税收里消费税是一个重要的项目,所以在此浅谈关于消费税的税务筹划的意义和方法。

篇6:浅谈消费税的税务筹划

       税收是政府部门收入的主要来源,它也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级的产物。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的关系,它是国家生存和实现国家职能的物质基础。不仅如此,税收也与“民生”息息相关,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的收入分配的手段,从而也调节了人民经济收入差距,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时体现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从古至今,我国财政收入使用时间最长,运用最为广范,累积财政资金最为有效的形式。税收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以及它的按时间段征收税款和税收的来源广泛的特点使它成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最主要的形式。税收作为国家的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调节政府收入公共部门消费的同时从而影响社会的总需求。

       消费税(Consumer tax)是以消费品Consumption tax(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一、消费税的现状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特定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属于特别消费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消费税的税目有十四种产品,分为5种类型。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3种形式。消费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征收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3种形式。消费税有课税对象有针对性、征收环节单一、计税方法多样、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减免税显较少性的特点。

       二、消费税征收的起源和筹划

       消费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最早可追溯到古罗马帝国,当时已经开征了酒税等。我国早在唐代就对鱼、茶、燃料等征收过消费税。新中国于1950年曾开征过特种消费行为税。目前,世界上已有13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挣了消费税。开征消费税的目的是体现国家产业政策,调节生产和消费结构,抑制奢侈品、高能耗产品的生产,正确引导消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纳税筹划消费税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消费税纳税人为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纳税代理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消费税法所提到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显然,对于消费税的纳税人来说,若能够在合法前提下最大化地利用税收政策,就能够最大程度地为自己节约纳税成本,从而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

       三、消费税的筹划方案

       (一) 利用纳税期限筹划

       根据消费税税额的大小,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规定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和1个月,具体由税务机关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算上月应缴税款。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款,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凭证的次月起7日内缴纳税款。消费税的纳税人在利用纳税期限进行税务筹划时,一般是:在纳税期内尽可能推迟纳税,在欠税挂账有利的情况下,尽可能欠税挂账。

       (二)利用包装物筹划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额。因此,企业如果想在包装物上节约消费税,关键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此“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

       例如,某企业销售1000个月饼,每个价值10元,其中含包装物价值5元,如采取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1000×10=100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应纳汽车轮胎消费税税额为10000×10%=1000元。如果企业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将1000个汽车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则节税5000元。

       (三)利用外币销售额筹划

       税法规定,销售额是外币的既可以采用结算当天国家外汇牌价,也可采用当月初国家外汇牌价。一般来说,外汇市场波动愈大,比较选择节税必要性也愈强。越是以较低的人民币汇率计算应纳税额,越有利于节税。

       例如,某纳税人9月9日取得10万美元销售额。如果采用当天汇率(假设为1美元=8.50元人民币),则折合人民币为85万元;如果采用9月1日汇率(假设1美元=8.30元人民币),则折合成人民币为83万元。因此,当税率为30%时,后者比前者节税6000元。

       (四)利用纳税环节筹划

       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是一次征收。除金银首饰,钻石及饰品外,零售环节不征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主要是消费品的生产环节,生产环节纳税后,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不再重复征税。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税法的这利用税法的这一规定,设立独立的核算部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产品减轻税负。

       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生产、消费过程中应缴纳消费税的环节。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非流通领域或终极的消费环节。利用纳税环节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尽可能避开或推迟纳税环节的出现。例如,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可以采取“物物交换”或者改变和选择某种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推迟缴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可以采取与受托方联营的方式,改变受托与委托关系节省此项消费税。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

       例如,某食品集团下属的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甲类饼干,市场售价为每箱100元(不含增值税),该厂以每箱8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100箱。

       食品加工厂转移定价前:

       应纳消费税税额=100×100×50%=5000(元)

       食品加工厂转移定价后:

       应纳消费税税额=80×100×50%=4000(元)

       转移定价前后的差异如下:

       5000-4000=1000(元)

       转移价格使食品加工厂减少1000元税负。(单位: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税法[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计金标.税收筹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黄风羽.税务筹划―策略、方法与案例[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篇7:浅谈税务风险及筹划毕业论文

       就税务风险而言,大型企业的税务风险大多来源于公司治理的缺陷、管理层的纳税态度与观念、内部控制机制的健全程度等宏观层面。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发展的风险重点逐渐从微观层面转移到宏观层面。

       浅谈税务风险及筹划毕业论文

篇8:浅谈税务风险及筹划毕业论文

       《 营改增政策下企业税务风险及筹划思考 》

       摘要:我国实行“营改增”政策旨在对企业达到结构性减税的效果。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

       因此,为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税务风险及做好税务筹划工作成为其进行财务管理的首要任务。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风险;税务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9:房地产税务自查报告

       *********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我局根据《****税务局稽查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XX年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地税稽发〔〕*号)要求,对全市地税系统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现将自查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

       按照市稽查局的检查工作安排, 月 日下午,由我局稽查局牵头召开了20XX年**市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宣传与培训会议,全市**户房地产企业的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稽查局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学习贯彻了省、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详细讲解了房地产企业应缴的各项税金、计算缴纳方法以及涉税违法责任等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对这次检查的内容、方式、自查申报时限、自查表的填写等认真进行了辅导,并现场解答了纳税人的问题和疑问。

       会议上要求各自查企业,一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搞好这次专项自查和检查工作。二是要认真自查,于20XX年 月 日开始至 月 日为本次专项检查自

       查阶段,要求企业遵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客观真实地开展好自查申报工作。

       二、查前辅导,积极组织自查

       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我稽查局立即确定自查范围为辖区***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并组织安排专人指导、督促所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进行自查,填写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表。除一户失踪企业外,开展自查的企业**户,企业自查有问题的为**户,自查出税款****万元,截止报告日自查入库税款***万元。具体情况参考自查汇总表和分户表(附后)。

       三、依法行政,以查促管

       我局坚持把依法行政放在首位,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合法,数据采集全面准确,对所查的问题要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对查处的.税款、罚款、滞纳金要积极督促组织入库,限定于今年年底前入库完毕。

       总之,我局积极按照市局稽查局的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自查,顺利完成了自查阶段工作。

0: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一、纳税义务人构成的税务筹划

       母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企业所得税负会产生影响。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其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当子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子公司可以少纳企业所得税,使公司整体税负较低。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能将其利润并入母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无论其所在地税负高低,均不能增减公司的整体税负。

       二、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会计核算方法和税收核算方法的不一致,应当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税务筹划应在非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扩大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不同资本结构对扣除金额的影响 企业的资本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股权资本,二是债权资本。由于对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如果接受股权投资,按规定,只能在税后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不能抵扣纳税所得;如果接受债权投资,则利息费用中,部分可以资本化,部分可以费用化。费用化部分的利息费用可在税前扣除,直接减少纳税所得。资本化部分的利息费用可以通过提取折旧、分期摊销的方法,逐渐地在税前扣除。举例如下:甲公司需追加100万元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需要。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增发股票100万元;方案二,发行债券100万元,年利率5%。假定年末甲公司新增利润50万元,按税后利润的2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所得税率33%。企业应交所得税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计算如下:

       方案一 应交所得税=50×33%=16.5(万元)

       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50-16.5)×20%=6.7(万元)

       方案二 应向债权人支付利息:100×10%=10(万元)

       应交所得税:(50-10)×33%=13.2(万元)

       通过此例分析,吸收债权资本比吸收股权资本的税负较轻。

       技术开发费对扣除金额的影响 按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可以在纳税所得中全额扣除,如果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达到10%以上,除将开发费在当年全额扣除外,按实际发生额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税务筹划如果用好这条政策,既可以加快企业更新换代的速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又可以多列税前扣除,降低企业税负。

       不同租赁方式对扣除金额的影响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是进行税务筹划应考虑的两种租赁方式。由于采用经营租赁方式其租赁费可以在税前直接扣除,而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其租赁费是分期支付的,只能分期扣除。因此,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税负较低的经营租赁方式。

       利息偿还方式对扣除金额的影响 利息偿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分期付息方式,另一种是到期一次偿还的方式。选择分期付息的方式可以提前扣除利息费用,对企业较为有利。

       长期股权投资对扣除金额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有两种: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不同。成本法是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或实际收到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由于宣告发放股利或实际发放股利的时间往往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所以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其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投资收益不计入当年的纳税所得,而并入下一年度纳税所得,从而延缓了所得税的交纳时间。然而,权益法在年度终了,必须按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只要被投资企业盈利,即使其未将已实现的收益分配给投资企业,投资企业仍然要在本年度确认投资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举例如下:甲公司1月1日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每股售价2元,占乙公司股份总数的20%,甲公司适用税率为33%。乙公司位于经济特区,其适用税率为15%。乙公司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显示的净利润为100万元。2月10日,乙公司宣告发放70万元的利润。

       如果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2023月31日,虽然甲公司已经实现了投资收益,但不必做任何帐务处理,也不必在会计报表中披露,年投资收益为零。202月10日,甲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70×20%=14(万元)。这部分投资收益在年末,应交纳所得税14÷(1-15%)×33%=5.435(万元)。采用成本法使长期投资收益应交的所得税延缓一年缴纳。

       如果采用权益法核算,在2000年12月31日,甲公司必须确认当年的投资收益100×20%=20(万元),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同时,2000年还应交纳因增加投资收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20÷(1-15%)×33%=7.765(万元)。2023年2月10日,当乙公司宣告发放股利时,甲公司只能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帐户,不再确认投资收益。

       经过上述分析,可见成本法对投资企业更为有利。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决策时,应根据企业经营战略的需要,认真进行税务筹划,确定投资比例,选择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资产计价方法对扣除金额的影响 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资产的计价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例如,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在物价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加大扣除金额。再如,固定资产折旧可以采用直线法、加速折旧法。采用加速折旧法前期可以加大扣除项目金额,延缓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三、弥补亏损的税务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纳税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税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税务筹划时可利用这一补亏政策,在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五年期限到期前,利用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的选择权多列税前扣除金额,继续形成企业亏损,从而延长税前补亏这一优惠政策的期限。对于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经营初期形成亏损,推迟获利年度,使二免三减半开始计算的时间尽可能的滞后,从而减轻税负。例如某公司1991-盈亏情况如下表,所得税率33%

       表一 单位:万元

       年份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2000 合计

       盈亏 -100 -80 -60 20 30 30 40 70   80   90   120

       所得税 0 0 0     0   0   0   0 3.3 26.4 29.7 59.4

       按规定,该公司91、92、93年度的亏损可以在税前弥补,但只能弥补至,而且98年的利润只能弥补93年度发生的亏损(60万),弥补亏损后的余额应计征所得税3.3万元(70-60)×33%,虽仍然存在着尚未弥补的亏损53.3万元(-240 190-3.3),但不能税前弥补,只能税后弥补。间企业所得税合计为59.4万元(3.3 80

       ×33% 90×33%)。如果该公司采用合法措施延长亏损期限,见下表

       表二 单位:万元

       年份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2000 合计

       盈亏 -100 -80 -40 -20 30 30 40 70 80   90   120

       所得税 0   0   0     0     0   0   0   0 19.8 29.7 49.5

       两表比较可以看出10年的盈亏总额不变,仍为120万元,但亏损期延长至94年,补亏期限延长至,99年度企业应交所得税:(80-20)×33%=19.8万元,20应交所得税=90×33%=29.7万元,企业只交两年的所得税,税负总额降低了8.9万元(59.4-49.5)。

       上例中,如果该公司属于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二免三减半的待遇,则第一种方案是从94年开始计算获利年度,94、95年度免交企业所得税,96、97、98减半交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合计为(70-60)×16.5% (80 90)×33%=57.75万元;第二种方案,从95年开始计算获利年度,95、免交企业所得税,97、98、99年减半交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合计为(80-20)×16.5 90×33%=33万元,两方案相比,税负降低了24.75万元。

       四、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税务筹划

       选择有利的行业享受税收减免 由于税收政策对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税收优惠,企业在投资时可以相应选择低税负地区进行投资。例如,外商投资于生产型企业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投资于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可以享受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投资于先进技术的企业也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选择有利的注册地享受税收减免 企业注册地点不同,适用的税收政策不同。投资于经济特区、沿海港口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办生产型外资企业,可享受15%的所得税率;投资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以免交两年的所得税;在经济特区设立从事服务业的外资企业,享受一免两减半的税收优惠;投资于老、少、边、穷地区和西部开发区也可以享受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的优惠等等。

       利用再投资退税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的利润直接用于再投资,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在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40%的税款。再投资举办先进技术企业或产品出口企业,可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税款。

       税务筹划在我国是一项新兴事业,笔者已在有关文章中论述了企业设立时的税务筹划、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税务筹划,本文进一步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进行了论述。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还有很多可以筹划的空间,有待于我们进一步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1:浅议我国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

       摘 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筹划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纳税人的中小企业,如何做到既不违反国家法律又能减轻企业税负,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是一种有效手段,因此,中小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对提高其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以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会计的角度对其进行探讨。

       关键词 中小企业 税务筹划 筹略方法

       税务筹划,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非常熟悉,而在我国,则处于初始阶段,人们对此有极大的兴趣但似乎又心有所忌,目前对税务筹划尚无统一定义。笔者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政策、法规规定范围内,以适应国家税收法律为前提,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通过筹资、投资、经营等环节事先安排和策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税后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经营管理活动。本文侧重对中小企业税务筹划作一些粗浅的分析。

       1 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原因和现状

       1.1 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原因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经济逐渐一体化,大量的外国企业纷纷入驻,这对我国的中小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冲击。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小企业要想在同外资企业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除了要提高技术、扩大规模、加强管理外,取胜的关键在于能否降低企业成本和支出,尽可能地增加盈利,这就要求企业要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另外,中小企业要想做大做强,走出国门进行投资、经营、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更要进行税务筹划,以便有效地利用各国的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同时,随着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税法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偷税、漏税的机会将日益减少,为此违法行为而付出的代价也会越来越大,中小企业以往利用的种种违法手段来减少税赋的方法也逐渐行不通了,只有利用有效的税务筹划方略来降低税务成本,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因此,中小企业为在今后的竞争中胜出,就要充分利用税务筹划,而外部条件的变化将为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更大的空间和可能,中小企业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税务筹划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1.2 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现状

       1.2.1 税务筹划外部环境不佳

       (1)税收征管水平不高。由于征管意识、技术、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税收征管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由于我国存在少数税务机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税务人员拥有过大的税收执法裁量权,使得征纳关系异化,导致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与纳税人之间协调空间很大。一方只求完成任务而不依法办税,一方通过违法行为,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税负的减轻,这在客观上阻碍了税务筹划在实际中的普遍运用。

       (2)税务代理业发展不快。目前,我国税务代理业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相对滞后,税务代理人员结构不合理。主要是因为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水平较低,使得税务代理业缺乏应有的吸引力,不能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求。

       (3)税法建设和宣传相对滞后。我国目前税法建设还不够完善,还有很多地方都有待修改和调整,而对于税法的宣传,除了部分专业的税务杂志会定期刊登外,纳税人难以从大众传媒中获知税法的全貌和其调整情况,不利于企业进行税务筹划。而且社会各界对税务筹划理解不一,且宣传税务活动的机构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不足,人们对税务筹划的误解也就在所难免。

       1.2.2 税务筹划基础工作(内部环境)不牢

       (1)各项管理活动不规范。企业中各项管理活动并非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来做,不经过任何可行性论证和财务上必要的预算,就有企业领导擅自决定的事例比比皆是。

       (2)权责不清。企业中往往存在着税务筹划主体不明的现象。一般会计人员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提供会计报表,至于立项前的税务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是领导的事。而在上级眼中,税务筹划应该是财务部门份内的事情。从而导致税务筹划无人负责管理。

       (3)会计政策执行不严。由于管理不严、体制不完善、会计人员素质低下,地位差,导致会计政策执行不严,企业的会计账目时有差错,账实不符、小金库、无原始凭证、不按会计程序做账、随意更改核算方法等现象严重,以至于税务筹划无从下手。

2:浅议我国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

       2.1 缩小课税基础

       应缴纳的税额=课税基础×税率,因此,可以通过该方法减轻企业税务负担。通常情况下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使各项成本最大化,各收入最小化,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这样不但可以直接减少应纳税额也可以使用较低税率,以达到双重减税效果。

       2.2 使用较低税率

       各种税法一般都采用10多种税率,只有极少数采用单一税率,其中采用累进税率又是节税效果最好的方法。我国现行税制为纳税人实施税务筹划提供了选择较低税率的可能性。如在企业所得税中就将其分为33%的基本税率和27%(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以上10万以下的企业)、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以下的企业)的两档优惠税率;消费税有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营业税中有行业差别比例税率等等。

       2.3 延缓纳税期限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应该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延缓纳税期限,可享受相当于无息贷款的利益,应纳税款期限越长所获得的利益越大,例如,在计提折旧时,将平均年限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即可获得延缓税款的利益。

       2.4 合理归属所得年度

       所得年度可以收入、成本、费用等的增减或分摊来达成(需要正确预测销售形势)。各项费用的支付,配合企业灵活的优势,做出合理的安排,以享受最大利益。如在销售时间上的确认、存货计价、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等,都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

       2.5 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了达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目的对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它利用税收利益引导人们的活动,只有合理的运用才能得到确实的利益,这就要求纳税人要时刻关注税法的改变和国家政策的变化,抓住机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取更多的利益。

       3 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

       3.1 纳税人类别选择的税务筹划

       税法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小规模企业,即除了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外的小规模企业,如果企业规模没有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根据这种规定,那么将会有部分企业既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又可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这部分企业可以通过分析税负无差别点来决定是否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假设,一般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4%。不含税销售额为S,不含税购进额为B,不含税销售毛利率为V。

       (1)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税率=销售毛利率×税率

       所以:(S-B)×17%=S×V×17%(1)

       (2)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一般纳税人,所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S×4%(2)

       (3)税负差别点。

       (1)=(2)(S-B)×17%=S×V×17%=S×4% 小规模纳税人

       得到:S4%=SV17% (3)

       所以,V=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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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通过对企业不含税销售毛利率的计算分析(见图1)就可以清楚地比较不同类别纳税人的不同税负。当毛利率大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毛利率的税负无差别点23.53%时,公式(3)左边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此时,小规模所负担税负较小,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模式可以节税。当毛利率等于23.53%时,公式 (3)左边等于右边,两种模式纳税人所承担税负相同。当毛利率小于23.53%时,公式(3)左边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大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此时,一般纳税人所负担税负较小,选择一般纳税人模式可以节税。由于税法中规定,现行增值税只设13%和17%两档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设有4%和6%。同理,可以分别计算出其他税率下税负无差别点。

       3.2 成本费用的税务筹划

       (1)对成本费用的列支必须在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下进行。对于税法有列支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税法规定对超过的部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对如业务招待费等限额列支的费用应争取在限额内充分列支。

       (2)要使企业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得到补偿,国家允许企业列支的费用,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同时,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因为中小企业中有很多都是用自有住宅和拥有产权的场所办公司、建工厂,还有很多家属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去,根据中小企业的这些特点,要注意考虑收取租金和在企业工作的家属发放的工资,因为这些都可以充分列支到成本中去,减少企业税负。

       (3)要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同时要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摊列的`费用,达到递延纳税时间的目的,如低值易耗品则应选择增大前几年的费用。

       3.3 利润分配与税务筹划

       (1)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中小企业在重组时,不妨考虑兼并账面上有亏损的企业,将盈补亏,冲减利润,达到减少所得税甚至免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的选择权,以及费用列支范围和标准的选择权,尽量多列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金额,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5年期限到期前,继续造成企业亏损,从而延长税前利润补亏这一优惠政策的期限。

       (2)利用“两免三减半”的政策优惠。“两免三减半”是指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就给企业在利润分配过程中形成了较大的税务筹划空间。用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的选择权在企业经营初期形成亏损,推迟获利年度,使“两免三减半”开始计时的时间尽可能滞后,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如果在经营初期,企业在连续亏损的情况下出现了小额的盈利,为了推迟获利年度,可以安排一定量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来抵消利润。但在做此决定时,一定要综合衡量不捐赠时的税收负担和捐赠时的支出损失,要注意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不然可能会得不偿失。

       (3)低税地区投资的利润分配筹划。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即联营企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所得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凡被投资企业利润不向投资者分配的,则不必补缴所得税。这样,保留低税率地区被投资企业的税后利润不进行分配并转为投资资本,可以减轻投资者的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 张艳纯.企业纳税筹划[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

       2 毛夏鸾.企业纳税筹划操作实务[M].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23

       3 王丹舟.现代税务会计原理与实务[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23

       4 Brandon Fay and Ann Lau,‘The Tax Aspects of an Offshore Trust’, Taxation,(2)

       5 代义国.如何合理避税[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

3: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快速的发展,我国企业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取胜,必须全面加强并规范企业税务统筹工作,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全面提升。

       笔者在本文中,探讨了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意义,并研究了企业财务管理当中税务筹划的实际应用。

       关键词:企业;税务筹划;财务管理;核心竞争力

       税务筹划,也被称之为节税,是企业纳税之前,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在不违反法律及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投资行为等各项涉税事宜事先做出安排,从而使企业可以少缴税或者递延纳税目标等一系列的谋划活动,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安排与筹划,尽可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税务筹划是企业重要的一项理财活动,也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税务筹划必须将企业财务管理作为前提,也必须服从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

       所以,企业的税务统筹活动中,必定会受到财务管理的制约,而财务管理也会受到税务筹划的影响,其二者之间应该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作用。

       一、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意义

       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税务筹划能够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有效提升,从而推动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来说,税务筹划是层次较高的一种理财活动,其对于企业的意义主要有:第一,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当中实施税务统筹规划,能够使企业财务筹资、投资、财务分配等过程当中的税收问题最大程度的得以解决,实现企业财务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企业形成有效的财务决策;第二,税务筹划能够让企业对税收负担进行综合、全面的考虑,并实施有效的财政管理措施调节企业税收,促进企业财务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第三,通过税务筹划还能够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率,提升其利用率。

       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税务筹划通过税务制度当中的税负弹性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使我国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减轻税负并提高企业的税后收益,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企业筹资中税务筹划的应用

       企业的生产经营要想顺利实施,筹措资金是其起点也是关键环节。

       科学有效的筹决策是企业可以攻取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前提。

       筹资的过程当中,税负是企业必须面对一重要影响因素,而税务筹划能够使税负始终保持最佳水平。

       1.恰当选择筹资方式。

       企业筹资时,应缴的各种税款构成了筹资费用,例如:企业租赁财物时必须根据合同标明财物金额缴纳相应比例的印花税,借款时,必须根据合同注明借款金额缴纳相应比例的印花税。

       而税金越多,则筹资金同的实际可用量则越小,对企业筹资规模造成一定的影响。

       通过税务筹划分析各种筹资方式之间的税负差异,合理选择筹资规模以及筹资方式。

       筹资的方式不同资金成本列支方法也存在着差异性,例如发行股票筹资这一渠道,所支付的股利需在企业缴纳所得税之后剩余的利润当中列支,所得税应纳税额不得减少,其资金成本也相对较高。

       通过债券发行筹资,根据固定利率所支付的利息能够在缴纳所得税前的利润当中列支,所得税应纳税额也可相应减少,实现了抵税的作用,资金成本也相应降低。

       因此,企业进行筹资决策时,必须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综合、合面的考虑资金规模以及使用期、取得难易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企业筹资必须坚持选择资金成本低、综合税负低、筹资效益大的方案。

       2.恰当选择筹资组合。

       按照筹资时间对企业纳税金额的影响,确定最优筹资组合,有效规避企业财务风险。

       企业在需要同时筹措长期资金与短期资金时,筹资组合的不同也会使企业的财务结构与财务风险各不相同,因此,必须统筹兼顾,恰当选择筹资组合。

       例如:筹资总额一定的前提下,虽然长期或短期借款生成的利息均可以在企业缴纳所得税之前进行抵扣,但短期借款资金成本相对较低,企业税后利润相对较高,则可首先考虑短期筹资,但短期借款易导致企业增加流动负债,流动比率下降却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

       所以,企业的筹资决策必须全面比较财务风险与筹资收益,在有效权衡利弊之后再做出正确的选择。

       三、企业投资时税务筹划的应用

       科学合理的投资,是企业生产的前提,是取得利润、扩大再生产而积累大量资金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分散企业市场风险的主要手段。

       因所得税对于企业投资的影响与投资项目折旧存有的抵税作用,选择不同投资项目、投资方式以及投资结构,将会对企业应缴纳税额形成直接的影响,同时也对企业经营状况、经营利润以及长远的发展造成间接的影响。

       因此,在企业投资决策时应用税务筹划意义重大。

       通过税务筹划,能够减轻企业税负,从而使企业获取最大的税后利益,还可使企业投资风险降低,促使企业健康的发展。

       例如我国相关法规中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成本不可折旧或摊销,也不可作为费用来直接扣除,如总收益相仿,对外投资则不具备固定资产投资的折旧抵税作用,从长期来看,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收益高且税务少。

       四、企业生产经营中税务筹划的应用

       税务筹划可从合理安排企业生产经营着手。

       可根据企业增大广告费或控制投产初期产量来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充分发掘潜在市场的基础上,尽量推迟取得利润的年度,使初期利润水平有效得升,获取更大的节税效益。

       如企业属于综合性经营,则可将各项混合的业务分离进行核算,如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款时,可在高利润年分延期纳税,降低应缴纳税额,使边际税率有效降低,从而降低企业税负。

       对于企业职工工资也要进行税务筹划。

       计算应纳税所得金额时,可通过下述两种方式来扣除企业职工工的工资,第一,当企来生产率增长的幅度较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高时,应纳所得额计算应准予将职工工资扣除;第二,处于计税标准内的工资总额可据实扣除,超过计税标准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效益,应用适合的方法,将职工的工资控制在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范围以内。

       五、结语

       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财务管理目标是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有效利用企业资源使企业价值全面增值;税务筹划目标是降低企业税务负担,直接影响企业税后利润,主要提高企业的价值。

       由于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一致性的目标,通过税务筹划可有效促进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税务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必须坚持以国家政策为基础,在相关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降低企业税负,全面提升企业税后利润。

       参考文献:

       [1]张明星.对企业税务筹划问题的认识与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19).

       [2]徐亚玲.对我国税务筹划发展制约因素的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3(36).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2】

       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复杂决策过程,是依据国家法律选择最优纳税方案的过程。

       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经营、理财等各项活动,还与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相关组织有很大的关系。

       税收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强制性纯成本。

4:生产用模具税务筹划

       在工业生产中,用各种压力机和装在压力机上的专用工具,通过压力把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出所需形状的零件或制品,这种专用工具统称为模具,模具是生产各种工业产品的重要基础工艺装备,是能生产出具有一定形状和尺寸要求的零件的一种生产工具,被称之为“百业之母”。对模具采用适当的会计处理及税务筹划方法非常重要。本文结合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对生产用模具的税务筹划进行了探讨,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一、模具的性质界定

       (一)模具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属于低值易耗品 生产用模具的取得方式有外购和自制两种。模具属于劳动资料,生产用模具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属于低值易耗品,主要看此模具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是指:(1)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符合以上标准的模具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属于固定资产的,其所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有些模具虽然价值很大,但往往使用时间不超过1年,这类模具属于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允许抵扣。外购材料自制模具中属于固定资产的模具,购买该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或作进项税额转出;其中属于低值易耗品的模具,其外购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二)模具属于供方资产还是需方资产 模具的所有权有属供方所有和需方所有两种类型。这里的供方是指使用模具生产产品的一方,需方是指订购产品的一方。当然模具的使用权总属于供方。模具所有权属供方所有时,应该作为供方的资产,供方按前面所述标准列作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模具所有权属需方所有即模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专用产品的交易上,如特殊机械配件、特殊建筑型材、形状特殊的工具等等。模具所有权属需方的一般情形是需方需要开发新产品,委托供方自制或购买模具并生产产品,双方约定先由需方提供图纸或实物,并预付部分或全部款模具款。如果供方把模具制造完成并向需方提供产品达到约定数量或金额时,供方需向需方返还预付部分或全部的模具款。模具的产权归需方所有,生产使用权属供方所有,供方不得将模具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这是目前采用十分广泛的结算方式。在这种模式下,模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相分离的。因为所有权属需方所有,供方只有使用权,模具应确认为需方的资产,从交易的实质上来说,即使供方因为达到约定数量或金额时返还全部的模具款,供方仍然不得将模具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也就是说供方仍然没有模具的所有权。退还预付部分或全部的模具款实际上是一种促销行为,是一种折扣销售,实质上并不影响需方拥有模具的所有权和模具的实际价值。基于这样的分析,笔者认为模具所有权属需方所有时,应该作为需方的资产,需方按前述标准列作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

       二、生产用模具的税务筹划

       (一)模具所有权属供方所有时的税务筹划

       (1)供方取得模具时的税务筹划。供方外购或自制模具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应列为固定资产;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应列为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此时税务筹划的关键是要看模具的价值和使用年限。

       ?

[例1]A公司生产部门采购了5套模具,单价都在3000元以上,财务人员了解到这5套模具的所有权属A公司,是为两个客户定制的,其中3套3500元/套的模具是为生产甲公司产品定制的,生产完甲公司所订购的60吨产品后模具就报废了,使用时间按合同书是8个月;另外2套3200元/套的模具是目前是为生产乙公司的产品订购的,这两套模具是通用模具,也可以用于生产其他公司的产品,使用寿命在2年左右。

       只有对模具的用途、使用寿命、价值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后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3套3500元/套的模具预计使用寿命只有8个月,可以作为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另外2套3200元/套的模具可以使用2年,应该列作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财会人员应该更多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从而制定税务筹划方案。

       (2)供方收取模具费及模具费返还时的税务筹划。在模具所有权属供方所有的情况下,模具费用应该视为一种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付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为模具所有权属供方所有,这里不能作为销售模具处理,收取模具费实质上是对供方的一种补偿,模具费是为产生销售产品的收费,也应该是一种价外费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是国内贸易,供方企业在给需方企业开具发票时可以在增值税发票上单列一项模具费或加在单价中;如果是出口贸易,供方企业在给需方企业开具发票时最好直接加在出口发票的单价中,这样便于报关单、收汇水单、核销单、发票金额一致,顺利进行出口退税。因为模具费只是一项附加费用,模具本身并未出口,如果单设一个模具费可能会造成外汇无法核销,模具费用收入无法参与退税。

       供方返还模具费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返还模具费,一种是在发票上折扣。直接返还模具款,实际上是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返还收入,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3〕136号文件)规定的返还利益。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不征收营业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该方法执行。《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作为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可以看到,折扣销售销项税额比直接返还模具款更能节约税款,所以供方应该尽量选择在发票上直接折扣的方式来进行税务筹划。

       [例2]甲企业与A公司签订合同,甲企业向A公司购买工业用通用铝型材,含税单价

23400元/每吨,双方约定订购5吨以下(不含5吨)另收取模具费5850元(含税),累计订购5~10吨(不含10吨)退还模具费50%即2925元,累计订购10吨以上退还全部模具费,模具的产权归A公司所有。第一次甲企业与A公司订购了4吨通用铝型材,向A公司支付了货款(价税合计)93600元和模具费5850元(含税)。第二次,甲企业与A公司订购了4吨,A公司按含税单价23400元/吨向甲企业开具发票,收到货款(价税合计)93600元后直接返还甲企业模具费的50%即2925元。A公司按发票金额计提增值税,将返还给甲企业的2925元列入营业费用。

       这种做法很普遍,但更多的是直接把返还的模具款扣除:第一次甲企业与A公司订购了4吨通用铝型材,向A公司支付了货款(价税合计)93600元和模具费5850元(含税)时,A公司应该向甲企业开具价税合计为99450(93600 5850=99450)元的增值税发票,在给甲企业开具发票时可以在增值税发票上单列一项模具费或加在单价中。第二次,甲企业与A公司订购了4吨通用铝型材。A公司按含税单价23400元/吨向甲企业开具发票,收到货款(价税合计)93600元后直接返还甲公司模具费的50%即2925元。A公司的销项税额为13600(93600÷1.17×17%)元。这种情形属于直接返还模具费,属于国税发〔2023〕136号文件规定的返还利益,甲企业向A公司收取返还模具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普通发票,A公司只能将返还的模具费列作营业费用。如果A公司事先作好税务筹划,将折扣直接在发票上体现,实收甲企业款项90675(93600-2925)元,折扣后的价税合计为90675元。此种行为直接在发票上折扣,属于折扣销售,A公司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销项税额13175(90675÷1.17×17%)元。

       可以看到,第二种情形销项税额比第一种情形下的销项税额少425(13600-13175)元,所以A公司应该尽量选择在发票上直接折扣的方式来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筹划的关键在于:(1)A公司在与甲企业签订合同时,对于模具费返还要以降低产品单价的形式来体现,否则作为折扣销售还需要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2)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使实际不含税单价由20000元/吨降为19375元/吨。如果不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即使需方直接扣除了模具费,也要按返利来进行会计处理。如果A公司能够按上面两点作好税务筹划就可以达到节税目的。

       (二)模具所有权属需方所有时的税务筹划

       (1)供方代购模具并收取一定比率的代购手续费的税务筹划,

       模具外购,因所有权属需方,供方只有使用权,从资产的定义上来说,模具应确认为需方资产,这一点与委托加工物资类似。财税字[1994]26号代购货物行为的条件是: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对于代购行为,可以只交营业税。税务筹划的关键在于:要使模具费只交营业税就必须符合代购货物行为的三个条件;退还模具费时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返还模具费以产品降价的形式体现。供方返还需方模具费的税务筹划同模具所有权属供方所有时的方法一样,这里不再赘述。

       (2)非代购情况下产品内销时的税务筹划。非代购情况即供方自制或外购模具金额与需方认可的金额并不相同时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模具实际制造成本或采购金额与需方认可的金额并不相同,需方认可的金额高于或低于模具实际成本的现象普遍。其原因是多方面?

:如确定模具费用在先,自制或采购模具在后;模具费用的确定是按社会平均水平或行情来定的,而实际市场价格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并不断变化的;供方不愿意需方知晓真实价格。非代购情况下,外购模具的增值税发票开给供方,此时供方也需要给需方开具模具发票。此种情形不能按代购处理,手续费应视为价外费用一并计算增值税。如供方向模具生产厂家自制或购买所需模具应该作为库存商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供方向需方分别开具模具和铝型材的发票,开具发票时可以在增值税发票上单列一项模具费或加在单价中。此时税务筹划的关键在于购进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

       [例3]甲企业认可模具款价税合计46800元,模具的产权归甲企业所有。其他条件与同例2相同。合同签订后,甲企业将认可模具款价税合计46800元支付给A公司。A公司向模具生产厂家购买了所需模具价税合计58500元。第一次甲企业向A公司订购了4吨通用铝型材,提货时向A公司支付了货款(价税合计)140400元。A公司向模具生产厂家购买的所需模具应该作为库存商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A公司向甲企业分别开具模具和铝型材的发票。这时候税务筹划的关键在于购进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因为是国内贸易,乙企业在给甲企业开具发票时可以在增值税发票上单列一项模具费或加在单价中。供方返还模具费时的税务筹划的方法同模具所有权属供方所有时也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三)非代购情况下产品出口的税务筹划 如果是出口贸易,乙企业在给甲企业开具发票时最好直接加在第一次出口发票的单价中,这样便于报关单、收汇水单、核销单、发票金额一致,顺利进行出口退税。模具费只是一个附加费用,模具本身并未出口,如果单设一个模具可能会造成外汇无法核销,模具费用收入无法参与退税。退还模具款项时应相应降低该批次的产品单价,并依此价格向海关申报,这样能够始终保持报关单、收汇水单、核销单金额一致,出口退税也就不会存在问题。税务筹划的思路是把模具费作为一项价外费用,一并加入到单价中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处理。

       [例4]制造型中外合资的L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全部出口海外,产品均需要使用模具进行生产。2023年底在清理应收账款时发现应向客户收取的模具费用无法核销,此时产品早已报关出口,模具费用绝大部分已经收取,向海关申报的离岸价并未包含模具费。财务经理决定年底将这些应收的模具费按17%的税率申报增值税。较有代表性的一笔业务是:美国B公司向L公司购买特种规格的工业用铝型材,离岸价8000美元/吨(不含模具费),双方签订合同约定:B公司向L公司提供需订购产品图纸或实物,委托L公司自制或购买模具,B公司认可模具款3万美元并在出货前支付,如果甲企业向L公司订购30吨以下(不含30吨),L公司不退还B公司模具款;累计订购30~60吨(不含60吨),L公司退还B公司模具款50%;累计订购60吨及以上L公司退还B公司全部模具款(扣除已退部分)。模具的产权归B公司,生产使用权属L公司,L公司不得将模具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货款结算方式为信用证方式。合同签订后,L公司向模具生产厂家订购了所需模具,B公司将模具款3万美元电汇给L公司。第一次B公司与L公司订购了20吨铝型材,B公司向L公司开具了金额为16万美元的信用证,L公司开具了3万美元模具费和16万美元出口发票,出货后按期收到了信用证款项。因为模具并未出口,L公司只核销了16

16万美元货款。第二次B公司又与L公司订购了20吨铝型材,B公司扣除1.5万美元的模具费,向L公司开具了金额为14.5美元的信用证。出货后L公司开具了14.5万美元的出口发票并按期收到了信用证款项,14.5万美元货款也得以核销。

       2023年L公司收取的模具费共86万美元,按汇率1:8.1计算,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101万元人民币。如果财务经理事先作好税务筹划是可以达到为公司节税的目的:

       合同签订后,L公司向模具生产厂家订购了所需模具,B公司将模具款3万美元电汇给L公司。第一次B公司与L公司订购了20吨铝型材的税务筹划的方法是:将模具款项加在产品单价中,这时的离岸价为9500[(30000 20×8000)÷20]美元/吨,注明此价格包含模具费,全部离岸价货款190000(20×9500)美元,报关单、收汇水单、核销单、发票金额得到统一,模具费既可以参与退税,又不需另开模具费发票。税务筹划的关键在于:(1)L公司必须在与外方――美国B公司签订合同书时注明离岸价不含模具费,在第一次B公司订购时如不足60吨需承担部分或全部模具费,将其分摊到产品单价中,以后需退还模具费时再相应降低产品单价。L公司应向B公司提供计算依据,以免B公司误认为L公司改变了价格。这一步至关重要,有了这样的条款才能说明模具费用分摊的部分是离岸价的一部分,是向海关申报纳税的重要依据,也是解释离岸单价随着订购数量的增加而降低的依据,否则可能被税务部门误认为骗取出口退税。(2)必须在第一次交易时就记录应收的模具费,这样使第一次报关单、收汇水单、核销单、发票金额一致;也便于加强财务控制,如有应收未收的模具费,从会计账簿上就可以看出。(3)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相关合同和账薄记录,根据合同重新计算实际的价格,而不能仅按不含模具费的离岸价来计算。计算的依据和结果要与客户进行沟通。

       第二次B公司又与L公司订购了20吨铝型材的税务筹划方法是:将应退还的模具款项冲减收,这时的离岸单价为7250[(20×8000-15000)÷20]美元/吨,注明此价格已扣减退还模具费。向海关申报的已扣减退还模具费的离岸单价为7250美元/吨,全部离岸价货款为145000(20×7250)美元,报关单、收汇水单、核销单、发票金额得到统一,模具费的退还在发票中体现。税务筹划的关键在于:(1)L公司必须在第二次退还模具费时相应降低产品单价。L公司应向B公司提供计算依据,以免B公司误认为L公司改变了价格。向海关申报时要解释离岸单价随订购数量的增加而降低的依据,否则可能被税务部门认为价格异常,骗取出口退之嫌。(2)退还的模具费必须在同一张出口发票上体现。(3)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相关合同和账薄记录,根据合同重新计算实际的价格,而不能仅按不含模具费的离岸价来计算,计算依据和结果要与客户进行沟通。

       如果第三次B公司又向L公司订购,仍然按上述方法处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L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流程不适应业务的变化和税务筹划的需要。问题在于财务部门事先没有作好安排,事后很难补救,只能计提销项税额多交增值税。

       从以上的案例可以得到如下启示:(1)税务筹划必须了解企业经营环境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除必须了解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外,还必须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才能制定出合法、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从例1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模具作为一种实物资产,是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还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必须根据其使用年限、价值

来判断,这需要深入了解生产经营情况。(2)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先的系统规划 税务筹划必须事先规划好方案,而不是事后去弥补。税务筹划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从例2、例3可以看到,要做好模具费用的税务筹划,在签订合同、模具采购、报关、开票、外汇核销、收汇等环节都需要企业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而不仅仅是财务部门。(3)税务筹划方案应具有合法性 在上述税务筹划方案设计中反复强调具体方案必须是符合现行税收政策的,在筹划的关键点上特别指出合同条款必须支持筹划的理念和筹划方案,这样的筹划方案才会有可操作性,也才会得到税务局机关的认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23年版。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