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细则(精选8篇)

德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全文

       2023最新版德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教师法》和《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包括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改研究报告,下同)在乡(镇)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会上交流,或者在内刊(即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内刊准印号”的刊物,下同)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

       县城学校教师,教育效果好,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学生巩固率高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市级以上示范学校教师,应在市(州)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即有CN、ISSN或ISBN标志的刊物,下同)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乡、镇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本校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具有—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县城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要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国家级示范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教科所(室)的教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每年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到80个学时以上;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在市(州)及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辅导、培训讲座;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研究任务,其科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电教馆(站)的教师申报中学—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较强的电化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具有主持、指导电化教育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发现和解决电化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和电教教材建设中积极探索,做出较好成绩;承担过电化教育研究项目或者研究任务,其电化教育研究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乡、镇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二篇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县城中学(含三州的省级示范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市、州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学生巩固率高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和内刊上发表(一篇公开,一篇内刊);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国家级示范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市(州)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主持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教科所(室)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造诣,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有论著出版;每年应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到100学时及以上;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并在市(州)及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辅导、培训讲座;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电教馆(站)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电化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从事中小学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造诣,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有论著出版;在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和电教教材建设中积极探索,做出显著成绩;主持或独立承担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破格晋升教师职务的推荐条件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的规定,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档次的限制,推荐评审与其条件相应的高、中级教师职务。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四等奖、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

       2、部、省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

       3、在教材建设中,主持编写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成果转化在生产实践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一项。

       4、在教材建设中,参编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5、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6、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受到同行知名专家肯定。

       7、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1、在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起过重要作用。

       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一项或三、四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四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

       3、市(州)和省级厅局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

       4、国家优秀设计奖三、四等奖和省部级优秀设计奖的主要设计奖的主要设计者。

       5、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获市(州)和省级厅局优秀教学成果奖。

       6、在教材建设中,参编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7、任现职以来,发表过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8、任现职以来,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本地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9、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1、县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一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

       2、在教研、教改、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一项。

       3、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重要作用。

       4、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5、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的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教育厅授予的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

       三、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五年来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正式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

       3、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三次考核为优秀。

       4、近五年来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小学教研会上,上过辅导课、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或公开课,在市、州小学教育界中有较大影响,是市、州学科带头人。

       5、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的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除须达到上述规定外,每学年应完成规定的深入学校听课、评课100学时及以上。

       四、中小学党、政干部晋升教师职务

       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正、副校长(含正、副书记,下同)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除须达到本《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外,其教育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或者每周任教至少4课时,并取得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担任中小学校长一年及以上者,还应取得中小学校长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其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五、兼任勤工俭学工作的人员晋升教师职务

       兼任勤工俭学工作的教师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须达到本《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对其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般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承担劳动技能课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按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的人员的要求晋升相应的教师职务。上述人员在评聘教师职务时,除考核其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水平、业绩外,同时其从事勤工俭学工作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在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贡献,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六、幼儿园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七、本《推荐条件》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篇2: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最新方案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3:青海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青海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条件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

       3、获州、地(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二等以上奖1次。青南和环湖地区可降低1个获奖等次要求。

       4、主持完成州、地(市)级教研课题或获州、地(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比赛二等以上奖2次,青南地区可降低1个获奖等次要求。

       5、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次,青南地区的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次。

       6、艺术、体育、劳技类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普及和提高学校艺术活动、体育运动水平,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绩,获州、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青南地区的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表

       5、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地(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次,并公开发表论文1篇。青南地区的所带班级获得地(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次,并公开发表论文1篇。

       6、艺术、体育、劳技类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普及和提高学校艺术活动、体育运动水平,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二等以上奖,并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青南地区的可减少1篇论文要求。

       7、在乡及以下学校连续任教以上或在环湖地区任教以上、青南地区任教以上,并获得县级荣誉称号1次。

       十二、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要认真完成教学研究和教育管理工作,努力为教学教育教学论文、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增加3篇教育教学论文要求,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没有任教或基层支教经历的,还须完成2项州、地(市)级教研课题。

       。

       十六、出版部门采用申报人论文并编入书籍出版,同时授予获奖证书的,只认定其

       论文;论文出版发表同时又参加省以上(评审条件认可的范围)论文比赛并获得奖励的,只计其中一项,不重复计算;同一论文在不同刊物发表,只记级别较高的一篇,不重复计算。

       十七、下列文章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一)未公开出版的文稿和内部交流的论文。

       (二)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无关的文章;

       (三)科普文章、介绍性文章、简介、问答、报道、通讯、讲话、报告(不含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课题实验报告);

       (四)学位论文;

       (五)参编各类辞书中的辞条;

       (六)编写的供师生使用的练习册及考试说明。

       十八、所有业绩、成果(含论文、论著、获奖证书任职年限)的使用时限,按省人事部门的规定掌握。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资格资历、考核、专业理论、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成果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评审条件中所指的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的。

       十九、学校对各类教师所规定的最低教学工作量标准,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认可。

       二十、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推荐评审:

       (一)受过警告以上处分不满2年者;

       (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教育教学事故者;

       (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有抄袭、剽窃他人论著、成果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或谎报业绩成果者;

       (五)严重渎职,造成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者。

       二十一、本条件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篇4: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最新版

       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其中1篇为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为近3年发表。

       四、示范引领

       (一)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主要成员,经常参与组织学术活动。

       (二)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曾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和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参加市级以上的教学比赛或班主任技能大赛取得突出成绩。

       (四)对推动区域学科课程建设、教学工作或学校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须在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任现职以来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骨干作用,在培养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附 则

       本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教师职称申办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篇5:广东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消息

       20广东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在职称评选标准中看到,符合担任班主任年限,且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的小学老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满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指导和引领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的幼儿园老师,也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方案》规定,原中学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对应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对应一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对应二级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十三级岗位。

       广东教师职称改革四个步骤

       1.人员过渡。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完成现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的职称过渡工作;对原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已聘用到相应岗位人员,直接过渡聘任到新的职称体系中对应岗位;对原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过渡聘任到新的职称体系中现聘任的对应岗位,其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2.核定岗位。各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有关规定,对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岗位层级等级重新核定。

       3.组织评审。学校教师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推荐人数,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由省里统一组织,各市根据省正高级教师评聘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4.学校聘用。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后,学校根据岗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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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称评选标准中看到,符合担任班主任年限,且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的小学老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满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指导和引领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的幼儿园老师,也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方案》规定,原中学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对应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对应一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对应二级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十三级岗位。

篇6:关于广东云浮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消息

       关于最新广东云浮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消息

       为全面推进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5号)、《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7号)、《关于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86号)和《云浮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23〕10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评审范围。在我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非公办学校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亦可参加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粤人社规〔2023〕5号文和《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学历、资历、业绩等计算截止至208月31日。

       二、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的过渡工作

       请各学校(单位)按照《云浮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23〕105号)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登记工作。

       三、报送竞争推荐方案

       (一)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各县(市、区)、学校(单位)要根据《云浮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和粤人社规〔2023〕7号文有关规定,重新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对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岗位数量予以调整完善,为岗位竞争推荐和职称申报奠定良好基础。

       (二)学校教师竞争推荐方案报备。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含认定)聘工作,应在学校有岗位空余的前提下进行,各学校(单位)应制订《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争推荐方案》,内容包括:学校岗位设置情况、人员聘用情况(含高职低聘)、岗位空余情况、拟用于竞争推荐的岗位及其数量、拟推荐人数、竞争推荐的岗位数在取得相应职称的低聘人员与拟申报该岗位职称的人员之间的分配比例(需包含附件1、2、3)。竞争推荐方案须获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市直属学校(单位)、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竞争推荐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备案后实施。报备工作务必于2023年11月4日前完成。

       四、评聘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学校制订的竞争推荐方案,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岗位竞争。已取得相应岗位职称的低聘人员与拟申报该岗位职称的人员共同参加竞争,原取得相应职称的低聘人员竞聘(竞争)成功后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拟申报职称的人员竞争成功后再参加评审。

       (二)学校考核推荐及公示。学校(单位)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组成的学校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专任教师(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少于4人。通过多种方式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推荐综合意见。推荐委员会推荐人数应与《20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岗位使用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使用情况表》)所确认的用于竞争推荐的岗位数等额。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员,最终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岗位使用情况表》所确认的用于竞争推荐的岗位数。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当年竞岗推荐的教师不能成为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

       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组织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及审核。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含市直有关单位下属学校、各县辖区内民办学校)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下的推荐人选组织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操作指引见附件4),并将考核结果填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其中,申报材料按现行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报送。各级人社、教育部门对申报评审材料严格审核,将符合规定的报送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受理申报材料,组织专人逐一审查核实,符合规定要求的,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评委会按照粤人社规〔2023〕5号文和《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对推荐申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对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人员,在专业(学科)组评审时必须组织面试答辩(操作指引见附件5),答辩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申报高级教师、市直学校申报一级教师人员的面试答辩组织工作。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校聘用。学校根据人社部门对资格的核准结果,按照我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学校最终确定竞聘(竞争)通过的高职低聘人员和评审通过人员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评委会设置

       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的报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县所属的中小学(含属地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初级教师职称资格的报相应的县(市、区)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评委会;市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单位所属的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中、初级教师职称资格的报市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评委会。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评审材料受理时间。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委会、市直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委会受理申报评审纸质材料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申报人员应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gdhrss.gov.cn/zyjsrc/index.jsp)申报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17:00时。

       各县(市、区)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受理材料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二)有关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8)。

       2.社保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最近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且提交的社保凭证须打印至材料受理时间的前一个月或当月。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23〕9号)精神,我市在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应用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4.继续教育: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须提供(或取得现资格)至今每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证书原件。2023年度不做硬性要求。

       5.转系列申报: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86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发〔〕19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6.课题:市教学研究室的课题视为有效课题;子课题和学会、协会课题按降一级课题处理;课题的资格审查以评委会最后审定为准。

       7.论文: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的论文,申报人须在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中国期刊网、龙源期刊网等主流数据库检索本人论文信息,提交打印的检索页面截图,供各级申报评审材料审核部门查验。论文发表的刊物,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合法性查询。根据《关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骗教师发表论文的通知》(粤教人〔〕15号)有关规定,按现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中论文著作条件要求执行,不得提交非法期(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宣读的论文须提交证明原件。

       8.申报美术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的应按以下要求另送交纸质作品:(1)素描和色彩写生原作各一幅;(2)创作或设计一幅(原作);(3)人物速写原作一幅。以上所有作品全部要求在4开纸以内,勿卷折。

       (三)材料报送地点和咨询电话:

       1.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云城区星岩三路30号市人社局401室,联系人:黄剑军,电话:8869061),市直有关单位所属学校申报中小学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报送地址:云浮市教育局人事科(云城区宝马路2号教育综合楼205室,联系人:杨富坚,电话:8835046)。

       2.县属学校教师申报中小学一级、二级和三级教师职称资格的,与各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联系。

       本通知附件1-10不随文下发,其他附件可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gdyf.lss.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七、评审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23〕35号)执行。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每人评审费580元,答辩费140元;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费每人450元;申报评审中小学二、三级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费每人280元。

       八、纪律要求

       申报人员须客观、如实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凡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不受理评审,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评委会委员、评审组成员、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泄露评委会委员、评审组成员和评审过程中的讨论、表决情况;不得有徇私、放宽标准条件及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对违反相关纪律及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篇7:教师职称评审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xx,这天能够申请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首先感谢领导为我创造了这次机会!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自我:

       xxx年x月,我毕业于xx市8:教师评审职称工作总结

       20__年9月参加市教师统一招考合格后有幸成为一名正式教师。现将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工作情况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首先在师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与时俱进,忠诚党的事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努力培养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尊重以“学生为主体”的活动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对自己的工作尽忠尽责。

       二.平时工作情况

       争做一个科研教师、爱心教师。热爱自己的工作,有良好的事业心、责任心,有钻研精神。工作任劳任怨,敢挑重担,乐于接受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每一位学生,平时能够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做学生的表率,注重个人形象,使学生得到良好的教育,真正实践了身教重于言教的规律。响应学校号召,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配合学校里搞好教研活动,认真做好集体备课记录的整理工作,抓住每一个学习的机会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关心、热爱学生,做孩子们的好朋友。

       三、工作成绩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能和同事友好相处,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三人行必有我师”,积极向每一位老师学习,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还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帮助同事制作多媒体课件,在制作过程中吸收他们好的教学理念,力求做到技术与思想的完美结合。工作以来,自己始终担任班级团队老师,自觉履行团队老师职责。

       四、将来的工作

       我将虚心学习,在高级教师的指导与培养下,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胜任自己的教学工作任务。及时关注现代教育信息的更新,及时了解与掌握新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及时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我是一个对集体充满了热情的人,勤勤恳恳、脚踏实地使我的工作作风。在这几年当中我付出、收获、快乐、进步,未来我同样会积极去面对,用我的全部热情来浇灌我深爱着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