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校区学生管理办法(5篇)
学院新校区学生管理办法
学院新校区学生管理办法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传承,结合学院学生管理有关规定,特制订以下办法。
2:新校区学生搬迁方案
新校区学生搬迁方案
新校区学生搬迁方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秋季我校新校区二期工程开始投入使用,根据学校安排,我校学生搬迁工作分为三部分,文北校区部分院系学生迁往新校区、文南校区学生迁往新校区和文北校区,小西区学生迁往文北校区。为安全、有序、高效地开展学生搬迁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学生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大蕻
副组长:李文占 司林胜
成 员:朱新力 师求恩 李观虎 王 锋 李朝阳
魏保平谢安映 弓永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新力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文北校区部分院系学生迁往新校区工作安排
1、7月 10日前,相关院系和单位要进行搬迁动员,组织学生整理好行李物品,学校统一安排车辆集中搬运,相应院(系)组织清点接收,行李集中存放在新校区。
2、搬迁顺序
7月10日上午7:00,社会学系、文化传播系和金融学院08级高水平运动员共749名学生行李迁到新校区。相应院(系)和单位于上午6:30点安排志愿者在校本部东门乘车前往新校区,做好接收行李准备工作。
3、相关院系和单位要安排好学生离校和返校报到等事项,开学后学生到新校区报到,学生报到后由所在院(系)组织领取行李、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三、文南校区学生迁往新校区和文北校区工作安排
1、7月 10日前,相关院系和单位要进行搬迁动员,组织学生整理好行李物品,学校统一安排车辆集中搬运,相应院(系)和单位于上午6:30点安排志愿者在文南校区东门乘车前往新校区,做好接收行李准备工作。7月10日上午7:00开始搬运行李,行李集中存放在新校区和文北校区教室。
2、相关院系和单位要安排好学生离校和返校报到等事项,开学后学生到新校区和文北校区报到,学生报到后由所在院(系)组织领取行李、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四、小西区学生迁往文北校区工作安排
艺术系、国际教育学院和成教院要进行搬迁动员,组织学生整理好行李物品,以院(系)班级为单位放到指定教室,开学后各院(系)到后勤处领取宿舍安排表和宿舍钥匙。
四、工作分工
新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搬运行李期间在新校区的后勤保障,负责学生安全员的暑期食宿。
学生处:负责制订学生搬迁工作方案;负责召开学生搬迁工作协调会,组织各单位进行学生行李搬迁;协助保卫处看管行李。
文北校区学生管理办公室:协助学生处做好文北校区(含小西区)迁往新校区工作,负责小西区学生返回文北校区搬迁工作。
后勤处:负责搬运学生行李所需车辆的租借、调度、路线图的绘制;清理打扫学生行李存放点;负责留校本部学生宿舍调整的组织协调工作;维修、分配学生宿舍;安排搬迁期间学生工作餐;安排暑期留校学生及提前返校学生的食宿。
保卫处:负责搬迁期间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暑假期间学生行李安全和学生安全员的管理。
各院(系):负责-级搬迁学生的思想动员和具体实施;负责文北校区学生宿舍调整的组织安排工作;安排好学生返校后报到事宜;到后勤处领取学生宿舍分配表和房门钥匙;组织学生打扫宿舍卫生、分配床铺;组织学生领取行李、报到注册。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职能部门、院(系)和西校区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整个搬迁工作有序进行。
2、广泛动员,认真实施。各院(系)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做好搬迁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好搬迁中的安全教育。提示学生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易碎物品不要随车装袋、个人物品要标注明显标志(院(系)、班级、姓名)等搬迁应注意的事项,防止物品的丢失和损坏;各院(系)组织党员、学生干部和志愿者,提前做好各项搬迁准备工作。开学前做好宿舍的分配和打扫,为返校学生领取行李、入住宿舍提供方便。
3、加强沟通,确保安全。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做到各个工作环节交接顺畅,不留盲点,确保搬迁工作有条不紊。要注意工作人员、学生行李和运输车辆的安全,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附: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各院系需搬迁人数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学生搬迁示意图
3.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学生行李整理标准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搬迁方案【2】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08]3: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财务管理办法推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后,为建立起适应新的管理体制的学院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规范学院的财务运作,提高学院理财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颁发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的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学院财务管理的核心,学院预算管理的具体要求是:
1、学院预算是学校单位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执行高等学校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学院预算由学院负责编制,学校财务部门审定后正式执行。
2、学院预算实行综合财务计划,按照“大收大支”要求,学院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要严明财经纪律,坚决制止侵占、截留、隐匿各种应交收入,或以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资金、私存私放,不将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不将收支列入会计帐内的“小金库”行为。
3、学院预算编制要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要求,不准编制赤字预算。学院预算一经正式确定,不准随意更改;如确因事业计划或承担的任务发生变更需要调整预算,学院应向学校递呈书面报告。年末,学院预算经费结余留作下一年度使用。
4、学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学院收入预算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
⑴学校划分给学院的经常性事业经费。包括教职工工资、补助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事业单位失业基金、住房公积金、医疗改革保险费用、班主任津贴、学生奖学金、学生帮困助学经费、学生活动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各项公务费和业务费(学费收入11%部分),师资培训费,教学设备购置费,房屋修缮费,消防经费和院聘岗位津贴等经费。
⑵通过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学院取得的各项分成收入。包括科技学院学生转入的培养费分成;科技学院、成教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的课时费;重修学生培养费分成等。
⑶学院的其他各种收入。包括学院下属单位(含经济实体)的上缴收入、捐赠收入等。
专项经费,包括省市的`财政专项和高教附加专项由学校负责管理,不列入学院的收入预算。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向学校申报专项经费,并落实学院的配套经费。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费用开支列入学校专项经费支出。
学院支出预算首先必须保证教职工的人员费用和保障系统“三金一费”;保证按标准安排学生事务支出;重点投入六项教学费用,其中科技学院学生转入的培养费分成必须按1000元/人标准用于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勤俭节约、增收节支”的要求,努力节减不必要的支出,招待费支出要控制在学院公用支出预算的3%以内。
5、逐步推行学院零基预算,学校划分给学院的经常性事业经费与学院的办学规模即在校学生数挂钩,上年的经常性事业经费基数不再作为下年划分的依据。
6、建立健全院长经济责任制和学院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首先,院长对学院预算收支负有全部经济责任,学院发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和重大失误导致国家及学院经济利益造成严重损失,追究院长的经济责任;其次,根据事权统一原则,建立健全以院长为主体的预算经费“一支笔”审批制度,明确规定审批权限和审批分工;三是实行民主科学理财,学院年度预算及重大的开支项目,要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议,同时征求教师意见;预算及执行结果要向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二、学院的经费核算
1、学校实行“一级核算、两级管理”的会计核算体制,学院不设会计机构,学院预算经费的收入和支出,通过学校会计结算中心统一核算。
2、为集中学校财力实行宏观调控,学校在银行设立基本帐户,学院不准在银行另行开设帐户,已经开设的,必须立即销户。(.Fwsir.com)学院下属经济实体在银行设立的帐户,清理整顿后要逐步撤并;在未撤并前,严禁把应列入学院预算收入的资金转移到下属经济实体的银行帐户,一经发现此种情况,作为私设“小金库”行为查处。
3、校会计结算中心根据学院年度预算和规定的会计科目对学院经费进行核算,负责每月向学院提供预算支出报表,并受理学院的各项核算业务。在以下情况下,校会计结算中心可以停办学院的经费核算:
⑴借款、报销的结算单证未经学院院长或院长授权人签字;
⑵学院不再具有经费支付能力;
4、校会计结算中心和学院要共同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各项经费的使用范围进行核算,坚持执行各项财务开支标准,提供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准确。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除发放工资、补贴、奖金、劳务费用和差旅费等使用现金外,1000元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通过银行票据支付,不准使用现金。
5、校会计结算中心在核算学院经费时,除以下几种情况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外,其余直接予以办理:
⑴借款、报销一次性金额,现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票据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⑵提供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者以白条替代合法原始凭证要求列报支出的;
⑶超过1000元结算起点要求支付现金的;
⑷学院预算中未作安排要求发生支出的;
⑸学院预算中有指定项目安排,要求改变用途的支出;
⑹超过财务开支标准的支出;
⑺其他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违反规定的支出。
6、凡与学生数挂钩的学院预算收入经费核算,按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期的实际缴费学生人数核定。
7、学院经费核算中的其他未涉事项,按《**大学借款、报帐办事规范》(宁大政147号)执行。
三、附则
1、为规范学院财务管理,学院应确定一名行政秘书专职办理学院的预算管理、经费核算的日常工作,学校将定期组织上述人员进行财务和会计知识培训。
2、本办法经4: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5:外国语学院校区搬迁工作方案
按照学院总体《搬迁工作方案》的安排,部分师生将于2023年10月入驻新校区,为扎实有序地做好我院搬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搬迁工作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学院党委一届八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两大重点工作和五项工程,坚持“高效、有序、安全、节俭”和“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周密安排,统筹推进,在保证正常教学和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完成,为建成美丽、和谐、幸福的吉林工商学院奠定坚实基础。
二、成立搬迁领导小组
组 长:翟大军 吴小华
副组长:胡艳霞 张乐洲 刘 晶
我院搬迁工作由学院搬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搬迁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院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 张乐洲 刘 晶
副主任: 焦子惠 祝月生
成 员: 刘小祎 韩 玉 齐芳溪 高 云 渊 杰
杨宏岩 辛淑梅 李洪斌 姜 红 康 锴
李 雪 韩 冰
三、搬迁流程
1. 搬迁前期准备。各部门(办公室、教研室、语音室等)要填写《吉林工商学院部门(单位)搬迁设备(可用)一览表》(见附件),搬迁物资名称、编号、数量、重量、外形尺寸、拟用车辆数、是否拆运、安装调试及是否整体搬迁等详细信息分类上报学院搬迁工作办公室汇总,搬迁工作办公室将据此统一报送资产处,编排搬迁时间进度表。各部门统一到院搬迁办公室领取一定数量的'包装盒、胶带、标签纸、记号笔。搬迁物资中如有待报废仪器设备须统一报院搬迁办公室汇总,另行填报《吉林工商学院部门(单位)设备报废(不可用)统计表》,汇总后上报校资产处处理。
2. 搬迁实施过程。各部门要做好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确定拆卸、搬运顺序,跟踪监管运输过程,定位、安装、调试,把好物资搬运出口和入口关。搬迁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派专人负责押运每一车搬迁的物资设备,要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协调,高度重视人员财产安全和新校区建筑及设施(如墙面、楼梯、电梯、地面、门窗等)的保护。对搬迁过程中因失职渎职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搬迁物资使用部门要将本部门所辖腾空房间卫生清扫干净。
3. 搬迁后期验收。各部门家具、仪器设备定位调试后,要按程序安排专人清点物资,搬出物资与搬入物资要数量相同、质量相同,填写《吉林工商学院搬迁物资验收单》(见附件)报给搬迁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给资产管理处,详见附件4相关要求及说明
四、搬迁工作安排
1.搬迁时间。8月25日至28日完成搬迁。
2.搬迁地点。物资设备(含学生行李)临时存放在新校区附近租赁或购买的厂房内。
3.准备工作。6月5日前各部门(办公室、教研室、语音室等)要认真清查报废设备并填写报废设备(不可用)统计表报到搬迁办公室,搬迁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资产处;8月25日前各办公室、教研室、语音室等按要求把所负责(可用)物品打好包装; 8月27日至9月初,做好新生开学前的准备工作;9月初新生在西安校区报到并正常上课,军训推迟一年进行;9月末到10月15日,完成新校区开学前的准备工作;10月15日至17日,全体在校生到新校区报到。
4.教学计划调整。暑假学生放假时间由2023年7月15日~8月26日调整为8月26日~10月15日。7月15日~8月23日执行2023~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寒假放假时间由2023年12月30日~2023年2月24日调整为2023年1月17日~2月24日。
五、搬迁内容和分工
1.搬迁内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科研仪器设备、教室桌椅及讲台(桌)、黑板、学生宿舍床及家具等。
2.工作分工。本着“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搬迁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指挥下,认真开展工作。各教研室主任、语音室主任、学团办主任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
六、搬迁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校区搬迁是学院的大事、喜事,是学院“二次创业、跨越式发展”征程中的重要一步,在学院发展历史上具有标志性、纪念性的重大意义。我们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将大事抓实,将喜事办好。
2.精心准备,周密安排。校区搬迁是涉及全院的大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考虑,精心谋划,认真准备,扎实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预案。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预安排,避免出现影响搬迁工作全局的纰漏。
3.统一行动,有序搬迁。搬迁工作千头万绪、环环相扣,各方面行动步调的统一至关重要,要切实避免各自为战、相互冲突的现象。服从搬迁工作办公室统一指挥,抓好落实,确保搬迁工作平稳有序。
4.稳定军心,维护秩序。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舆论工作,为搬迁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师生员工思想工作,保持军心稳定,避免因搬迁出现人心浮动现象。做好搬迁配套工作,保证入驻新校区的师生员工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学习状态。
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部门(单位)搬迁设备(可用)一览表
2.吉林工商学院部门(单位)报废设备(不可用)统计表
3.吉林工商学院部门(单位)搬迁设备验收单
4.吉林工商学院搬迁工作填报表格的相关要求及说明
(以上附件可在资产处网页搬迁专栏下载)
5.吉林工商学院校区搬迁工作日程表
外国语学院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