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
一、作业:课代表及时向学生公布交作业时间,交作业时,首先以小组为单位交齐,送交课代表。若本组有一次没能及时交作业,则该组成员每人扣1分,造成没能及时交作业原因的学生扣3分。(各科课代表及时统计,送交学习委员,学习委员记录。)
二、课堂:在课堂上各组成员应积极思考,相互协作,努力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每回答对一次给该生加1分。(学生统计)
三、纪律:课堂上不许任何人搞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自习、饭空中各小组应保持绝对安静的纪律。课间不许乱打乱闹,每发现一次扣该生1分。每周评选出纪律最差小组,每人空1分,则该组成员评出纪律最差学生扣3分。若班委会干部认为我们班本周纪律非常好,则本周可以不评选纪律最差小组。(选票统计)
四、卫生:在教室内各组学生应保持本组区域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纸屑,桌椅整齐、桌面干净。每周评选出卫生最优组最差组,最优组每人加1分,最差组每人减1分,本组评选出造成最差原因的学生并扣2分。(选票统计)
五、迟到:每迟到一次扣该生2分,以铃声信号音落为准。(由班长统计)
六、其他
1、顶撞:课堂上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顶撞各任课老师,若有者则扣该生5分,并通知家长协调处理(由班长统计)
2、请假:每旷课一节扣5分,并通知家长协调处理。每请假一节扣0。2分。(由班长统计)
3、好人好事:凡是好人好事为我们班加分者,班级给个人所加分数为给我们班加分的2倍。(学生会干部统计)
4、劳动:劳动委员及时分配好劳动任务,各个成员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自己的劳动任务,坚决杜绝出现在劳动过程中偷懒、打闹应付的现象,若有此种情况扣该生2分,没能按质、按量完成热任务的扣2分,劳动不及时或超时的扣1分(由劳动委员统计)
5、上操:打了间操铃,各个学生及时走向指定地点集合,迟到者扣2分,造成跑步不整齐,口号不响亮者扣1分。(由体育委员统计)
6、讲桌:擦黑板的学生吧讲桌擦干净、整洁、归位、桌洞干净,不能有空粉笔盒且保持有老师上课用的粉笔,没粉笔了,擦黑板的学生去黄主任处领取。每有一项不到位扣值日生1分。(以老师点名为准)
7、室内垃圾:班主任老师监督观察是否有乱扔垃圾、纸屑等东西。每发现1人次扣1分。(以老师点名为准)
8、宿舍:寝室长维持好宿舍卫生、纪律,对于不维护我们班形象的可以给该生扣1————5分。
9、校规:凡是违反校规校纪的,给我们班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情节扣5———10分,反是给我班造成扣分者,每扣1分,并安校规校纪处理。(班主任统计)
10、无故不穿校服的老师每点一次名扣1分。(班主任统计)
11、晚自习9点25必须到宿舍,否则按迟到处理。(班主任统计)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条之所以严厉,是因为在销售业务领域,矛盾特多,比如抢单等现象)
第三条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比如灯具,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
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四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五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六条业务员的请假规定。业务员每个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三天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元,当月旷工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况的,应写出情况说明报上级主管审批。请病假应提供相关的病历。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3
一.走读生资格认定条件
1、学生持有城区户口或城区房产证或父母在城区的工作、经商证件等;
2、学生家庭住址在离学校三公里范围内;
3、具备上述条件的方可申请走读。
二.出入证办理程序
1、持上述证件之一和父母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到年级办公室申请办证;
2、父母或父母委托的监护人(班主任认可)到学校年级办公室签定走读生安全管理责任合同;
3、政教处审查年级办公室提供的相关资料,给符合条件者办理出入证。
三.走读生守则
1、走读生须在家居住,不得在校留宿;
2、走读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出入管理规定,不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学校严格禁止学生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入校。
3、走读生出入证只限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严禁转借给他人和涂改;
4、走读生出入证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佩带,服从门房管理,遗失者须父母或监护人在一周内到校补办。
5、出入证转借他人者,证件当场没收,并通报全校。父母或监护人须在三天内到校重新办证和签定责任合同,违者要作书面检讨和保证。
5、遗失者和违纪者在无证期间凭班主任准假条出入。
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4
1、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生活服务人员要讲究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学生要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2、餐厅内不得喧哗、不得敲桌打碗、敲窗户。要按秩序排队对号入座就餐,不得拥挤。
3、餐厅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剩饭菜,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准乱扔果皮、纸屑。
4、要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爱护国家财产。对损坏公共财产者,要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5、餐厅内桌、凳上下不准乱放物品,各班必须对餐厅一日三清扫,确保餐厅整洁,就餐期间,餐桌随时清理干净。
6、不准在餐厅内停放个人物品或放置杂物。
7、学生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进行劝阻和提出处理意见。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5
一、管理目标: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齐、静。
2、住校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任意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宿夜。
4、熄灯铃响后,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其它事情(如吃东西等)。
5、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8、寝室长负责维护寝室秩序,安排卫生值日,记载寝室考勤,保管寝室钥匙。尊敬师长,接受教育,服从管理,室员必须服从寝室长管理,支持寝室长工作,做文明室员,创文明寝室。
9、自尊、自重、自爱,言行文雅,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行凶、不斗殴、不盗窃,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疯打。
(二)卫生方面: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箱架,请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米、饭、菜、瓜皮、果壳、纸屑及其他杂物,其他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剩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3、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小便处不得拉大便。
4、每个寝室做到一日三扫(早、中、晚饭后),认真打扫室内和环境卫生,特别注意床下和角落,保持门窗洁净。
(三)内务方面: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草席摆放平整,上面无杂物。
2、脸盆、水桶、牙杯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米菜、衣服必须放在橱内。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床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等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搭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四)安全方面:
1、防盗:大量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放箱内锁好,不留宿他人,不随便进入其他寝室。
2、防火:严禁吸烟,室内禁止生火,不准点蜡烛。
3、防事故:严禁私接电器,禁止爬越栏杆和下水管道。
(五)公物方面:
1、禁止用脚踢门,进出轻手关门。
2、空出的床位,不得乱砸乱拆铺板。
3、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东西。
4、爱惜寝室内的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追究其行政或经济责任。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6
1、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就寝,维持学生就寝纪律,并登记缺席学生名单。
2、非就寝时间维持宿舍的正常秩序,搞好宿舍清洁卫生。
3、上课期间,保证宿舍无学生滞留,无学生随意出入。学生必须凭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才能进入宿舍,管理员必须作好登记,并保存请假条。
4、检查、督促学生按规定做好宿舍内务整理和卫生清洁工作,对内务和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要做好登记,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各全面巡查宿舍一次以上,重点检查门锁、水电和滞留学生,并登记检查结果。发现未锁门的要锁上;发现滞留学生要当面问清滞留原因,如果学生生病,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6、及时处理或报告宿舍设施故障。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7
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是提高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为了保证电教设备能长期服务于我们的教育教学,特作如下规定:
1、每学期开学各班由班主任指定至少三名责任心强的同学为教室电教设备管理责任人:三钥匙保管人(电视机柜、主控制盒、教室)、两设备管理人(电视机柜内设备管理、双向监控设备管理),并报学校和电教室备案。
2、班主任及管理人每学期开学要到学校签订教室电教设备管理责任状。
3、每学年结束前班主任必须通知学校验收教室电教设备以及归还所借设备。
4、电视机除晚间新闻联播和班级活动时间(必须有指导教师)外,其余时间不得开柜、开机。管理人员务必做好此项工作。
5、电教设备若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学校或电教室,否则视为人为损坏,责任由班上全负。
6、凡电教设备有损的,本着谁损坏谁赔偿原则,若班上没有查出当事人,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7、学校双向监控主控中心实行全天候监视,对随意乱动、故意损坏电教设备的,除赔偿外,还要进行一定的罚款和按情节给予处分。
8、严格执行教室定时开关门及做好安全防盗工作。每天早上七点至晚上熄灯时为开门时间,熄灯后教室必须关门,同时教学楼大铁门锁门。
9、教室内所有电教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向外自行借出。
10、电教仪器用后及时放入机柜内,电教设备未用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做到安全用电。
11、做好防火、防盗、防雷工作。
12、切实做好电教设备的保洁工作,清洁各种设备只能用干布。
凡造成损失,责任在班集体的,所赔金额由学校通知财务室从班费中扣除。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8
中学教室财产管理规定
(1)开学前由总务处将各教室的必需物品配齐,班主任按《教室财产登记表》验收签字,登记表存放总务处。
(2)新配置的课桌椅编号,班主任把学生对号入座。
(3)班主任将课桌椅交学生保管使用,并配合学校经常检查如有损坏班主任填写维修单后交总务处先付款后修理,费用由学生支付。
(4)教室其它财产由班主任指派专人管理,负责同学要经常检查有无损坏或遗失,有则及时报告班主任,追查责任,学生个人损坏的由学生本人赔偿,无法追查责任由班级集体赔偿,先付款后修理。
(5)属自然损耗的物品由学校负责修理,对故意破坏教室财产者,加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批评和纪律处分。
(6)教室门锁必须由总务处统一发给,不得任意更换,否则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换锁者负责。
(7)学校每学期结束,对教室财产进行检查,管理好的班主任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考核加分。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9
后勤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繁杂,牵涉面广。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后勤工作的管理,落实服务于师生、教学的宗旨,特订制度如下:
1、后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制度,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2、按时参加学院各项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院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3、合理理财,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工作细致,踏实,及时、到位,为学院后勤工作出谋划策,搞好优质服务。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努力做到室内“四无”,每天勤打扫、细擦洗,做到炊具洁净,定期高温消毒,妥善保管。
5、完善财物、采购、使用、保管、维修等各项规章制度,按原则办事。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0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堂承包人员必须服从xx中学的管理,承包人员以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要经常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1
1、杯、盘等饮食器具使用后,应用热水与适当洗涤剂配制洗刷干净,并用清水冲洗,经蒸汽高温一定时间消毒后存放在指定专柜保管。
2、切菜板、菜刀、木墩、容器应生熟分开,用后及时洗刷、刮净、消毒(食用酒精燃烧),其他勺、锅、铲等厨房用具用后亦要洗刷干净和消毒。
3、对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或教师,应劝其单独用餐,所用餐具及时分开保管,严格消毒。
4、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每学期对排污明沟、厨房周围角落进行一次消毒。
5、做好暑假、寒假后开学前食堂各类用具的消毒准备工作。
6、认真做好餐具消毒记录。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2
1、具体负责学校食堂仓库的管理工作,做好仓库收发、记收账、结算工作,自觉接受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
2、仓库保管员应积极索取相关食品证件,认真登记账目,妥善保管食品,做到账目清晰、帐物相符。认真对待检查所采购食品原料不合格的不予入库,索证不完全的应要求相关人员补索相关证件方可准予入库。所索证件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粘贴,装订归档,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仓库管理员有权拒收三无产品,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感官异常的食品,过期食品。严格执行食堂进出货制度,由送货人、仓库保管员、检验人、事务长四方签字方可入库,出库单应由具领人、保管员、事务长三方签字方可。货物必须过秤验收。严禁劣质食品进食堂,确保食品优质、卫生、实惠。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汇报,不得隐瞒事实,对可疑货品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退换。
4、保持仓库同外环境的整洁,及时进行仓库的通风和防潮。负责仓库内所有物品的保管和使用登记,建立健全物品使用登记台帐。对仓库的物品进行分库分类分架存放,进行标识。
5、仓库管理员每日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持库房清洁,要控制库存食品或原料的数量,并实行先进先出和左进右出,保持食品和原料新鲜。如因监管不力,出现食物中毒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追究和承担相应责任。
6、索取的证件主要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品可食品原料的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报告或质量报告书、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等。
7、学习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的基本知识,了解相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
8、月末仓库保管员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填制食堂库存材料月底盘存表,
配合学校膳食监督小组每月对库存材料的盘查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3
一、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二、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心谤腹非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况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四、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五、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六、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七、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4
一、进入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应先洗手,个人卫生要满足工作要求。要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口罩上岗。
二、在配餐间工作时不能用手接触食品,要用消过毒的餐具和用具,戴手套的手拿餐盘,另一只手接触卡和钱。
三、配餐前应先对配餐间消毒(用紫外灯),食品进入后应先检查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情况,不合格的禁止销售。
四、配餐间卫生:每餐前后必须将台面和地面清洗干净,每天用消毒液体清洗一次。对配餐间内的保洁柜要随时保持清洁。
五、配餐间的销售窗口,在没有配餐时必须关上。做好配餐间的三防工作,每天应检查和保持三防设施的正常有效果。
六、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餐间。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努力争取上级支持,按省示范性高中标准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和专门功能室,逐步更新装备,实现教学硬件和手段现代化。
第二条 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各种设备设施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如确实无法使用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爱护公物,挖掘潜力,物尽其用。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电教室、专用教室、电脑室及运动场地的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要登记。使用各专门功能设施需预约,并指定责任人。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使用现有设备和设施,提高效益。
第四条 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净化、文化,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条 学校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学杂费收入用于补充教育经费。
第六条 严格按省、市、县物价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自觉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凡代收代支的项目,每学年结算并公布收支情况。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或助学金。
第七条 开展开源节流,增加收入。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学。
第八条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用好管好经费。每年年初制定经费预算计划。重大开支要经集体讨论决定。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6
第一章 宿舍调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归属于服务公司管理,它是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的直接部门。
第二条 学生住宿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调配,学生不准擅自进住及调整宿舍。未经物业管理部同意,擅自进住及调房的同学,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新生入学时,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由物业管理部建立学生住宿档案。
第四条 学生宿舍需调整,由物业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家具、电话、热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物业管理部将派管理人员验收原宿舍的家具、门窗及其他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宿舍调整后要重新核实并填写住宿表格。
第二章 家具设备管理
第五条 宿舍的家具、门窗和其他设备,先由各寝室按要求填写,后经物业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员双方签名。本宿舍的家具、设备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如属自然损坏,学院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如属人为损坏,除了照价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宿舍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不准擅自拆卸,违者应在限期内把原物修复,否则将按破坏公物论处。
第七条 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当事人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宿舍成员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违纪人员的情况下,家具、门窗等设备维修的费用将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其经济赔偿,并给予同样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 学生实习需要搬运宿舍里的家具设备,必须向宿舍管理部门请示,并办理有关手续。实习归来后,要将原物归还,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将按原物予以赔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如有家具、门窗及有关设备属人为破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并限期缴清。
第三章 纪律、安全管理
第九条 每幢学生宿舍楼设有学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备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正常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 非本院的学生、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楼。进入学生宿舍楼的学生需佩带胸卡方能出入。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自觉出示出入证件,说明来访情况,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男女学生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第十二条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学), 特别禁止留宿异性同学。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学生必须在上课、晚自修预备前10分钟离开宿舍。宿舍大门的上锁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下午14:20;傍晚18:50;晚上22:00关门。凡超过关门时间回宿舍的,一律要在值班室登记,并按迟归处理。爬墙、爬铁门或夜不归宿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四条 午休时间(中午12:50—14:10),晚上就寝时间(23:00熄灯以后)。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扑克、下棋、开录音机、弹琴、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违者没收其用具并给予纪律处分。如确因学习需要开录音机的同学必须在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的情况下配戴耳机。
第十五条 在宿舍区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搓麻将、赌博、酗酒,不准喧哗起哄、往楼下砸东西。
第十七条 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没收其器具,造成财务损坏的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新生宿舍安排后,宿舍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配置,每人一把,并办理钥匙领用手续。经物业管理部调整住房的同学必须按时退还原宿舍钥匙,再办理新宿舍钥匙领用手续;毕业生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本宿舍钥匙不准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必须向管理人员汇报并缴纳相应的钥匙配备费用,不准擅自配置钥匙。凡发现非本宿舍人员持有本宿舍钥匙时,将追究钥匙流失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学生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随处丢放。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避免东西被盗。
第四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条 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自拉接电线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按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力棒、吹风机、排插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里煮饭、煮菜。违者没收用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人员离开宿舍后,要检查水电是否全部关好。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供电设施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宿舍里的水电设备(包括灯泡、灯管)损坏,必须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不准擅自维修和处理。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区的公共卫生(包括楼梯、走道)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宿舍内(含门、窗)的卫生由各宿舍负责。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轮流派人倒进指定垃圾桶内。严禁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点。
第二十五条 严禁往窗外丢垃圾、丢杂物、倒水、倒剩饭菜等,必须主动倒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六条 为了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禁止在宿舍区内张贴各类广告,不准在宿舍门口和宿舍内乱贴明星像画,不准乱涂墙壁,保持墙面干净。
第二十七条 不准在浴室、厕所乱丢杂物。因乱丢杂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况,疏通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或有关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六章 其他方面
第二十八条 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包括家住本市内的),必须经院系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第二十九条 每间宿舍选举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纪律、安全、卫生、物品摆放及轮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凡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必须配合学校有关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做好违纪登记工作,凡弄虚作假或干扰、阻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7
物资财产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计划所必须的物质条件。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为了能更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务于教育教学,必须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为此特制定相应的制度。
一、资产采购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更好地完善学校财务预算工作,进一步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学校现实需要和发展要求,现修订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一)、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1、“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2、“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
3、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4、节约、实用的原则。
5、申报、审批、采购、入库登记、出库登记的程序化原则。
6、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7、按教材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清洁用品、教辅器材、水电耗材等进行分类采购的原则。
8、实施质量监督与采购公开的原则。
9、实施谁用谁申报、谁用谁参与采购、谁用谁验收、谁用谁管理的跟踪负责的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政府集中采购
(1)范围:凡符合政府招标采购的项目(以每年政府部门文件为准),一律交由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
(2)程序:相关处室提出大宗物品采购需求→行政会讨论通过或校长审批通过→学校采购小组制定标书(需处室专业人员配合)→采购需求提交市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审批通过,再提交市财政局文卫预算科审批→市财政局文卫预算科审批通过,提交市财政局采购科审批确定招标方式→绵阳市采购中心组织招标→与中标方签订合同→按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校方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出库。
2、学校自行采购
(1)范围:
①日常消耗品类且单次采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下:清洁用品(扫把、拖布、垃圾袋、垃圾筐等)、水电耗材(水管、各种阀门、灯泡、各种开关、电线缆等)、办公耗材(打印机墨粉墨盒及一体机油墨价值在5000元以下)、教学耗材(粉笔、黑板擦等)、维修耗材(玻璃、门锁、钢材、棕垫等)。
②含原材料的小型维修工程且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防护栏安装、窗帘安装、广播电视系统、弱电项目。
③食堂、服务部中的大宗原材料及所有固定资产入库的项目。
④学校基建中需要自行采购的各种材料。
(2)具体方式及程序:
①现场招投标采购:相关处室提出采购需求→行政会讨论通过或校长审批通过→学校采购小组制定标书(需处室专业人员配合)→对外发布招标信息→校纪委、工会和总务处指定参加现场招投标人员→现场招标→与中标方签订合同→按投标方的投标承诺及校方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出库。
②市场询价采购:申报人申报(填写“绵阳中学购物申报表”)→处室负责人审核→申报人到校长处审批→申报人将校长审批通过的“购物申报表”交采购小组(由总务处和提出申购要求的处室确定采购小组成员)→采购小组组织采购小组成员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物品验收、入库、出库。
③紧急采购:提出申购的处室或个人向校长陈述紧急采购的理由→由总务处和提出申购要求的处室或个人指定人员进行紧急采购→购回物品进行验收、入库、出库。(金额较大的紧急采购项目,在市财政局同意的前提下,可先行采购,然后向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补齐各种手续。)
(三)、采购工作要求
1、采购工作由分管总务校长分管,学校采购小组负责实施。
2、采购物品数量、价格,原则上不能突破申购单的上报预算。
3、对仓库备用性物质(各类耗材)的采购,由仓库保管员及相关处室在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星期(或每学期期末)提出学期添置计划,报校长审批后,采购小组一次性购置,尽量避免少量、多次购置。
4、申报人、使用部门、教师代表等对采购物品均有验价验质的权力。
5、所有采购都尽可能由使用部门报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校长申请审批,然后交采购小组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全部由学校保管人员验收入库,再按需领出。
6、采购小组由总务处人员及提出申购要求的处室人员共同构成,至少三人,负责询价,至少3家供货商报价并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供应商。
7、市场紧急采购,500元以下至少一人,500-1000元至少两人,1000元以上至少三人。
8、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采购人员必须坚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办事公开、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切实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和全体教职工的利益。
(2)采购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质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
(3)采购人员不得接受吃请,索拿回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采购人员所购物品要性价比高。
(5)采购人员必须按学校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不能私自变更采购方式。
9、学校食堂、服务部的采购细则
(1)学校食堂、服务部在供货商的选择上本着四个原则:
①合法经营,有正式营业执照,能够提供正式票据和经得起工商行政部门的检查;
②资金雄厚,能够经得起学校二至三个月的欠帐的考验;
③经商信誉度高,能够遵守学校对其的各项管理要求,以及遵守其对质量和卫生安全方面的承诺;
④供货商品渠道安全可靠,能够经得起学校市场的检验及卫生部门的检查。
(2)在质量及卫生安全的各个环节,我们采取层层把关、各个环节均有人负责的方式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市场采购人员现场检验质量→货物到学校后,库房保管人员收货时检验质量→货物到各个小组时,各组组长收货时检验质量→操作人员在加工或售卖时,具体工作人员检验质量。若是在各个环节的检查中发现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会对供货商进行处罚(500-5000元),同时立即更换货物。若同一商品两次出现质量问题,会立即取消该供货商的供货资格。
(3)在价格体系的监管上,食堂和服务部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到市场考察价格的波动情况。若市场价格下调,我们也会立即下调供货价格(按大宗量的批发价),若市场价格上浮,考察确实并待价格稳定后,进货价格也随之上浮。同时,因为货物的进价直接关系到员工的收入(价格成本高,利润点子就低,而学校对工人的成本控制是有要求的,他们的收入就低),所以食堂、服务部的员工也很关注价格的变化,进价过高,他们会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这样,整个价格确定就形成了大家监督的局面。
二、资产验收制度
资产入库之前,必须由专人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1、房屋、建筑等固定资产完工后,由学校邀请上级相关质检部门进行验收,并由质检部门出具相关合格证明。
2、通过政府采购及学校自行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由相关处室专业人员(部分专业设备邀请市级部门专业人士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验收单位)对照标书要求组织进行验收,同时学校资产保管人员必须对照标书核对数量并做好资产入库登记。
三、资产保管制度
(一)、正确区分学校固定资产与库存材料,配备专人负责,分别由固定资产保管员和材料保管员对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进行专门的管理工作,学校财务部门对其进行总额控制。
1、学校的校产校具以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物;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保管员应根据这六类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工作,并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设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管理,随时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减核算工作。
2、学校的库存材料是开展教学及其它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流通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为某项活动购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资直接作支出外,其余为耗用而储存的物资必须由材料保管员验收入库。
(二)、明确专人分部门、分处室保管,总务处应明确保管人员的保管责任制。
1、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结合学校部门特点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别组织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宣传处、文体器械设备室、医务室、学生宿舍、教室、各类办公室、食堂、服务部等部门进行分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分室兼职保管员由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处室负责人共同确定,名单拟定后报校长室与财务部门备案,并与他们签订保管责任书,同时对他们进行有关保管业务(如建帐、固定资产明确帐的登记造册建卡、保管、整理、盘盈、盘亏及报废等)指导,建立一套严密的固定资产保管网络。
2、固定资产总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工作,要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登记帐,实行二级管理,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各处室要指定一名或多名分管理员。固定资产总保管员每年要与各分处室兼职保管员核对帐目,使固定资产一级明细帐与二级明细帐相符,同时与财务总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总保管员与处室分保管员要定期对学校固定资产盘点(暑假、年末前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
1、开学初,总务处固定资产保管员与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签订保管责任书(一式三份),总务处、政教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将教室、宿舍、桌、凳、椅、门窗玻璃等交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时需验收交还。对有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2、对各处室、各年级办公用具实行包干保管使用,及时调整增减,年底盘点核对,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并重新办理续管手续。
3、凡在学校报支的图书资料、软件等都必须先入图书馆固定资产帐,需用人员应按图书馆的借书手续办理。
(四)、在明确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责任制的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经常保养、整修,保障教育、教学、生活、学习所需。
(五)、学校一切校产、校具都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员登记造册,特别要加强固定资产、物资的调拨、自制、改制、融资租入及接受捐赠的登记造册工作,都要入固定资产及材料帐,避免资产的“体外循环”,杜绝变相“小金库”的发生。
(六)、学校的库存材料由总务处库房保管员负责保管。库房保管员要做好消耗类办公及生活材料的出入库登记工作。
四、资产出借制度
(一)、凡借用固定资产者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并根据各部门需要统一调配。教师和学生因公需要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的须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领取或借用,不准私拿私用。
(二)、使用(领用)环节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度的需要领用物资,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和库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门领用,保管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严格领用的审批手续,领用财产物资一般以部门为单位,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出库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对于手续不全的领用单,保管员不予受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当期的支出当期入帐,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员要将出库单(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材料)随月报表,报财务会计进行核算,对手续不全的出库单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4、凡领用的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只作办公、公务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处。
5、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加强行为规范和爱护公共财物教育,保持勤俭治校,厉行节约的好作风,树立以节约爱护公物为荣,浪费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强多余财产物资的退库管理。财产物资领出后,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须纳入单位财物的统一管理和核算,退库由原领用部门和人员将多余物资及时缴回仓库,由仓库保管员做好验收并填写入库单(注明是退库)。若是固定资产,还须在财产卡片上填写有关内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验收入库,保管员只需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原领用部门抽出,插入库存。
7、做好财产物资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固定资产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有关固定资产存量和固定基金余额。
(三)、调拨环节和管理
学校财产物资的调拨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批准。学校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给私人。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剂使用或借用的,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办好有关借用手续,约定归还时间方可借出(必须同时开出门证),到期及时催还,经保管员检查验收无损后入库。
五、资产赔偿制度
(一)、使用或借用固定资产造成损坏或遗失,视情节照原物赔偿或罚款。
(二)、严格执行照价赔偿制度,通过清查盘点,如有人为因素发生的责任事故损失,一旦查实,照价赔偿。学生毕业、工作人员调出、离退休人员离开学校时,要与保管员办清有关公物的归还工作,如缺少、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人事部门方可办理有关转移手续。
六、资产处置制度
资产的报废、报损,要由各部门管理员填制统一表格,经总务处同意,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发销帐通知单并办理财产集中手续,由学校统一处理。
财产物资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过程中亦有人为损坏现象。对于规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学校已用不上的财物、对于人为损坏已办理赔偿手续的财物,应按规定报废或转让处理。
1、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2、固定资产报废发生的变价收入减清理费用的净值,必须入帐,计入修购基金,同时核销固定资产。
3、非固定资产的报废与转让,由材料保管员列出清单,注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清点后办理有关报废和转让手续。
4、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两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总务处,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七、职工调动办理财产交接制度
凡调进人员要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领用或借用学校手续后方可使用学校固定资产。调出人员要办理归还手续后,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字方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八、财产清查制度
(一)、每学期各部门要进行一次自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和总务处管理员联系,每年暑期学校领导组织力量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对保管、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提出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清查环节的管理
1、财产清查制度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所以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2、固定资产总保管员、处室分保管员及材料保管员要对自己所管财产物资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年底前必须彻底盘点,由总务处配合),按规定做好帐务处理工作,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财产物资检查,做到“家底”明了、真实。
3、通过清查工作,使保管员掌握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盘盈、盘亏、损耗和报废报告,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4、财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学校内审小组成员在保管员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对检查结果要报告校长室及处室负责人,并提出处理意见作为对保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意见之一。同时要求保管员每月帐目要与财务部门核对一致,每季末报财产物资清册一式三份,保管员、财务会计及校长各一份。
九、资产维修制度
(一)、绵中资产自行维修制度
1、维修原则:尽量由学校自行维修,减少经费开支。
2、如是正常破损的,由校方维修人员修理,如修不好,请厂家来人修理。
3、对人为破坏的资产,要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要求缴纳赔偿金后方可维修。
4、维修人员应及时维修,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填写维修记录本,以备查。
(二)、绵中资产外来维修制度
1、维修原则:由学校相关维修人员提出申请,填写《维修派工单》,交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请外来人员进行维修,否则不得进行结算。
2、学校与维修方必须签订《维修合同》,否则不得进行结算。
3、《维修合同》重要条款:
合同价款:合同造价以校方签字认可的经济签证和经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决算为准。
价款依据:按照双方签字认可的经济签证资料进行结算,临时用工、临时用机械及零星材料价格按照现行市场价格计价,如涉及零星工程的隐蔽资料,必须双方签字认可,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绵阳市工程造价信息》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双方签字核定价格进行结算,相关取费按国家规定的下限收取。
付款方式: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再经双方认可后,15天内付清。
安全责任:维修方在维修期间内应对自己所安排的维修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果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对学校财产造成损失,对师生员工造成人身伤害,由维修方负全部责任,校方概不负责。
维修方在维修施工中完成的各项任务,都应按照国家相关建筑质保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和保修。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维修方必须无条件的在校方指定或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不得进行结算。
十、资产清理后的账目处理工作制度
固定资产清理及账目处理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
2、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总务处复验、审核;
4、校长签署处理意见;
5、上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批;
6、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并调整账目。
十一、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职责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建立适合本校实际的管理机构和能够满足学校管理需要、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8
一、班级卫生
1、不买零食,不带零食进校园;不在校园、教室或走廊吃零食,不边走边吃零食。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杂物、饮料盒及吃剩的食物。
3、不从楼上往下抛掷杂物、泼水、倒垃圾。
4、不乱倒垃圾,垃圾一定倒在垃圾池里。
5、值日生主动打扫教室、包干区,用湿布擦洗墙面瓷砖、黑板及粉笔槽,摆好桌椅。
6、值日生要保持教室、走廊每时无杂物。
二、班级纪律
1、上课期间注意仪表规范,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化妆。
2、按时到校,请假必须事前亲自向班主任说明充分理由,写好请假条并由家长签字或由家长打电话说明请假事由,否则不予准假,无故旷课的同学要写检讨说明原因并向全班同学道歉,请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
3、严重违反校纪班规,故意挑起事端,请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
5、到校后严禁在校园内追打、骑车;未经老师同意,不准私自出校或翻越围墙外出。
6、不准进营业性网吧,玩电子游戏机,不准进进台球室等娱乐场所,如有违者请其家长就地教育。
三、其它管理
1、班内三表一册齐全(课程表、时间表、座次表、点名册)。全校统一格式、统一布置,张贴在固定位置。班内的班级文化氛围浓厚,张贴物(名人名言、写字考级表、各种擂台赛等)干净、工整,要体现班级特色。
2、学生的课桌凳排放要科学、合理、美观。学生的座位每月要定期轮换,以防学生出现斜视。
3、室内物品要摆放在固定位置,要整齐、有序。
初级中学学校管理制度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都是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必须高度重视我校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学校由校长亲自主管这项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落实,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都应由主任、组长直接负责这项工作,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学校财产的教育,规范管理,千方百计降低财产损耗,压缩办学成本。
第二条学校财产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精干,购置要有计划,验收要严肃认真,采购、领用、报损手续要完备清楚,保证帐册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同时要加强、健全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学校财产设备经常保持完好。
第三条学校配备思想过硬和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学校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失、丢失要责令赔偿和给予处分。学校财产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本行业务,如岗位调动时,应事先办清交接手续,并由总务处专人督办。
第二章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分类与作价
第四条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
a、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实验、科研、行政、后勤、办公、生活设备。
b、单价虽不满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
c、有的财产比较稀缺,有的财产实用性较强,虽不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但学校认为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的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教具、电脑配件等。
3、易耗用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极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
第五条学校所属的部门应用学校任何类别资金购置的物资,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登记入帐;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
第六条凡是外单位赠送、获奖、上级无偿调拨、自制、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入帐,核实价格后,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图书、杂志报刊合订本、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列固定资产。
第七条我校财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分类严格按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固定资产按造价或购置价格入帐,但原有的固定资产,有下列之一者得增减其原值。
1.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
2.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拆除其原有一部分,应减少其原值。
3.房屋和建筑物的拆除、改建应增减固定资产价值,分别处理有关帐务。
4.大修理、大修缮和维修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增减,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处理,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保证帐帐相符。
第三章学校财产建帐建制
1、学校设置财产保管员,参照相关财产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的管理。
2、保管室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实物管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借用单、报损单、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第四章学校财产物资的增添和验收
第九条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财力、发展方向进行全面规划。要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要与可能出发、精打细算,合理布局,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第十条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凡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应按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不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增添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应由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提出学期申请计划。由总务处汇审平衡,提请校长批准后,列入学校财务计划,由总务处执行。临时采购计划为学期计划之补充,因教学、办公、生活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采购要求及各种物资的损耗补充。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帐、后财务报销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于大的项目、贵重仪器设备或购置批量大的常规设备,必须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或个人无论资金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必须按照以上各项规定办理。不办理请购手续,擅自购置设备、物资者,学校财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管理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物资购回后(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或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物资,或无偿调入本校任一部门的物资),一律应到总务处办理检验及入库手续,到保管室办理登记入册,方能按我校规定的各行政级别的权限,签批报销,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加强验收与索赔管理工作。购入的物资,必须由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会同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及时验收,验收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外观检查,应先检查设备包装是否完好,然后按顺序查看设备各表面是否有残损、变形、锈蚀等异常现象。重点是主机,主要工作面,主要配件等部位。若发现问题,应当场记录并拍照。凡属合同规定,必须有厂家技术人员在场才能开箱的贵重设备,切匆事先开箱,以免造成被动。
2.数量检查,以合同及订货清单为依据,核对装箱单,逐一清点。清点时,仔细查对主机和附件型号,编号是否与订货清单、装箱单一致,对缺少或错发部分,应记明编号、品名、实到和短缺数量等。
3.质量检查,质量验收,也是物资设备功能、指标等的全面检查质量验收,应由该物资设备的使用和申报单位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技能性能、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查明事故、故障原因及予以排除,无法排除或虽能排除但涉及质量的仍应记录在案列入检验报告。
4.验收记录、验收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时间、条件、情况和结果,参加人员等。验收结束时,由使用接收单位写出验收报告,附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一并报物资设备科进一步处理并入档。
5.验收结束后,若在数量及质量上存在问题,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一定要在索赔时效内完成该项工作。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与维修
第十五条保管室、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的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学校
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帐物对号,环境整洁,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
一、各实验室及保管室的学校财产,帐本应与实物相一致做到帐帐相符。
二、财务应设立与保管室对口的固定资产分类总帐,保管室的分类明细帐的各类总金额应与财务的总帐相符。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增减(包括赠送和无偿调进、调出的物资)保管室应如实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表),财务室作固定资产增减记录,各种帐、单、表应缮写清楚,记录准确。帐卡、物要定期核对检查,做到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总务处应每年暑假进行一次全面清点。
第十八条各类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报损、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应严格按照《xx中学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赔偿、报损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各级学校财产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在管理业务上兼受总务处领导,他们对所管理的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任何物资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进行实物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的财产设备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性能、质量上的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条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要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后勤队伍建设,经常性的检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应由总务处和电教组负责。
第二十一条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改制和检修,应事先提出可行性报告,报校长批准,方可进行,严禁无准备的随意拆装。
第二十二条各级物资管理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应迅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以便学校按《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总务部门应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的调剂和组织协作工作,以提高财产设备的利用率。
第六章财产管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会计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帐与财产实物帐核算不合规、帐帐、帐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人员任用不合规的情况,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