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考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村干部考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村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健全和规范村干部量化考核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1.各村干部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和指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接受并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出现推诿、扯皮或顶着不办的扣5分;

  2.村干部外出7天以上的,要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不委托他人的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运转的扣5分;

  3.村干部应当在岗在位,并实行工作日签到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日台账,未建立台账的扣5分;

  4.村干部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必须参加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未能参加必须提前向联系村领导请假,未及时请假的一次扣3分,会议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

  5.村干部外出时间7天内,需向联系村领导请假,超过7天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请假批准,没有请假外出一次扣5分,连续在外1个月以上的扣10分;

  6.村干部要积极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代理事项,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村干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出现推诿、无视、扯皮的扣3分,群众反映强烈的扣5分;

  7.全面掌握本村村情民情,对本村计生重点对象、外出流动人员、五保低保户、贫困家庭、空巢老人户、留守儿童户等对象进行走访并建立管理台账,对未建立台账或不掌握情况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

  8.积极参加县、镇组织的有关培训,努力提升村干部自身素质,上级要求参加的.培训少一次扣5分;

  9.认真完成镇里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

  10.在迎接上级检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3分。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周家镇各村(社区)三职干部,考核总分为100分,各单项扣分不设上限,由镇党政办负责考核并按季度通报,考核得分按照20%的比例记入对各村(社区)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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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2、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

  3、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4、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

  5、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实行集体领导的情况。

  6、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情况。根据实际,可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方法

  对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届未考核。村干部考核分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岗位目标的制定应结合村级发展目标和干部岗位职责,一年一度,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民主评议应坚持上下结合,综合评价。村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测评;镇党委政府应对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现做出总体评价。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由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工作评定等次,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村干部,应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应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对不称职的村干部,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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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落实好优惠政策,提高警惕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重视解决村干部政治待遇。对连续任职时间较长,村集体经济在10万元以上,年增长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连续三年被县以上部门评为优秀村干部的,通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考核程序合格的可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对政治素质好、政绩突出的村干部,要积极推选他们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落实村干部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实行“季薪制”。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村干部每季度领取足额误工补贴费。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村,可提高干部工资标准。“三老”人员生活补贴采取按季发放的原则,每季度末向“三老”人员进行足额发放。

  积极实施村干部“双保”工程。要按照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村干部参加养老基本生活保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规定参保对象、缴费标准。根据村干部的任职年限、贡献大小及本人获得政治荣誉情况,经组织考察,凡考评考核优秀、称职的村干部可参加养老基本生活保险。也可结合实际落实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实施村干部补贴制度。对于村集体经济发展速度快,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的,从村集体经济增加1万元以上部分,拿出30%的比例资金,对村干部进行奖励。

  认真解决村干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优先考虑其子女参军、就业等问题。在评选“三老”人员工作中也要优先考虑优秀村干部,并严格按照“三老”人员生活补贴费用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三老”人员的生活补贴,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以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领取工资和误工补贴人员。

  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到问题较多的后进村挂职。挂职期间,其原单位的职级工资待遇和领取渠道不变;挂职人员在村工作期间成绩突出,乡、村可给予一定奖励;挂职期满三年,经组织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将给予重用。

  鼓励和引导机关分流人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村任职期间的待遇,可参照所在乡机关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由乡财政列支;任职三年以上工作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招录公务员时优先推荐录用。

  二、加强村干部的考核工作。

  既考核村干部的自身素质、党的建设等软指标,又考核村集体经济、计划生育等硬指标,做到客观、科学。在考核方法上,通过干部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环节,力求做到民主、公开、公正。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奖励资金发放和村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做到严明奖惩,奖优罚劣。

  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注重年底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班子成员之间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评议与定量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突出“下评、自评、互评、上评”。“下评”即由乡党建办负责组织政治素质较好、有一定参政议事能力的.群众代表参加民主评议,让其对每位村干部进行书面测评。“自评”即年底考核时自己的评定;“互评”为村班子成员之间的评定;“上评”为乡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评定,村级副职由该村联系点乡领导进行评定,一把手由乡党委会议评定。每位村干部综合评议结果,要在综合分析、考察核实的基础上,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集体商定每位村干部综合评议结果,并报乡党委审核把关。

  建立村干部目标考核机制。在年初制订具体的目标考核办法,与各村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年终在村干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评定目标考核分值,并与村干部补贴挂钩。

  健全村级审计制度。一是在换届选举前要全面实行村主要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是重大工程、项目结束要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加强平时对村集体经济审计;四是实行年终审计。

  三、严格规范不合格村干部的处置程序

  全面推行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全面评价村干部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表现,疏通村干部能进能出渠道,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退的机制。

  实行村干部诫勉制,对群众满意率较低,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数较多,但又够不上劝退条件的予以诫勉6个月的处置。对于综合评议结果一般,平时工作表现不突出的,要采取领导谈心的办法,(原则上村级副职的谈心由该村联系点乡领导进行,村级“一把手”的谈心由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进行),定期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谈心活动,做到教方法和教政策相结合。

  严格执行村干部辞免制度,对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又不能改正错误,已不适宜继续担任村干部的,劝其主动辞职,本人不能自愿辞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免职处理。

  具体考核程序为:动员述职个别谈话民意测评定格。

  各族干部要树立认真、务实、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严肃对待每一项工作,真抓实干,抓好落实,抓出成果。认真源于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干部职工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工作中是否尽到了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负责就是错,无作为就是过”的观念,有条件的要争创一流业绩,没有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有所作为,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今后,凡是发现公务员支持、参与、组织非法活动或发现重大政治隐患瞒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清除出公务员队伍,并依法严惩,凡是发现公务员有经济违约行为,侵害老百姓利益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凡是发现公务员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落实不得力,贻误工作的,坚决调离木什乡。

  以发展论政绩,凭实绩用干部。特别是要把那些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有本事、有政绩的干部放在重要的一线和关键岗位,在全乡形成择优进入,有效激励、正常退出的良好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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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实行“五包三定二挂钩”(定岗位、定任务、定责任;包片、包村、包社、包户、包项目(典型);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推荐、提拔、调动挂钩)工作责任制,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包到底,明确管理层次,靠实工作责任。

  3、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全年请假不超过xxx天,婚假期限为xxx天,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分管副书记处备案,严禁捎假和电话请假。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乡长请假。请假奖罚依照考核办法执行。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参照考核办法执行)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发工资xxx元(临时工xxx元),月旷工累计xxx天以下者,除扣发工资外,写出书面检查;年累计旷工xxx天以下者,还要大会作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年连续旷工xxx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报上级组织处理。

  二、学习制度

  6、全体乡村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平时各自自行学习,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xxx万字,撰写学习心得(论文)不少于xxx篇,并鼓励在省市出版物上发表论文或新闻报道,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xxx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xxx元;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xxx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xxx元。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xxx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xxx元,次日上交乡政府。

  三、工作纪律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7

  一、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资料,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

  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周一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状况,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状况报镇包片干部。

  (二)严格值班纪律,每一天值班原则上为坐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如实记载本村每一天工作运转状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赌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群众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群众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语言礼貌,树立干部形象。工作日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不说违背政策的话、消极懈怠的话、傲慢无礼的话,注重礼仪,注重细节,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

  (八)村干部的请销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务必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务必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务必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务必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3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回到,务必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务必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状况直接批准。

  三、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状况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四、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潜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够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理解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群众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职责,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贴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4)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状况一致的;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贴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状况,群众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的,务必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透过。

  村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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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

  干部务必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

  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3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务必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3日内务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起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职责人职责,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忙、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五、镇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务必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个性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个性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持续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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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

  1、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4、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

  3天以上5天以内应先由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党委主管日常工作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因事请长假的,必须按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局、组织部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年累计请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奖。

  四、内务管理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接待外来人员都在政府灶就餐,特殊情况需在餐馆招待的,须经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批准,凭单报销。

  2、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3、政府车辆由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统一管理,经批准方可派车,不能公车私用。

  4、职工调离本乡必须交清财务、财产、宿舍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资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

  5、按照卫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觉打扫会议室、卫生间和清洁区等。

  五、干部管理细则

  1、一般干部按照机构改革设定的岗位职责及所分工的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一流的意识。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处罚。

  2、严格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由党政办公室严格考勤。如遇特殊情况,需竟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若先离岗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3、一般干部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间脱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般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六、村领导干部管理细则

  1、村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与乡党委、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奖惩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制定的办法执行。因工作滞后,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对主要领导予以相应的处罚,不得评先评优。

  2、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人浮于事的现象,密切联系群众,走访农户,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对农村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要及时予以化解,不许随意转移和上交矛盾。因工作不细,造成x,视情节轻重,给予村主要领导相应处罚。

  3、各村领导对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证政令畅通,抓好落实,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党政办对各村上报各种报表情况建立详细登记,并根据相关制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并将此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年终时做综合评定。

  4、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村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及乡组织的其它活动,乡党委将严格考勤,认真建立考核台帐,严肃考核。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经济、精神文明等工作实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重点对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积分制,按分值计发工资。年终考核重点工作指标占50%,群众测评占50%。

  村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驻村工作信息(小罗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飞负责)。

  4、在4月30日前负责所驻村《村志》编写初稿审定。

  第三条、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负责对驻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驻村干部请假1天的,须经所驻村支部书记批准;请假2天的由乡党委审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转载于:小龙文档网:包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组织纪律制度

  严格实行“六不准”:不准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牵扯基层干部的过多精力。

  第五条、考核管理制度

  驻村干部与区包村干部职工同管理、同监督、同考核。重点实行“十个一”考核管理:制定一个村级发展规划,制定一个驻村年度工作计划,建设一个发展型的村级班子,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记录一本民情日记,提供一份考勤记录,撰写一个工作总结,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村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5

  一、学习培训制度

  村级干部必须参加省、市、县及镇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要做到不缺席、不懈怠,同时还应自觉学习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学习情况和相关笔记由镇组织办定期检查。

  二、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镇党委、政府年初与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支两委根据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联系本村实际,制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量化到人,责任到人,兑现奖惩,与村干部年终考核、目标奖励挂钩。镇村两级分别在每季度检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原则上,村支两委每月向镇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工作一次,坚持每季度向党员大会和村民议事会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完善相关工作。

  三、会议制度

  (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坚持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例会。村支两委要在例会后即刻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工作,传达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会议应有全体村民小组长参加,并作好记录。各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好每月的村民小组议事会和村民议事会,及时上报情况,落实议决事项。

  (二)进一步改进会风会纪。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打瞌睡、交头接耳、读书看报、随意走动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必须关闭或调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打电话。

  四、工作日制度

  (一)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各村(社区)要制作今日值班告示牌,注明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记录,遇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领导,未值班人员要深入各自责任区开展工作。值班人员须负责办公室内外环境卫生,并完成镇村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三)上班时间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娱乐活动,严禁中午饮酒,严禁在公众场合参与带“彩头”的棋牌活动。

  (四)镇村两级建立完善考勤制度,镇组织办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作为村支两委和村级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查情况定期全镇通报。

  五、请销假制度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主任因病因事须请假的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其他村干部因病因事须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请假。3天以上(含3天)请假需有书面请假条,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备案,假满后按时销假,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

  六、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要由经办人签字、村主任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后入帐并进行公示。较大开支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开支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村“两委”换届前,镇政府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

  七、村务公开制度

  坚持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公示上季度的村务情况,公示内容应包括:

  1.村民议事会召开、议决情况;

  2.村上财务收支情况;

  3.优抚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

  4.村集体经济相关情况;

  5.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重大决策情况;

  6.村干部工作目标、工作进度情况等。要求版面整洁、内容真实完善。

  八、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村党支部印章一般由村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一般由村文书负责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村文书须经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重大事项使用印章,应在相应会议作出决定后,经相关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查。

  九、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村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档案实行分类归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十、干部考评奖惩制度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三严三实的要求,从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生活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群众反映等方面对村级班子和个人进行考评。其中将落实上级组织要求和工作任务以及村级组织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

  (二)对村干部的考评由镇党政办、组织办具体组织实施,年终进行一次。考评人员由全体党员、村民议事会成员和群众代表组成,采取集中考评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最后由镇党政办、组织办集中汇总后报镇党委评定等次和公示,并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考评结果与村级班子年终评优和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考评优秀的村干部,予以一定奖励;对考评基本称职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指派专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考评不称职的村干部,责令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十一、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认真落实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按期走访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化解矛盾问题。

  (二)坚持镇、村、组三级分级处理解决问题的机制,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村组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